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kikk (飄雲)
2015-03-20 17:43:26因為今天和許久不見的老朋友聊天
她本身是有法學背景,現在是合格代書,將要考律師
就聊到新聞事件,像是防害秘密罪的判定
讓我覺得真的是這樣嗎
例如:
1.AB男女朋友在愛愛時(並無強迫),A男用針孔拍下和B女愛愛的過程,並且自已觀看
沒有外流給第三者,就不夠成防害秘密罪
2.A和B買賣房子,A全程在電話中,或者在買賣過程中,全程私自錄音,B不知道A錄音
B身份是投資客,後來A把對話紀錄公司給法庭完整內容,A不構成防害秘密罪
請問這2個案例真的是無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