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版怎麼變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3:02:33
→ sakusakurai: 我覺得部分人會搞錯言論自由的定義,言論自由是建立 04/12 12:50
→ sakusakurai: 在不攻擊到他人的狀況下,不是你想講什麼就什麼,不 04/12 12:50
→ sakusakurai: 要以言論自由之名行歧視之實 04/12 12:50
真是奇怪一堆人腦補言論自由的定義
先說結論好了 言論自由絕對允許你歧視所有事務
包含甲甲 女生 CCR
這邊雖然有點離題
想請大家認真看待言論自由這件事 還有要做到需要多到努力
當然這跟板上到底需不需要言論自由無關
跟你講個小故事 避免有些人覺得我們都沒讀過書
文章摘自(辛普森案的啟示-美國的自由與代價(林達))
1987年堪薩斯市的電視20頻道,是當地一個閉路電視公司的在商業經營的過程中
搞的一套節目,稱之為“公眾參與”頻道。它宣稱來者不拒,先來先播。不論是誰,
都可以事先製作好一套錄影節目,付一筆費用後就公開播放。在今天的技術條件下,
拍一套錄影節目也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電視臺還宣稱,對於任何人拿來的錄影帶都
不作任何檢查與刪選,唯一的規矩是排隊,“先來先播”。
一位三K黨的民眾,拿來了一套名為“種族與情理”的錄影帶,要求每週播放一
集。這一次,電視公司卻沒有痛快地接下他的節目,反而左右為難起來。
  從這家電視公司來說,它的周圍百分之九十五是黑人居民,他們完全有理由擔心
因為這套節目,失去公司的閉路電視訂戶。甚至還擔心會出現抗議和引起暴力沖突。
至於地方當局,裡面已經有了一些黑人部長,當地還有不少黑人政治家。對於他們來
說,這實在太過份了。他們做夢也想不到,當年把他們引向民權運動勝利的“言論自
由”,有朝一日也會變成他們的對手所擁有的有效武器。
  電視臺的拒絕引起了三K黨在電視公司前的集會,他們身穿大家熟悉的三K黨白色
長袍,遊行要求得到憲法所賦予的權利。這種視覺效果在黑人面前引起的刺激當然可
想而知。全國關注的一場爭辯就這麼開始了。一方是以鄧尼斯‧馬昂為首的三K黨,
另一方則是以黑人牧師克萊弗為代表的當地居民,堪薩斯市的市政府及電視公司。克
萊弗牧師從小生長在種族隔離嚴重的南方,在他十五歲的時候,就帶領過反種族隔離
的遊行,他取得神學碩士之後,成為一名牧師,同時,他是著名的美國公民自由協會
的地方委員,是馬丁‧路德‧金所領導的南方基督教聯合會的副主席,1979年還成為
一名市議員。
克萊弗牧師和其他市議員在市司法部進行了法律諮詢,然後,在市議會提出取消
整個“公眾參與”頻道。儘管大多數人都認為,他們這樣做只是為了把三K黨拒之於
電視臺的門外,但是,克萊弗牧師認為,他們既然不是只取消一個節目,而是取消了
所有的該頻道的節目,這樣,在限制言論方式的“內容中性”這一條上,大概就可以
說得過去了。於是,1988年6月16日,堪薩斯市的市議會以9比2通過決議,授權電視
公司乾脆關閉這一頻道。
  兩張反對票之中的一張,是來自一名54歲的女議員。投出這一票,她經過一番特
別認真的考慮,因為她是一個黑人。她說,“我憎恨他們(三K黨)的某些作為和某些
言論,但是我不憎恨這些人……我認為應該從教育中學習,不應該抑止任何聲音。從
最反面的人那裡我也學到過東西。我可以不贊成某一觀點,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一觀
點就不應該發表,或者說,我就不應該去聽。我相信正確的觀點最後終會被大家所接
受。”
  在本世紀,美國的荷爾姆斯法官曾經就類似觀點提出過很形象化的比喻,他把它
稱為言論的“戰場化”和“市場化”。他認為,與其讓不同的觀點象在戰場上一樣殊
死決鬥,一方一定要扼殺另一方,那還不如把這些言論拋入“市場”,讓他們去競爭
,看看到底哪一種觀點能被大家所接受。同意這一理論的人相信,憲法第一修正案的
力量所在,正是讓大家分享言論自由的理想和它的原則。根據這一理論,如果三K黨
播放他們的節目,克萊弗牧師們所應該做的事情,不是去阻止他們的節目,而是應該
也播出自己的觀點。在這種“市場競爭”中能最終站得住腳的理論,才是更可靠和更
持久的。但是,克萊弗牧師顯然並不同意這樣的觀點。
  接受了三K黨法律委託的斯蒂芬‧潘弗所說的一段話,頗能代表今天一般美國人
的看法:“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
可能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三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馬丁‧路德‧金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
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你也許會問:有一些人,他們一旦掌權了就會扼殺別人的言論自由,對於這種人
,也要給他們言論自由嗎?比如那個三K黨的民眾,他就宣稱要成立一個純白人的國家
,並且公然表示:在他理想中的這個白人國家裡,只有和政府一致的言論才是被允許
的。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斯蒂芬‧潘弗回答得很聰明,他說,如果你因為害怕一個
不自由的時代,因此就不給他們言論自由的話,那麼,這個不自由的時代已經開始了。
是你自己給它開了頭。
  市議會恢復"公共參與"頻道的投票在1989年7月13日,場面十分情緒化。大量反對
三K黨節目的民眾來到議會廳。他們發表了演說,唱著馬丁‧路德‧金民權運動時代最
著名的歌曲和“上帝保佑美國”,市長幾次想清場都做不到。最後人們齊聲禱告……
投票是在人們的祈禱聲中進行的。
  結果最後由市長宣佈。
  堪薩斯市議會的表決結果是這樣的,由7票對3票通過:在保護言論自由的原則下
,“公眾參與”頻道重新恢復。三K黨的第一集錄影節目在1990年4月3日播出。
  呼籲言論自由的一般都是在某一階段處於少數,不利地位的政黨,團體和個人。
他們總是相信,儘管自己當時處於劣勢,聲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須呐喊。尤其
他們總是相信,儘管自己當時處於劣勢,聲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須呐喊。尤其
當他們的言論受到壓制的時候,他們之中也許有一些人真心相信,如果他們有朝一日
成為多數,他們會非常自然地推崇言論自由。他們在爭取自己權益的時候,在宣揚自
己的主義的時候,自由常常就是他們宣稱的目標和大旗。但是,我們已經看到過無數
先例,情況經常是相反的。在大多數情況下,言論自由總是在事實上僅僅成為爭取勝
利的工具和手段,一旦獲勝,就常常被有意無意或是無可奈何地棄之如敝履。
  這種情況究竟為什麼一再在歷史上重演呢?究竟是走到哪一步就出了岔子呢?言
論自由的關鍵是什麼呢?我想,關鍵就在於它的“內容中性”原則,就是要把“真理
”二字堅決地擯棄在言論自由的大門之外。只要讓“真理”二字一不小心從門縫裡溜
進來,言論自由就完了。為什麼這樣說呢?呼籲和宣揚言論自由的人們是很容易上“
真理”的當的。他們或是明確認為,或是在潛意識中,總是覺得言論自由是走向“真
理”的一條“陽光大道”,覺得言論自由只是讓真理“越辯越明”的一種方式,在這
種概念的指導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覺已經“真理到手”的這一步,言論自由被拋棄就
成了十分順理成章的事兒。
  只要不堅持“言論中性”,只要以為言論自由的目的只是為了追求真理,那麼,
就無法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終有一日,在理論和現實上,都無法阻擋一個或數個權
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謂的“大多數”,出來把自己宣佈為“真理”,而扼殺別
人的言論自由。
  在美國,“言論自由”和“追求真理”之間的界限,是劃得非常清楚的。在這裡
,這是兩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言論自由只有一個目的,保證每個人能夠說出他自己
的聲音,保證這個世界永遠有不同的聲音。而絕不是希望到了某一天,人們只發出一
種聲音,哪怕公認為這是“真理的聲音”。
  願意理解和真正理解言論自由的原則,以及甘願為此支付代價,是一件很不容易
的事情。人們在面對它的時候,往往要比事先想像它要困難得多。
作者: jay251935 (J.Brother)   2015-04-12 13:05:00
我覺得你的論點滿有條有理的 怎麼兩篇都沒版主回應
作者: soooooooo   2015-04-12 13:06:00
小故事太長了 我覺得你可以著重說明"言論自由"和
作者: Hudba5566 (音樂5566)   2015-04-12 13:06:00
推!原po理性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06:00
推 很不錯的故事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07:00
所以這篇想表示開放大亂鬥?那就去八卦版就好啦要說女版不過客觀也行 因為一開始創版理念就是要讓女生自由自在的說話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08:00
這裡應該沒有限制任何女生自由自在的說話吧!?
作者: Hudba5566 (音樂5566)   2015-04-12 13:08:00
板主大概只想跟女性支持者取暖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09:00
所以你的「言論自由」是可以容忍歧視?
作者: lookyour (柚子)   2015-04-12 13:09:00
自由自在嗎...
作者: soooooooo   2015-04-12 13:10:00
我覺得5566大大說的不對 就算言論自由跟避免攻擊言語應該分開處理,不代表 版主只該在乎言論自由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10:00
這跟你的CCR理論有什麼關聯? 如果言論自由這麼發達,那為何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4-12 13:11:00
你到底要發幾篇阿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11:00
在美國對黑人說黑人要怕被打? 不尊重其他個體 講什麼自由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11:00
個人覺得你先去理解什麼是言論自由比較好~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12:00
女版需要的是讓女生自由說話並不受莫名其妙的攻擊喜歡戰的人可以去其他版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13:00
PTT每個版都有其特殊之功能 照你這麼說 言論自由無限上綱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4-12 13:14:00
結論就錯了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14:00
那還要板規幹嘛? 你怎不去八卦版力戰群雄? 要來女版攻擊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14:00
再說 既然言論自由代表可以攻擊他人 那請問受攻擊的一方可不可以暴力反擊?那也是自由啊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15:00
你不過是因為CCR這詞不會用到你所在的族群所以無感
作者: InMontauk (瞬)   2015-04-12 13:15:00
言論自由允許你歧視所有事物XDDDD?你知道有反歧視法這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16:00
我比較好奇你為什麼對PTT的版務這麼「熱心」~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16:00
還好意思講什麼言論自由的意義勒 笑死了XDDD
作者: ks4528   2015-04-12 13:16:00
言論自由的定義並不包括可以攻擊他人合理化,此外開放不同聲音部份這就是女版文章為什麼可以如此多樣的理由,你的結論有誤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3:16:00
又把兩個概念混在一起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17:00
就是一個沒被歧視到 所以感到冷感的人 在旁邊說風涼話而已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18:00
只講自己無關痛癢的話 被批就開始哭哭沒有自由 地球又不是
作者: InMontauk (瞬)   2015-04-12 13:18:00
自由是以不迫害侵犯他人為前提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18:00
好像講的頭頭是道 但是根本就是歪理啊(攤手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18:00
我覺得在這篇離題的人真的很多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4-12 13:18:00
加油 多讀點書
作者: alinsar (跑不停的野馬)   2015-04-12 13:18:00
如你所說~那國家幹嘛要法律 恐嚇 侮辱 都是言論自由?!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20:00
順帶一提,你文摘內有筆誤,「閉路電視」???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20:00
請辜狗 {個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之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
作者: ks4528   2015-04-12 13:20:00
我剛剛那段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自由只有我喜歡的部份,請問哪來的結論說自由只有我喜歡的部份
作者: collen66 (儀)   2015-04-12 13:21:00
凹的很難看~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21:00
那麼按照你的說法 很遺憾的就是女版並沒有給予任何人攻擊女性的「自由」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21:00
言論自由跟法律無關?那恐嚇、誹謗怎麼判罪?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4-12 13:21:00
問題這是女版 使用者是女性 舉例來說為什麼不能在我家把罵我家人的人趕出去? 你罵我羞辱我當然有你的言論自由 但我家也有要不要接納你的自由 把你趕出我家犯法嗎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21:00
法律不允許的言論自由 就等於已經侵犯他人了拉 還什麼無關搞清楚自由的定義再上來戰OK? 不是很會複製貼上就可以好嗎
作者: ks4528   2015-04-12 13:21:00
沒有法律保障,哪來的言論自由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22:00
你越凹越歪耶!加油好嗎?
作者: ks4528   2015-04-12 13:23:00
霸凌怎麼會是自由,自由伴隨責任沒錯,但不是這種情況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23:00
哈哈哈 你也知道自由伴隨責任 那推文攻擊別人被水桶你是在不滿什麼?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23:00
真的是一堆人看不出這篇文章的重點 三句不離女版是怎樣XD
作者: jay251935 (J.Brother)   2015-04-12 13:23:00
本來言論自由就是全部接受 怎麼只有你聽順耳的才叫言論 不好的都沒有發表的權利?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23:00
因為這裡是女版 很難懂嗎?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24:00
無法理解為何有人護航ˊ_>ˋ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24:00
我還無法理解有人幹嘛噓閉路電視勒XD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24:00
孫中山先生認為個人對自由的濫用,會對團體造成極大的破壞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15-04-12 13:24:00
如果是這樣,那言論自由還是要有限制,不然就會傷害他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25:00
違反規定?我笑了!你的論點真有趣。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25:00
歪理來了 塊陶阿~~~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15-04-12 13:25:00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5-04-12 13:25:00
嗯這確實是你的自由,但你被捅也是你該負的責任,女版不歡迎歧視的自由,很難懂嗎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25:00
你可以討厭小三 這是你的自由 但去小三版亂噓就叫鬧版懂嗎?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25:00
因此主張自由是有限度的。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4-12 13:25:00
原po回這篇文不就要講女版的言論自由嗎 不然幹嘛不自己發一篇文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4-12 13:25:00
自我 本我 超我 人類明明就有再進化 一直在本我幹嘛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26:00
紅明顯呀?對了!29你在對號入座嗎?
作者: InMontauk (瞬)   2015-04-12 13:26:00
「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精確關鍵字幫你查好了 拜託自行google 連前提都完全沒搞懂的論述也能頭頭是道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26:00
你不是要問誰講的嗎 就貼給你囉~~~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26:00
這篇純討論言論自由的定義阿 因為一堆人在那自行定義
作者: jay251935 (J.Brother)   2015-04-12 13:27:00
認真說 原po的論點更是在維護所有女性發言的權利 好像很多人看不懂@@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27:00
還有個學者叫做彌勒氏唷 google一下吧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27:00
還有人把自由和言論自由混在一起說勒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28:00
而且誰在跟你討論12歲女童能不能結婚啊 (口去言論自由不代表你就可以亂講話好嗎
作者: InMontauk (瞬)   2015-04-12 13:30:00
言論自由也是在自由的本質下展開的 當然也需符合其前提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31:00
你不認同就要大家都認同你喔? 說到底不就是地球繞著自己轉那有人不認同殺人有罪的話 也可以到處去殺人說他無罪而且國家也不能關他囉 洗洗睡~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4-12 13:31:00
不是至高無上的 又允許你歧視所有事務 打臉自己這樣好嗎?
作者: jay251935 (J.Brother)   2015-04-12 13:32:00
被過度保護的言論自由 是女版真正要的嗎 值得深思吧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32:00
哪裡有打臉 看不出來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33:00
哈哈哈哈哈~被我釣到就不回話了XDDDDDD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3:33:00
噓你也是大眾的權利(菸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33:00
抱歉我們也不認同你的理念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34:00
就說了這麼愛自由可以去八卦版 偏偏要來這討噓不知道到底怎麼了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34:00
女板給了我不認同噓的權利(點頭
作者: Exmax1999 (兩千)   2015-04-12 13:35:00
說真的 妳們要噓就噓阿 原po有哪點對被噓表示過意見了
作者: alinsar (跑不停的野馬)   2015-04-12 13:35:00
不尊重女性的言論是女版絕對不會要的!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35:00
所以......就噓了啊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35:00
就是有人覺得被噓是世界末日才一直強調吧我要噓你囉 我要噓你囉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4-12 13:36:00
不用跑到別人家叫人三思啦 先管好自己吧 歧視用字還想受保護
作者: Exmax1999 (兩千)   2015-04-12 13:36:00
仔細看原po回應 也沒有對被噓說什麼 都是對概念混淆進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5-04-12 13:36:00
總結來說 原PO的意思是:1.言論自由的定義=想說啥都可以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5-04-12 13:37:00
2.但是言論自由如果完全展現會有問題 有更重要的事情所以有了法律來限制言論自由?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37:00
沒有人混淆啊 而是說原po要的「自由」這裡沒有
作者: jimmyxdxd (jimmy)   2015-04-12 13:38:00
推認真討論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5-04-12 13:38:00
如果你想講的是這樣 那你應該也知道限制是必須存在的
作者: Exmax1999 (兩千)   2015-04-12 13:38:00
沒有就沒有阿 原po根本不在意有沒有 第六行不就講了"當然這跟板上到底需不需要言論自由無關"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39:00
原po有說要女版這麼自由嗎 我沒看到耶
作者: Exmax1999 (兩千)   2015-04-12 13:39:00
他只是想討論"言論自由"這個定義罷了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39:00
但是這裏是女版啊......真的很難懂嗎
作者: jay251935 (J.Brother)   2015-04-12 13:39:00
如果一味的保護保護保護 面對真正現實更刻薄的言論..... 事主真正能承受嗎?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5-04-12 13:39:00
他發了這麼多篇還這麼接近所以才有人一起討論吧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40:00
再說也有人表明了不認同他的理念 不覺得有誰不理性了
作者: Exmax1999 (兩千)   2015-04-12 13:40:00
在女版討論言論自由 跟女版需不需要言論自由有關嗎?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40:00
對了 某人不知道閉路電視是啥意思 記得google一下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41:00
結論,他應該改標題XDDDDDD啊不就監視器= =
作者: Exmax1999 (兩千)   2015-04-12 13:42:00
我覺得你還是先去google一下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3:42:00
總之 我不認同原po的言論自由等於可以無限制攻擊他人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43:00
閉路電視可不只是監視器而已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5-04-12 13:44:00
基本上我認為自由沒有受到適當限制就不算自由但也有的人覺得自由的定義就是沒有限制 隨你囉只是不管自由的定義是什麼 限制都應該在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45:00
Whateverˊ_>ˋ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46:00
指責別人的錯誤 然後被別人指出錯誤又說whatever對這種人也沒什好說的囉討論言論自由的定義 大家可以不用太激動 認為他想要女版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46:00
我覺得大家可以去看他的政見文啊 就是一直強調要言論自由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2 13:47:00
也是這樣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47:00
但是呢 女板原來的框架是 發文應該要尊重女性他的意思是言論自由要大於一切 不管是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12 13:48:00
不想跟你一樣視而不見囉~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48:00
只要發文者說話 發文者最大 就是這樣囉大家一直強調的重點就是 發文前要尊重女性麻這裡不歡迎帶有歧視/仇視的前提的發文然後你卻想打破板規三不是嗎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4-12 13:55:00
到底在女板尊重女性感受有多難 有難到要用那麼多似是而非的理論去包裝亂板嗎?
作者: alinsar (跑不停的野馬)   2015-04-12 13:57:00
哀~八卦版一堆不尊重女性就算了..連女版也不放過嗎?!Q Q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57:00
女生閒聊本來就有來有往 就你之前的發文我看到就是只能聽 不能允許其他人提出不同意見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4-12 13:57:00
甚麼話適當,甚麼話不適當,都那麼大了,還要別人教嗎?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3:58:00
不同的意見呢 這就要講原來的女板宗旨 尊重女性現在很多所謂的"不同意見" 是先帶有仇視/歧視的言論這樣被處罰也沒什麼不合理的 要敢攻擊人 就要承擔責任我不懂你為什麼要一直針對板主 好像板主一堆推就看不過眼大家是希望 可以有不同意見 但是要在一個尊重女性的前提下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4-12 14:00:00
為什麼版規三會引起鬧版?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5-04-12 14:00:00
噓的真的有認真看文章的討論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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