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kusakurai: 我覺得部分人會搞錯言論自由的定義,言論自由是建立 04/12 12:50
→ sakusakurai: 在不攻擊到他人的狀況下,不是你想講什麼就什麼,不 04/12 12:50
→ sakusakurai: 要以言論自由之名行歧視之實 04/12 12:50
真是奇怪一堆人腦補言論自由的定義
先說結論好了 言論自由絕對允許你歧視所有事務
包含甲甲 女生 CCR
這邊雖然有點離題
想請大家認真看待言論自由這件事 還有要做到需要多到努力
當然這跟板上到底需不需要言論自由無關
跟你講個小故事 避免有些人覺得我們都沒讀過書
文章摘自(辛普森案的啟示-美國的自由與代價(林達))
1987年堪薩斯市的電視20頻道,是當地一個閉路電視公司的在商業經營的過程中
搞的一套節目,稱之為“公眾參與”頻道。它宣稱來者不拒,先來先播。不論是誰,
都可以事先製作好一套錄影節目,付一筆費用後就公開播放。在今天的技術條件下,
拍一套錄影節目也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電視臺還宣稱,對於任何人拿來的錄影帶都
不作任何檢查與刪選,唯一的規矩是排隊,“先來先播”。
一位三K黨的民眾,拿來了一套名為“種族與情理”的錄影帶,要求每週播放一
集。這一次,電視公司卻沒有痛快地接下他的節目,反而左右為難起來。
從這家電視公司來說,它的周圍百分之九十五是黑人居民,他們完全有理由擔心
因為這套節目,失去公司的閉路電視訂戶。甚至還擔心會出現抗議和引起暴力沖突。
至於地方當局,裡面已經有了一些黑人部長,當地還有不少黑人政治家。對於他們來
說,這實在太過份了。他們做夢也想不到,當年把他們引向民權運動勝利的“言論自
由”,有朝一日也會變成他們的對手所擁有的有效武器。
電視臺的拒絕引起了三K黨在電視公司前的集會,他們身穿大家熟悉的三K黨白色
長袍,遊行要求得到憲法所賦予的權利。這種視覺效果在黑人面前引起的刺激當然可
想而知。全國關注的一場爭辯就這麼開始了。一方是以鄧尼斯‧馬昂為首的三K黨,
另一方則是以黑人牧師克萊弗為代表的當地居民,堪薩斯市的市政府及電視公司。克
萊弗牧師從小生長在種族隔離嚴重的南方,在他十五歲的時候,就帶領過反種族隔離
的遊行,他取得神學碩士之後,成為一名牧師,同時,他是著名的美國公民自由協會
的地方委員,是馬丁‧路德‧金所領導的南方基督教聯合會的副主席,1979年還成為
一名市議員。
克萊弗牧師和其他市議員在市司法部進行了法律諮詢,然後,在市議會提出取消
整個“公眾參與”頻道。儘管大多數人都認為,他們這樣做只是為了把三K黨拒之於
電視臺的門外,但是,克萊弗牧師認為,他們既然不是只取消一個節目,而是取消了
所有的該頻道的節目,這樣,在限制言論方式的“內容中性”這一條上,大概就可以
說得過去了。於是,1988年6月16日,堪薩斯市的市議會以9比2通過決議,授權電視
公司乾脆關閉這一頻道。
兩張反對票之中的一張,是來自一名54歲的女議員。投出這一票,她經過一番特
別認真的考慮,因為她是一個黑人。她說,“我憎恨他們(三K黨)的某些作為和某些
言論,但是我不憎恨這些人……我認為應該從教育中學習,不應該抑止任何聲音。從
最反面的人那裡我也學到過東西。我可以不贊成某一觀點,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一觀
點就不應該發表,或者說,我就不應該去聽。我相信正確的觀點最後終會被大家所接
受。”
在本世紀,美國的荷爾姆斯法官曾經就類似觀點提出過很形象化的比喻,他把它
稱為言論的“戰場化”和“市場化”。他認為,與其讓不同的觀點象在戰場上一樣殊
死決鬥,一方一定要扼殺另一方,那還不如把這些言論拋入“市場”,讓他們去競爭
,看看到底哪一種觀點能被大家所接受。同意這一理論的人相信,憲法第一修正案的
力量所在,正是讓大家分享言論自由的理想和它的原則。根據這一理論,如果三K黨
播放他們的節目,克萊弗牧師們所應該做的事情,不是去阻止他們的節目,而是應該
也播出自己的觀點。在這種“市場競爭”中能最終站得住腳的理論,才是更可靠和更
持久的。但是,克萊弗牧師顯然並不同意這樣的觀點。
接受了三K黨法律委託的斯蒂芬‧潘弗所說的一段話,頗能代表今天一般美國人
的看法:“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
可能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三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馬丁‧路德‧金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
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你也許會問:有一些人,他們一旦掌權了就會扼殺別人的言論自由,對於這種人
,也要給他們言論自由嗎?比如那個三K黨的民眾,他就宣稱要成立一個純白人的國家
,並且公然表示:在他理想中的這個白人國家裡,只有和政府一致的言論才是被允許
的。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斯蒂芬‧潘弗回答得很聰明,他說,如果你因為害怕一個
不自由的時代,因此就不給他們言論自由的話,那麼,這個不自由的時代已經開始了。
是你自己給它開了頭。
市議會恢復"公共參與"頻道的投票在1989年7月13日,場面十分情緒化。大量反對
三K黨節目的民眾來到議會廳。他們發表了演說,唱著馬丁‧路德‧金民權運動時代最
著名的歌曲和“上帝保佑美國”,市長幾次想清場都做不到。最後人們齊聲禱告……
投票是在人們的祈禱聲中進行的。
結果最後由市長宣佈。
堪薩斯市議會的表決結果是這樣的,由7票對3票通過:在保護言論自由的原則下
,“公眾參與”頻道重新恢復。三K黨的第一集錄影節目在1990年4月3日播出。
呼籲言論自由的一般都是在某一階段處於少數,不利地位的政黨,團體和個人。
他們總是相信,儘管自己當時處於劣勢,聲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須呐喊。尤其
他們總是相信,儘管自己當時處於劣勢,聲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須呐喊。尤其
當他們的言論受到壓制的時候,他們之中也許有一些人真心相信,如果他們有朝一日
成為多數,他們會非常自然地推崇言論自由。他們在爭取自己權益的時候,在宣揚自
己的主義的時候,自由常常就是他們宣稱的目標和大旗。但是,我們已經看到過無數
先例,情況經常是相反的。在大多數情況下,言論自由總是在事實上僅僅成為爭取勝
利的工具和手段,一旦獲勝,就常常被有意無意或是無可奈何地棄之如敝履。
這種情況究竟為什麼一再在歷史上重演呢?究竟是走到哪一步就出了岔子呢?言
論自由的關鍵是什麼呢?我想,關鍵就在於它的“內容中性”原則,就是要把“真理
”二字堅決地擯棄在言論自由的大門之外。只要讓“真理”二字一不小心從門縫裡溜
進來,言論自由就完了。為什麼這樣說呢?呼籲和宣揚言論自由的人們是很容易上“
真理”的當的。他們或是明確認為,或是在潛意識中,總是覺得言論自由是走向“真
理”的一條“陽光大道”,覺得言論自由只是讓真理“越辯越明”的一種方式,在這
種概念的指導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覺已經“真理到手”的這一步,言論自由被拋棄就
成了十分順理成章的事兒。
只要不堅持“言論中性”,只要以為言論自由的目的只是為了追求真理,那麼,
就無法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終有一日,在理論和現實上,都無法阻擋一個或數個權
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謂的“大多數”,出來把自己宣佈為“真理”,而扼殺別
人的言論自由。
在美國,“言論自由”和“追求真理”之間的界限,是劃得非常清楚的。在這裡
,這是兩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言論自由只有一個目的,保證每個人能夠說出他自己
的聲音,保證這個世界永遠有不同的聲音。而絕不是希望到了某一天,人們只發出一
種聲音,哪怕公認為這是“真理的聲音”。
願意理解和真正理解言論自由的原則,以及甘願為此支付代價,是一件很不容易
的事情。人們在面對它的時候,往往要比事先想像它要困難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