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多分遺產給妹妹 老婆反對?

作者: ns954411 (ns954411)   2015-03-21 12:09:41
就法論法請大家抽離情緒,
有人說老婆以後可以分老公財產一半,但這說法不全然對
因為這部分是遺產,老婆是沒資格干涉的
民法1030-1 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所以本案繼承財產,根本不是老婆可以插嘴的標的之一。
那我們退一步想好了,老婆有借錢給老公,
算是老公的債權人,當然要保護老公財產(資力)
以保障老公償債能力,所以認為這樣分割協議是侵害她債權
但是,這方面也有法院見解
103年度北簡字第5282號
(一)按債權人得依民法第244 條規定行使撤銷權者,以債務人所 為非以其人格上之法益
為基礎之財產上之行為為限,若單純 係財產利益之拒絕,如贈與要約之拒絕,第三人承
擔債務之 拒絕,繼承或遺贈之拋棄,自不許債權人撤銷之(見最高法 院69年度台上字第
1271號裁判意旨)。又繼承權係以人格上 之法益為基礎,且拋棄之效果,不特不承受被
繼承人之財產 上權利,亦不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義務,故繼承權之拋棄 ,縱有害及債
權,仍不許債權人依民法第244 條規定撤銷之 (見最高法院73 年度第2次民事庭會議決
議意旨)。
(二)查被告等間就被繼承人高玉燕所遺留之系爭不動產,協議由 被告朱瑞珅單獨取得系
爭不動產之所有權,而不論被告朱瑞 璸、朱瑞琛、朱敏珍及朱敏惠係同意無條件拋棄渠
等就系爭 不動產之應繼分,抑或被告等達成協議,由被告朱瑞珅各支 付朱瑞璸、朱瑞琛
、朱敏珍及朱敏惠100 萬元,而由被告朱 瑞珅單獨登記為系爭不動產之所有人,性質上
均為遺產分割 之協議,乃係全體繼承人本於渠等身分之共同行為,核屬各 繼承人行使其
一身專屬權利,而依上開最高法院之裁判及決 議意旨所示,就繼承之全部拋棄,債權人
尚且不得依民法第 244 條之規定行使撤銷權,則舉重以明輕,繼承人基於身分 關係所為
之遺產分割協議,自亦不許原告依該規定行使撤銷 權,是原告之主張洵屬無據,不應准
許。
以及103年度南簡字第1223號
(二)按債權人得依民法第244條規定行使撤銷權者,以債務人 所為非以其人格上之法益
為基礎之財產上之行為為限,若 單純係財產利益之拒絕,如贈與要約之拒絕,第三人承
擔 債務之拒絕,繼承或遺贈之拋棄,自不許債權人撤銷之( 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
1271號裁判意旨參照)。又債權 人得依民法第244條規定行使撤銷訴權者,以債務人所為
非其人格上之法益為基礎之財產上之行為為限,繼承權係 以人格上之法益為基礎,且拋
棄之效果,不特不承受被繼 承人之財產上權利,亦不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義務,故 繼
承權之拋棄,縱有害及債權,仍不許債權人撤銷之(最 高法院73年度第2次民事庭會議決
議意旨參照)。經查, 被告就鄭添榮之遺產即系爭不動產已為遺產分割協議及辦 理遺產
分割登記,而由被告鄭王紅桔單獨取得系爭不動產 所有權之事實,已如前述;而被告就
系爭不動產所為遺產 分割協議,係被告間基於繼承人之身分關係,就系爭不動 產之權利
互為協議後,再行分配系爭不動產之權利,為多 數繼承人之共同行為,徵諸一般社會常
情,被告間分配系 爭不動產之權利時,往往會考量被繼承人生前意願、繼承 人對被繼承
人之貢獻(有無扶養之事實)、家族成員間感 情、被繼承人生前已分配予各繼承人之財
產(贈與之歸扣 )、承擔祭祀義務等諸多因素,始能達成該遺產分割協議 。故被告間就
系爭不動產所為遺產分割協議及辦理遺產分 割登記行為,乃被告鄭智仁基於繼承人之身
分關係,考量 上開因素,而拒絕取得財產或利益之行為,為高度人格自 由之表現,揆諸
前開說明,尚非原告依民法第244條所得 請求撤銷之標的。
作者: handsomeman1   2015-03-21 12:19:00
講出口一定感情損壞啊XD,但我是女的,我不覺得我有老公所分到遺產的權利。
作者: wltbb (wltbb)   2015-03-21 12:23:00
推 覺得老婆很貪心 貪不屬於她的東西
作者: cashko   2015-03-21 12:25:00
作者: Dialysis (           )   2015-03-21 12:26:00
感謝教學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3-21 12:31:00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3-21 12:37:00
我還是覺得就這樣一直批評老婆貪心有失公平@@
作者: SULAjardin (愛與勇氣比基尼戰士)   2015-03-21 12:38:00
同意樓上,老婆只是想拿完全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並非貪心
作者: elyse0811 (伊莉絲)   2015-03-21 12:40:00
老婆就是貪心
作者: microjumbo   2015-03-21 12:40:00
樓上XD
作者: irvinglove (向下墮落怪竹竿)   2015-03-21 12:41:00
我真好奇所謂的公平是什麼 各打50大板嗎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3-21 12:41:00
我的意思是原文看起來確實是這樣 但他們背後怎麼相處的我們不了解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5-03-21 12:41:00
同意Keyblade, 貪心是拿得太多了, 自己沒份的東西也想要就沒有拿得太多的問題了..... 是吧? XD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3-21 12:42:00
就這點來看 一直批評他老婆甚至說出這種女人這麼貪一定走不到老之類的 是不是有點過頭了?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5-03-21 12:42:00
同意Key說不定是老公能力太弱讓老婆沒安全感才這樣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3-21 12:43:00
隨便你們啦= =想酸就酸吧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3-21 12:43:00
夫妻都住國外 婆婆是大哥跟妹妹在照顧 論背後相處?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5-03-21 12:43:00
原文沒說清楚 感覺老公那邊本身的問題一定最大
作者: elyse0811 (伊莉絲)   2015-03-21 12:44:00
我覺得把到手的房子拱手讓人碎嘴兩句人之常情,但其實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3-21 12:44:00
現在問題是拿了房 老婆捨不得放掉到手的肥羊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3-21 12:44:00
他老婆會這麼「貪」 可能背後有數十種原因 當然也有可能他真的就是貪心
作者: elyse0811 (伊莉絲)   2015-03-21 12:45:00
真的無權處理。大哥住台北真的陪伴母親的就是妹妹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3-21 12:45:00
只是覺得有些推文一下子就把人往死裡打不太好
作者: elyse0811 (伊莉絲)   2015-03-21 12:46:00
而且他老婆現在搞的大哥也不爽,不就是三兄妹VS老婆
作者: sin27 (扇)   2015-03-21 12:47:00
現在是鬧到大伯已經對這個弟妹有意見了呢 感覺老婆就是鬧的蠻大的...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3-21 12:48:00
老公的財產就是老婆的,老婆的財產還是老婆的
作者: elyse0811 (伊莉絲)   2015-03-21 12:48:00
而且說那是老家,可能怕自己有萬一老婆馬上轉手賣了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風 徐如林)   2015-03-21 12:49:00
就算退一步講 不管後面有什麼原因老婆就是無權利管這事
作者: drsaheng (Heng)   2015-03-21 12:49:00
就是貪心啊
作者: elyse0811 (伊莉絲)   2015-03-21 12:50:00
對啊,假設今天是要賣這個朋友自己住的房子去幫妹妹,我馬上站在老婆這邊
作者: alicelulu (Gawii)   2015-03-21 13:01:00
推專業
作者: Abbyabbie (got it)   2015-03-21 13:01:00
除非老公是吃老婆軟飯,不然老婆想對老公繼承的財產伸手就是貪心
作者: cashko   2015-03-21 13:10:00
推ely大,如果今天是自身難保那老婆當然有理但是今天就不是這樣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5-03-21 13:14:00
我是覺得也許本來沒那麼嚴重 像中樂透 老公一毛都沒分你都給妹妹了 因為妹妹狀況比較不好 理上是可理解 我也覺得老婆不該干涉 但可能就是有種老公不重視我的感覺 細節我們不清楚 但還是建議用較軟的態度溝通 好好了解老婆在想啥 不過努力過後還是一樣 那就真的是貪了 或許該對整個婚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3-21 13:17:00
是嗎?因為相處有其他問題就把不相干的事拿來吵 說到底吵之前先想想自己真的有資格拿嗎?不是什麼感覺都混一談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5-03-21 13:18:00
姻再想想 畢竟是一輩子的事
作者: GigiBuffon (忘不了那個人就投降)   2015-03-21 13:19:00
遺產跟中樂透差這麼多也可以比....我記得眾樂透是夫妻共有財產 老婆本來就有一半 如果記錯歡迎打臉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5-03-21 13:20:00
我只是想說我們再這堅持老婆的錯 我也覺得是老婆錯 但無助解決他婚姻問題 就算今天他堅持到底很硬的讓他老婆吞下去 那婚姻的裂痕就永遠在 用軟的溝通 讓老婆知道他能理解他的心情但希望他能一起幫助妹妹 或許會更有效吧
作者: GigiBuffon (忘不了那個人就投降)   2015-03-21 13:25:00
我只覺得她老婆重視財產大於重視她老公的心情而且還是不屬於自己的財產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5-03-21 13:27:00
手足親情是人之常情,我覺得這並不難理解,老婆都是大人了難道還要像對小孩般解釋給她聽?換言之老婆懂,但還是想要房子
作者: goodbyeilu (木實)   2015-03-21 13:43:00
老婆不該干涉遺產的事 +1
作者: jt12099 (Alisa)   2015-03-21 13:45:00
第一次聽到肖想一份不屬於自己的資產不叫貪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5-03-21 13:48:00
肖想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是貪心啊
作者: andrew1357 (andrew1357)   2015-03-21 14:08:00
媽呀好專業0.0
作者: sin27 (扇)   2015-03-21 14:13:00
推G大 老婆重視財產大於重視老公心情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3-21 14:18:00
老婆很貪心很愛錢
作者: emma83 (艾瑪)   2015-03-21 14:20:00
推專業法律人
作者: drsaheng (Heng)   2015-03-21 14:23:00
專業推
作者: MOONDAY79   2015-03-21 14:41:00
推。老婆也正如推文所說貪心
作者: oasiis (珍珠奶茶)   2015-03-21 15:44:00
也有老公爭老婆家裡遺產的
作者: musiclife (阿練)   2015-03-21 15:51:00
老婆就是貪心沒錯啊
作者: murasaki77 (ゆかり)   2015-03-21 16:10:00
樂透是否屬婚後有償所得是爭點呀......
作者: WoooEooo (WoooEooo)   2015-03-21 16:21:00
女版長知識啊!!
作者: antiaris (箭毒木)   2015-03-21 16:53:00
就是貪心啊,腦補太多沒意義啦
作者: pipitruck (pipitruck)   2015-03-21 17:23:00
不貪的人會在乎嗎 至少我不會 錢夠用就好
作者: Loraiba (L)   2015-03-21 18:17:00
不久的將來我也會面臨這種問題 真悲哀
作者: viviya (^_^)   2015-03-22 03:24:00
為何當初老公住國外沒照顧婆婆,老婆沒有爭取照顧婆婆的權益?為何婆婆走了,老婆突然想起他們有好多權益可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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