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6vu (叫我空)
2015-03-26 05:22:00相信大家都看過文章裡
為了不洩漏本名而用ABC代稱
每次讀到這樣的文章都覺得好混亂
如果用小明小華好像比較容易理解彼此的關係
也有人跟我有一樣的想法嗎
還是ABCD對你比較好懂呢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5-03-26 05:25:00如果只有ABCD可能還好 如果有5個代號以上的就真的很混亂更混亂的是有人還會把自己也寫成代號 囧
作者:
softseaweed (Gladys von Wackenheim)
2015-03-26 05:53:00用故事裡特徵取個暱稱不就好了 用無干的代名詞很亂
作者: joycemay7 2015-03-26 06:55:00
我也覺得中文代稱比較能理解
同理我看一些翻譯小說,用人名用音譯常常會搞混,特別是人名又夾雜音譯地名,常常搞的我很亂在婚姻板還看過用甲方乙方,好像在寫契約書
作者:
Lachelt (給小狗一塊餅乾)
2015-03-26 07:30:00有時候想用X/Y/Z君、A/B/C子,感覺男女分別一目了然
會覺得用英文版面會很亂 但找A出現過幾次比較容易XD
作者:
Lachelt (給小狗一塊餅乾)
2015-03-26 07:31:00畢竟有時候陳述人 他/她 或 你/妳 沒分清楚,看得霧煞煞
用小明小華還是一樣難懂啊 一樣要回頭了解這些人關係 直接用個性會比較好 例如 正妹 迷糊 聰明 傻b這樣就4個人了 也一眼就知道關鍵點是啥
作者:
ap1014 2015-03-26 08:57:00我一直以為只是我有閱覽障礙,看到abcd的我都直接跳過…
作者:
a152508 (a十五二十五零八)
2015-03-26 09:39:00+1...abcd從來不看
作者: minfang (minfang) 2015-03-26 09:51:00
覺得差不多...超過四個人的文我回直接不看XD
作者:
jingyuu (sunday)
2015-03-26 10:34:00不能理解+1!!!
甲乙丙丁有種解刑法申論題的感覺XD~ABCD對我來說應該是閱讀方便吧,不同於繁體字的英文字母比較明顯,會注意一點。不過四五個以上我就混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