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拍遇到鳥事 很生氣難過想抱怨一下
文略長 手機排版且內文含有情緒字眼
請見諒>_<"
昨天我和姊妹一起去自來水博物館外拍,我拍時裝她拍泳裝
因為那裡難免會有來來往往的觀光客和小朋友,所以我們特地選在一個偏僻的角落拍
我的時裝部分先拍完了,換我姊妹拍泳裝
拍著拍著,有兩個婦人經過,離我們約四、五公尺,其中一個拿著相機對著我們
當時我有懷疑是否在拍我們,但我們後面是有造景花樹的洗手間,我不敢確定她是拍我們
還是造景
所以我先觀察她暫不作反應
但後來我姊妹發現了,因為對方距離遠加上她主觀認定對方偷拍,所以她大聲質問
「不好意思,請問妳是在拍我們嗎?!」
對方訕笑「我是在拍天空又不是拍妳!」
我們就覺得天空站哪到處都能拍到差不多的風景,哪那麼剛好非得要站我們前面相機對著
我們拍天空
我姊妹開始火了「可以刪掉嗎?還是借我看一下有沒有!」
對方被發現後就開始要落跑,但不斷出言挑釁
「笑死人了,妳脫成這樣還怕人家拍啊!」
「妳講那什麼瘋話啊!妳就給我看一下有沒有啊!做賊心虛嗎!不要跑啊!」
好吧,我姊妹真的脾氣不是多好,加上我們工作被講成妓女一樣,她真的超火,她就脫高
跟鞋跑過去理論了,我超怕起衝突,所以我也趕快跑過去,然後看到我姊妹想搶對方相機
看有沒有偷拍
我也跑上去「阿姨,我們只是在工作,攝影有付錢請我們,除非妳也付錢我們才能讓妳拍
,所以可以把照片刪掉嗎?」
「妳們什麼貨色我又沒有拍妳們!拍天空也不行啊!妳們年輕人怎麼這樣沒家教!做人不
能這樣啦!」
我姊妹也回嘴「妳老人家這樣又是多好啦!照片刪掉啊!敢做不敢當啊!」
「妳脫成這樣就是要給人拍的啊!妳還怕哦不要笑死人!公共場所脫成這樣不怕丟臉怕人
家拍,哈哈哈!」
「欸我有肖像權妳就是不能拍我!誰知道妳拍這照片有什麼用途,會不會放上網路加註什
麼難聽的標題」
「我為什麼不能拍妳!什麼肖像權笑死人了!我就是可以拍!」
好吧,連我都聽不下去了,對方態度真的非常非常惡劣,死鴨子嘴硬,而且一直倚老賣老
說我們年輕人如何如何
「阿姨,妳知道瓜田李下這成語嗎?妳這樣的行為跟後續反應真的讓人很難相信妳,妳就
給我看一下,有就刪掉,沒有我跟妳道歉」
我態度一直壓抑著當白臉的那方,她對我態度就好一點,然後同意把照片給我看一張,當
然真的有拍我們,而且是直接放大拉近focus我穿泳裝的姊妹
她刪掉那張的同時還一直碎念,當然也不是什麼好聽話,一堆不堪入耳的貶意
對方講話真的很難聽,態度很差,說女孩子不能這麼兇,不敬老尊賢,沒教養沒家教沒口
德以後會下地獄
最後我們就跟她們吵成一團,她攻擊我們長得醜誰想拍我們(是妳先拍我們欸囧)心不美
有什麼用
我們被氣到也是回了不好聽的話,對啦我們心不美但看不到啦不像妳一看就人不美啦看看
那魚尾紋,然後我很壞的一直叫她歐巴桑......
她們很火大我叫她們歐巴桑囧
我姊妹則說妳們是哪裡人啊一定不是台灣人吧一定是大陸人吧!
她們更火大我們說她們是大陸人XD
雖然刪掉一張,但我怕她還有其他張,想看她就不給我看了,過程中我們一直要叫警察,
我姊妹氣到想告她侵犯肖像權,要回去拿手機報警她們又一直作勢要落跑,好險最後保全
通報館長出面
館長就當公證人檢查整台相機,順便教育她們肖像權的觀念,我們今天有付錢進場外拍,
不代表她可以拍我們,每個人都有肖像權,本來她就不能拍我們,對方還是一直攻擊我們
穿這樣就是該給她們拍的
後來照片檢查完也刪完不歡而散時,對方還一直仰天長笑像歌仔戲那樣,哈哈哈~哈哈哈
~不怕丟臉怕被拍唷~看看這兩個女孩~
囧,臨走還是不忘再挑釁一次
難怪她們是好朋友
明明事情就很簡單,我們問她回個不好意思那我刪掉,然後刪掉照片,這樣不就好了嗎,
搞那麼複雜
好好一個外拍被搞成這樣真的很煩...而且最後我竟然也被氣到跟她們一般見識也口出惡
言
...
真的是很過分!怎麼會有這麼惡劣沒水準的人啦吼!
*12:14補充
看了推文驚覺是否自己觀念有誤,所以剛剛google了肖像權相關資料,但各說紛紜,有人
解釋不行拍有侵犯隱私權的疑竇,有人解釋本來就可拍,畢竟不具有法律專長有點看不太
懂,怕自己解釋又搞錯,可否請版友解釋一下肖像權的定義>"<
當時我們持的立場是我們跟攝影師達成協議同意拍攝我們,非無酬提供攝影,但婦人逕自
偷拍,我們不知道後續是否會有何用途,所以想在第一時間保護自己
如果以後遇到相關事情,我們不想被這樣偷拍,請問可以以什麼法律條文遏止對方?照片
要怎麼讓對方合理地刪除?要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另外想延伸一個問題,所以如果我在沙灘上未經當事人同意隨意拍攝她人穿著比基尼的照
片是合理的嗎?法律是會保障我這行為嗎??
我沒有想要公審那對婦人,我沒有拍她們照片跟錄影放上網路讓大家知道是誰,只是針對
這個事件受到心情影響想抱怨分享一下~
照片是我前面好聲好氣說瓜田李下那句時,她同意並自行刪除給我看的,不然我們是想回
去拿手機叫警察來處理,只是她們一直要跑,所以我們不敢走只好僵持在那
另外我們沒有碰觸到她,我姊妹想碰相機被婦人躲掉了,但她有沒有拉扯在我過去前的那
30秒我沒看到不敢保證,但之後之前都沒有碰到對方,我則是都沒有碰她,因為我知道碰
她或相機一定有事會更麻煩XD
反倒是對方有動手推我,但我警告她請她不要碰我,她就沒再碰到我了
若造成不良影響,請告訴我,我會謙虛受教~m(_ _)m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5-04-02 11:42:00看了好氣!
作者:
MaryJanexx (Mary Jane Holland.)
2015-04-02 11:45:00再再證明了歲數無法代表心智年齡
作者:
MaryJanexx (Mary Jane Holland.)
2015-04-02 11:46:00乾這歐巴桑是智障嗎!(真心話
作者:
Hunterme (Hunterme)
2015-04-02 11:48:00噁心歐巴桑
作者:
illl (ill!)
2015-04-02 11:48:00請問表特版那些捷運偷拍有侵犯肖像權嗎?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4-02 11:50:00
順便告他 公然污辱阿 就可以好好教育他了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1:50:00所以說有些歐巴桑會被打實在事出有因我只是不小心拍到他們,他們就打我,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嗚嗚嗚嗚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5-04-02 11:52:00只好警惕自己老了不要變成顧人怨歐巴桑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5-04-02 11:56:00
不討論歐巴桑的態度,原po要不要先弄清楚肖像權的定義..
紅明顯 有些老人確實討厭 但不要贊揚老人被打活該 是流氓嗎
作者:
minna (是個人妻)
2015-04-02 11:57:00她們真的夠低級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2:03:00有些人就是說不過別人先動手,然後脆弱的身體受傷了在哭哭說自己才是無辜的,沒妳說被打活該,但是人的脾氣也都有限度的,那種聽到要叫警察就把別人手機砸爛我真的拿不出肚量
.........我覺得你沒有權力要求他人刪除他們相機裡的照片......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5-04-02 12:09:00直接說拍照要付錢買授權的,怕你們付不起。歐巴桑最怕花錢了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4-02 12:12:00就是有這種侮辱女性身體自主的女人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5-04-02 12:12:00搞不好真的是大陸人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4-02 12:13:00論調和 啊你穿這麼少就是要被我強暴 一樣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5-04-02 12:13:00
感覺法律上,你沒權要求對方刪除照片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2:13:00揍一拳能把眼睛揍成那樣我是不信啦,自己撞到椅子比較可能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5-04-02 12:13:00
是你的法律觀念錯了,這跟肖像權無關。
作者:
illl (ill!)
2015-04-02 12:14:00好像根本可以拍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5-04-02 12:14:00
你強制他刪掉照片反而有妨礙自由的問題建議原po常外拍的話要搞清楚相關法律問題
照你的邏輯 那些報紙上/電視上被刊登/播放出來的人是不是每個都要去跟報紙/電視台主張肖像權???
肖像權不是這樣用的,他有拿去營利嗎??倒是你強制看他肖像權不是這樣用的,他有拿去營利嗎??倒是你強制看他人相機並要求刪除,比較有觸法空間。除非是在廁所或樓梯偷拍啦, 不然你那裡也是大眾空間阿... 你很氣很委屈,但你要做的只有把人留住,報警,再多就別做了。
作者:
dobe (dobe)
2015-04-02 12:20:00很不幸的 只有人家拿你照片散播或是打廣告才算侵犯肖像權
作者:
dobe (dobe)
2015-04-02 12:21:00但是被偷拍的感覺真的很不爽 祝她手機炸掉
沒營利用圖肖像個屁,難不成你姐妹去小7買東西被監視器拍下也算肖像權?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5-04-02 12:25:00也想知道法律上要若如何主張不被拍攝的權利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4-02 12:27:00不能搶對方相機吧…你們動手 她可以告你們的
作者:
soredia (幸福新生活)
2015-04-02 12:28:00現在無限上綱肖像權跟個資的人愈來愈多了...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2:32:00非公開場合有法可管,公開場合…抱歉,剛剛看一下台灣法律還是漏洞百出的,只能請兩個黑衣人來禁止周圍人拍照了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2:33:00簡單來說,他不上傳都沒有用,管他要天天看照片打__什麼的都無法抓他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2:34:00但是這歐巴桑也真夠討厭的,剛剛看我媽也像歐巴桑一樣的罵人…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4-02 12:35:00
辛苦了...
y大,你請幾個黑衣人都不能禁止他人在公共空間攝影.......orz
不過我還真期望如上面推文說揍死她 然後上輿論公審檢討
作者:
raxes (甫兒)
2015-04-02 12:43:00認真問,這種情況報警有用嗎?會被受理嗎?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4-02 12:44:00
是偷拍泳裝耶 妨礙秘密或性騷擾都可能成立喔 切勿犯法
作者: poeoe 2015-04-02 12:44:00
基本上這樣也沒犯罪 警察也不能怎樣啊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4-02 12:46:00
不一定喔 告性騷擾很可能有用喔
作者:
lavaever (Patschuli)
2015-04-02 12:47:00怎麼可以搶人財產 是強盜嗎?
b大,只要是公共空間就是大跳裸舞被拍,攝影者都不會成立任何罪名......
性騷擾?妨害祕密??笑了,怎麼一堆誤導亂教的,跟那些歐巴桑沒兩樣
作者:
iAmPtt (Ptt是種信念)
2015-04-02 12:51:00這不構成強盜 但強制罪肯定構成 肖像權又被濫用了
作者:
rayser (哈雷路亞 嗆司)
2015-04-02 12:52:00強制...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4-02 12:52:00
呵呵呵 不知道是誰亂教阿 跟歐吧桑一樣
我們沒有使用任何手段,沒有揮舞沒有脅迫,只有想叫警察,照片也是她同意自行刪除給我看,館長看相機也有徵得她同意,這樣也有強制罪嗎?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4-02 12:56:00你們有不讓她們離開嗎
當下一個攔著一個報警啊,思源派出所就在旁邊,攝影師幫忙打電話就好啦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5-04-02 12:57:00有沒有專業人士能出來解惑啊XD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4-02 12:57:00
阻卻違法 原po別怕 先叫了再說我只看到歐巴桑大怒了 哈哈
你們不讓對方離開就已經可能有強制罪了吧!?@@~~
作者:
Silece (Q)
2015-04-02 13:02:00不懂別亂講,哪來拍泳裝變成防礙秘密跟性騷擾
不瞭解你的問題 但是「合理」與「合法」概念不同原po問的未經同意拍攝比基尼照片 這個問題跟原po你的
叫警察來應該是警察的強制罪阻卻違法,不是原PO的強制罪阻卻違法吧~(假如真的有構成強制的話啦@@)再說強制好像也不以物理上的強制為限吧...0.0...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4-02 13:07:00
哀哀 阻卻違法都不懂...
作者:
fupej (zax)
2015-04-02 13:13:00我好好奇一直在旁邊 說你們都不懂 無知的心態是什麼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4-02 13:13:00
哭哭 打臉應該拿出法條或判例 幾個人不同意叫打臉 真是有待重修
作者:
fupej (zax)
2015-04-02 13:14:00如果有專業人士跳出來回答 是又要酸他無聊 以為大家不知道
所以到底原po應該引用什麼條文 阻止他人對他進行攝影??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3:23:00無法阻止,只要不公開都沒用,而且那裡是公開場合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5-04-02 13:27:00除非對方拍攝私密,或是在非公開場合拍攝,否則只要他不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02 13:27:00沒辦法這是素質差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4-02 13:31:00
Http://ppt.cc/Qyat 來個律師說法好了
作者:
humilia (謙)
2015-04-02 13:35:00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4-02 13:36:00老實說阿婆可以拍 拍到她爽
作者:
bbstn (加油!!!)
2015-04-02 13:39:00我也覺得阿婆沒錯,只是偷拍比較沒品點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5-04-02 13:40:00你可以提出要求阿,但對方不刪也能奈他何?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4-02 13:42:00阿婆只是拍完帶回大陸自己看的話,你們無權刪她拍的照片
不知道那隻鳥在酸什麼?就是遇到不懂的狀況才來發問啊!
作者:
Silece (Q)
2015-04-02 13:48:00新聞中只能說那男的真衰,還賠兩萬元!還有新聞看看就好,不能學法律的!另外律師的部落格,性騷擾也要就個案判定,如果原po說大嬸針對她泳裝照靠近私密部份狂拍,那才來討論違法跟性騷擾
作者:
kelly096k (kelly096k)
2015-04-02 13:48:00歐巴桑羨慕吧
作者:
Silece (Q)
2015-04-02 13:55:00當然原po遇到這事,是誰都會感到不舒服不開心,但不能因此把肖像權無限上綱,在公共場合拍照並不違法,也不是狂拍私密處,如果泳裝不想讓其他人看到拍到,可選私人場地或路人少的場地外拍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4-02 13:55:00
告了給法院盼定 才知道此案有無違法 鍵盤大法官 看看就算了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5-04-02 13:58:00歐巴桑沒品,但的確沒有觸法。除非是拍攝身體隱私部位(對隱私具有合理的期待可能),才有成立刑法315-1的可能。
那些人根本沒水準又低能去看看之前的新聞吧那個偷拍鬧上法院判賠兩萬的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5-04-02 14:02:00請不要搞錯了,新聞案例根本就不是法院判賠= =是對方主動以兩萬元和解,跟法院判賠差多了= =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4-02 14:03:00
拍人讓人不舒服就有可能觸法 還一直說你穿成這樣就是要給人拍 想想真是蠻像性騷擾的
作者:
Silece (Q)
2015-04-02 14:04:00嗯,但就文字如果真拍對方ㄧ張全身照賠錢,是很扯,如果那男的怪怪ㄧ直偷拍構成騷擾,那和解賠錢就說的過去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4-02 14:12:00wu 和解跟判賠差很多好嗎- -
作者: poeoe 2015-04-02 14:23:00
和解跟判賠完全不一樣
h大,民第18是由法院用公權力要求刪除,並不能使原po有權力要求刪除他人的照片
作者:
YuChenn ( )
2015-04-02 14:50:00那兩位阿姨真的很可怕,自己也是女人,卻還這樣言語攻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5-04-02 15:01:00這麼說好了,你家的地被人蓋個鐵皮屋,你可以經由法院要他拆,但你不能自己去拆,可以經由法院,但不能自己來
作者:
iori325 (易碎玻璃)
2015-04-02 16:17:00作者: hinatakanae ((゜▼゜*)) 2015-04-02 22:09:00
真要這樣上綱肖像權的話,在大庭廣眾之下穿泳衣的您是不是構成妨礙風化了呢?要拍布料少的建議花錢申請場地比較好。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5-04-02 22:19:00對方沒品但沒犯法,然後如果文章屬實,妳姐妹講話也極容易激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