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家中請的外籍看護今天趁沒人在家時跑走了
她才剛來不到半個月
是請她來照顧中風的家人
已經聯絡仲介公司了
但仲介公司說要等三天他們才會通報
請問我們現在應該要怎麼處理?
我們需要報警嗎?
而且現在中風的家人沒人照顧
仲介公司都沒有什麼替代方案嗎?
麻煩有經驗的女孩們撥冗答覆了,謝謝
作者:
wen2233 ( ̄///▽/// ̄)
2015-04-13 22:41:00報警
作者:
dladnruf (新生活運動)
2015-04-13 22:43:00報警!然後根據我家經驗,好像三個月才能重新申請新的外傭。然後報警之後不要太期待,我們家逃走那個,順便摸走很多錢,報警還是沒抓到!
仲介只能幫忙引進看護工,和如果逃跑時,幫忙處理政府文件而已
報警然後等三個月才能在申請!這段時間病人的照顧可以考慮申請居家服務
作者: achia19 2015-04-13 22:50:00
規定就是三天才能通報,仲介能做的也真的只有處理文件,抓逃逸外勞不是仲介的工作啊
如果仲介幫忙找其他臨時外籍工給你們都是不合法的,一位看護工只針對單一僱主
作者:
Hannie (凡事謝恩)
2015-04-13 23:04:00現在就可以報警了。
仲介真的只能協助送逃跑文件到勞動部移民署勞工局警察局,三個月可以遞補
作者: yuhhuey1020 2015-04-13 23:27:00
給p大,一個月是16,000哦
我家的也逃過..只能另外先請人顧,直到可以再請外傭過三年警察有在其他縣市找到她,就送她回去
請仲介處理呀,通報勞動部、勞工局、移民署不用報警啦!這不是警察勤務曠職失聯連續三天起三天沒須完成通報失聯三天起三天內通報(上行打錯字)除非家中財務有損失才需要報警家庭類外勞逃跑滿三個月未捕獲,雇住即可申請遞補
作者:
s150114 (湯姐姐)
2015-04-14 00:14:00捕獲...
監護工薪資15840+雇主負擔健保費920+就業安定費2000+加班費2112(or2640),大約21000sorry捕獲講習慣了,其實外勞也不叫逃跑,正確是「行方不明」及「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回原文,仲介頂多是幫雇主請台籍看護然後協議部份負擔費用,看怎麼談(也或什麼都沒辦法做),要馬上提供替代的…可能要小心是非法使用
L大,您說那21000是外籍看護工的價碼還是居家照顧?
作者: uromam (mamoru) 2015-04-14 00:42:00
行方不明不是日文嗎
作者:
R9tramS (Ms.R)
2015-04-14 02:08:00居服員可申請 如果你家人有殘障或低收之類的會有補助 政府會依對象需求核發時數 不知妳在哪地區呢
是三天內要通報,不然雇主要罰錢,落跑這種可以一個月後再申請新的是三天內哦!!!!!不是三天後,網路上都查得到
作者:
saywhen ( 牽手。)
2015-04-14 09:34:00...是失聯三天後三日內須通報,樓上不要誤導...然後三個月效期到了才能再申請,不要不懂裝懂...
居家服務的部份如果想要政府補助請洽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會依病人狀況給與評估時數!亦可找民間自費單位洽詢!當然自費的部份使用上較為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