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上陌生人的公然污辱
大家好,發生事情是我的朋友,她本人在日本念書
創了一個分享日本生活、手繪圖文、食物以及日常生活的粉絲團
今天她PO了一張穿和服的畢業照,結果就有一名粉絲在底下留言
"肥"
版主回謝謝指教
可是朋友們看不過去說"這位伯伯我們都可以當你小孩了,
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用這種字眼說你會怎麼樣!"
然後這名中年男性版友就開始惱羞成怒說一堆很難聽的留言..(公開)
1.肥照片Po上網在公共臉書,有礙觀瞻,妳知道嗎?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2.樓上的小妹妹,妳的鬼話像幼兒一樣幼稚,跟神經病沒什麼兩樣
3.我在臺北市東區的房屋,租給補習班,我是屋主,我為何要自卑?
4.妳小日本X,滾回日本,不要再來臺灣這裡亂
5.樓上的母XX女人想重新發動戰爭,我奉陪
6. 妳不能阻止妳的母X朋友繼續罵我,我奉陪到底
7.我沒有指名道姓,歡迎妳來告。我會告妳誣告罪
(X是狗或賤)
我看了也很生氣,但朋友版主堅持不想惹麻煩,畢竟她還在日本念書
而且那無聊的粉絲感覺就是仗著自己有錢說不怕告....
會貼來女版是因為版主堅持不想惹麻煩...而且感覺也不會有什麼刑責
想說算了....
"參考依據
‧ 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刑法第三百十四條:「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感覺花錢就可以了事(對有錢人來說)
雖然不是當事人,但還是很氣這些在網路上亂罵人的人
每次看到仇女文...什麼打工渡假或旅行或出國讀書就是淫亂、吸洋屌、肉便器什麼的
就會覺得...在國外阿...聽過種族歧視的話還沒有台灣人自己講來的難聽
(因為覺得遮名子很麻煩就不貼圖片了,請大家見諒)
她本人還是怕麻煩不想把事惹大(日本人的個性)唉..
大家不用建議或是幫忙,就當作看個故事就好...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3-23 20:58:00
覺得這人精神狀況好像...
作者:
cashko 2015-03-23 21:01:00告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03-23 21:02:00只能說除非時間很多可以跟他耗 不然不要跟豬打架
作者:
iinstan (超級討厭核桃)
2015-03-23 21:03:00我在銀座有房屋租給百貨公司 鍵盤屋主
作者: v31429 (ç“œå›ãƒ¡ãƒãƒ³å®‡å®™) 2015-03-23 21:04:00
告。付出代價。
作者:
cashko 2015-03-23 21:04:00我在紐約有間商場,聽他胡說八道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5-03-23 21:07:00我昨天打給我乾哥戈巴契夫 也是沒人接
這絕對可以告 他是在她「本人」的臉書留這種針對性強的留言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27:00所以年紀大真的不代表成熟跟有水準 又一個案例證明惹這樣想好了 這位伯伯大概很寂寞心靈空虛吧 蠻可憐的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5-03-23 21:38:00沒有指明道姓?在她的臉書留言不就是針對她不然是針對誰?還沒有指明道姓咧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38:00
本人不想繼續你們就別搧風點火了成立粉絲團(或想當明星)想讓大家注意 永遠會出現不喜歡的人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2:00成立粉絲團跟想當明星(想讓大家注意)有關係嗎?0.0a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43:00
如果你們只想圈內玩玩 聽想聽的話 告有勝算 想要長期經營或認真投入 就需要防彈鐵內心 和無視技能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3:00看到這種情形又想到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真的很衝突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44:00
粉絲團和明星同樣都是想被注意不是嗎?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4:00可是作為一個台灣民眾 臉書留言說別人肥 真的很沒水準啊
本人都不想告了,外人不需要再多說什麼吧......
作者:
MYLIUUU (Brittle!)
2015-03-23 21:44:00可以備案,比較麻煩的是對方跑程序!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5:00哀 這種人是不是自以為可以為所欲為啊 哀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46:00
不必扯到台灣風景吧 本來就不可能發生所有人都喜歡的情況愈紅的愈多人罵 沒人知道的沒人罵 囧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6:00所以我真的覺得在台灣要當公眾人物也蠻可憐的=.=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47:00
ptt看久了 第一個字還好(?) 後面真的很爛(標準頗低)c大妳是覺得台灣之外的公眾人物都沒人罵嗎?xd一樣愈紅愈有人去亂
作者:
ilikegch (midori)
2015-03-23 21:49:00什麼東西日本人的個性,你朋友到底哪國人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9:00這樣說吧 有天我媽總對我說 社會上壞人很多 我總覺得我媽太悲觀 可是後來真覺得我媽說的沒錯 就算是台灣 壞人也多!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3-23 21:51:00網路上很嗆 一到法院龜的跟俗辣的人多的是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51:00
另外我記得臉書不會理非重大事件的個資申請 請法院去調也一樣(好像是新聞)
作者:
Zivia (空白)
2015-03-23 21:56:00穿和服拍畢業照…漢娜4ni嗎?
作者: Tucano (圖卡諾) 2015-03-23 22:01:00
我怎麼記得那個粉絲團之前有上womantalk版po文然後被噓爆啊
在日本也可以透過線上報案報警喔 刑事警方會主動調查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03-23 22:38:00這絕對告得成,跟你保證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3-23 23:00:00直接提告拜托 請勇敢的捍衛自己權利 還是你朋友覺得被罵無所謂不要只會討拍 勇敢的站出來
作者: pagl ( (^ε^)/ ) 2015-03-23 23:18:00
談話紀錄有備份 可以告 不用怕啊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3-24 14:11:00
漢娜? 昨天看到和服畢業照沒想到有這種無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