※ 引述《ivan5207799 (靈兒妹妹)》之銘言:
還是開一篇好了,用推文好難解釋
首先是根據露天拍賣之條款
什麼狀況可以向交易方提出棄標投訴?
基於維護交易的公平性,一旦商品成功結標,有了得標者,
買賣雙方均有義務履行交易, 買方應該給付價款,賣方應該交付商品,
若交易方不願完成交易,買(賣)方可向交易方提出棄標投訴。
如果發現交易方有疑似「棄標」的狀況發生,請參閱(棄標處理機制)來處理。
若遇到以下情況,買家可以直接提出棄標投訴。
@得標後賣家以價格太低為由不願出售商品
@賣家告知商品有瑕疵或損壞無法交易
@賣家說商品已在別的拍賣網站售出
@物品已缺貨頁面忘記下架
妳的狀況符合
商品有得標者=>妳有下標
買方應該給付價款=>妳付款了
賣方應該交付商品=>賣家說沒貨
""物品已缺貨頁面忘記下架""
但若是妳選擇""退款、取消交易"",
妳就不能給賣家評價,賣家也不需要支付露天費用(這樣不是便宜賣家了嗎?)
如果妳真的非常想要這項東西,可以要求賣家一定要出貨,
若真的無法出貨,妳同意賣家退款,也不應該由妳負擔轉帳手續費,
因為妳下標前賣家並沒有告知沒有貨。
妳可以
先跟賣家協商,若他堅持要扣手續費退款,那就去按棄標投訴,
按棄標投訴以後,妳可以給賣家評價,但賣家不能給妳評價,
直到賣家申訴成功,或是妳撤銷投訴。
下標滿4天就可以按棄標了,不用等結標
話說.....露天的黑心無良賣家真的很多,
我遇過幾次以後再也不想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