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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kuson (Who am I?)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10小時與洋男性交6次 控遭性侵敗訴
時間: Wed Mar 25 16:38:50 2015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10小時與洋男性交6次 控遭性侵敗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3-25 15:16:04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一名女子透過聊天軟體Skype結識外籍男子貝爾科,她指控去年12月29日相約見面時,
對方先在轎車上「強暴」她,她到新北市淡水男方住處時,對方又連續性侵、肛交,
她10個小時內遭性侵6次,向警方控告貝爾科強制性交。士林地檢署認為女方在第一
次性交後仍和對方在大佳河濱公園散步,事後還用LINE與朋友聊天,與常情不符,處
分貝爾科不起訴。
女子聲稱,12月29日雙方約在台北車站碰頭,對方載她到河濱公園,卻在車上脫她褲
子,她曾詢問對方「怎麼不戴保險套?」;事後兩人到士林夜市大啖辣炒年糕、臭豆
腐,接著再到男方家。女子說,到了貝爾科家,他又脫掉她衣褲,每隔幾小時就性侵
一次,「我沒辦法抵抗」。
貝爾科不否認雙方發生性關係,他說30日中午女子說要去找其他朋友,他還載對方到
捷運淡水站,給她車資。
檢方勘驗貝爾科住處走廊監視器,發現女子離開男方家時神色自若,貝爾科還幫她提
行李。在多次「性侵」期間,女子向貝爾科要無線上網密碼,和3、4位朋友聊天,但
都沒提到被性侵或求救。檢方認為不能只靠處女膜有撕裂傷、告訴人單一指訴就認定
男方性侵。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2/788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