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kuo (想知道?去問香蕉...)》之銘言:
: 從人身搜索到人身攻擊
: 這串看下來我還以為這裡是八卦版
: 在以相信說的都是真的情況下
: 鄰居真的還蠻有勇氣上來說明事情
: 雖然大家都覺得假掰
: 人要互相信任果然很難
: 只能給勇氣拍
: 這串人身攻擊和散播個資拿去告一告
: 應該可以賺到不少
: 大家要謹言慎行阿
凌晨我就已經發公告提醒大家
討論不要違規
有些板友討論的用詞真的太激進
少數我認為很可能已經違法了
屆時,事主如果決定提告
我覺得真的有不少人會中獎
而這些確實違法而被告的人們
我個人是完全不會同情
因為這與訟棍釣魚完全不一樣
本來網路上就沒人欠你,該被你用難聽的字眼謾罵侮辱
合理評論和妨害名譽是有落差的
請大家一定要記住這點
本板去年有人被告賠了好幾萬
我一直有向大家強調
諸多熱門板的討論,很多板友沒被告
並不是因為他們沒違法,只是事主不知到告得成罷了
選擇適當的表達方式來發文、推文
我想真的並不難
圖一時爽快的違法幹譙,後續要做筆錄、出庭,至少兩次
划得來嗎?
共勉之,討論可以,選擇適切的表達方式。
作者: ko84123 (Alvin) 2014-04-16 10:12:00
辛苦你了 灑花
作者:
link5566 (連結56 連接你我)
2015-04-16 10:13:00這篇怎麼還沒m 版主勒??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5-04-16 10:14:00大家要注意哦 網路言論也是要負擔法律責任的!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6 10:16:00還好我鬍子多發言又有禮貌
作者:
qn (9n)
2015-04-16 10:17:00推版花
作者:
k15464 2015-04-16 10:17:00推正妹
不意外的上新聞了 就看被攻擊的一方是否承受的住吧 受
根本沒必要承受,因為違法言論被告活該我認為沒人該被違法言論攻擊污辱謾罵合理評論ok,但妨害名譽和合理評論不同
我也同感 但是畢竟不是事主 說的太多或建議如果造成反效
作者:
xzcb2008 (éžå¸¸æ£®77牛)
2015-04-16 10:19:00中職菇從良了,你什麼時候回八卦版阿
很多人已經違法了不自知,到時候人家不和解,就是一個前科
果節外生枝也不一定會更好 我覺得還是得由事主自己決定
作者:
ros (螺絲)
2015-04-16 10:21:00支持
我個人是很期待事主提告 在一個法治國家 法律才是最底線
的道德標準 成年人必須學著為自己違法的行為負起責任
作者:
chikuo (想知道?去問香蕉...)
2015-04-16 10:23:00推 辛苦了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5-04-16 10:23:00推~~氣憤但還是要冷靜啊XD
作者:
arnold3 (no)
2015-04-16 10:23:00幼稚的人太多了 被教訓剛好而已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5-04-16 10:24:00女生之間的事 人家我才懶的管咧
作者:
u70098 (PTT資深觀察家)
2015-04-16 10:25:00被告只能說活該而已 前面那麼多案例擺在那邊 還不小心一點
我本來想說 早點鎖免得上新聞的 不過已經上新聞了/ \
?上新聞了 真的假的 這種鳥事也能上新聞? = =
會去提告的很多啦,只是被告賠錢的不敢上來講給大家笑
作者: odoriko 2015-04-16 10:26:00
推正妹版主,有版友只是覺得某些言論太過就被打成騎士開
作者: jayemshow (S.Kazumi) 2015-04-16 10:26:00
娘娘讚讚,網路留言真的要小心,奉勸各位...
作者:
u70098 (PTT資深觀察家)
2015-04-16 10:26:00沒上新聞才讓人意外吧 樓上你不知道PTT很多記者嗎
作者:
u70098 (PTT資深觀察家)
2015-04-16 10:27:00整天上來找話題抄新聞 抄到沒新聞就自己丟戰文製造新聞
作者:
u70098 (PTT資深觀察家)
2015-04-16 10:28:00賠錢不敢上來講沒關係 人家只要和解條件要求你要上來po
作者:
abububu (大膽刁民)
2015-04-16 10:29:00辛苦啦 人身攻擊別人~被告真的活該
作者:
u70098 (PTT資深觀察家)
2015-04-16 10:29:00君不見隔壁八卦板三不五時就有道歉文嗎 然後下面推文就一堆鄉民嘲諷 lol
可能都挑有興趣標題看 好幾個月沒注意到有道歉文了 = =
說真的 不鎖文或許能讓看板和網路文化更成熟點 也不一定是壞事
八卦板發道歉文的很多沒賠錢啊…所以才發道歉文賠錢的根本沒道歉文的機會~
我是希望不要事情鬧大到當事人的親朋好友都知道講難聽話的被告我也覺得活該 但是當事者何辜
一般來說道歉文應該多半是和解下的產物 不願和解的狀況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5-04-16 10:33:00我頗好奇妳怎麼醉的如此及時?
下基本上沒機會發道歉文 就賠錢背前科了 狠一點的事主
作者:
u70098 (PTT資深觀察家)
2015-04-16 10:33:00主要是看和解條件啦 不過真的和解的話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我想 男生告人的機率比女生大 很多女生應該會選擇算了
作者:
hello20 (漾)
2015-04-16 10:34:00辛苦了
男生要提告也告的起來 女生的話 我個人認識的年輕女性反而不會選擇善罷甘休的居多
作者:
qn (9n)
2015-04-16 10:36:00好無聊 可以禁止回文了嗎
作者: jayemshow (S.Kazumi) 2015-04-16 10:37:00
QN 在我上面
名人qn耶...不會無聊啦 通常禁止回文後 沒多久還會再重
作者: jayemshow (S.Kazumi) 2015-04-16 10:39:00
拜
作者:
manazs (卡姬卡姬~)
2015-04-16 10:40:00娘娘辛苦了~
作者:
zs17 (澄藍)
2015-04-16 10:40:00正義不建立在盛氣凌人之下
可以發到那麼多篇 真是 = =...........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5-04-16 10:40:00告的話真的很多人都要花錢消災了qq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4-16 10:41:00被告剛好啦 都幾歲了
作者:
u70098 (PTT資深觀察家)
2015-04-16 10:42:00不要多 一個只要賠1萬就好 這串算下來 嘖嘖看有沒有機會破PTT史上單一事件和解金最高紀錄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5-04-16 10:44:00真的,非親非故,罵人不要太超過,被告自找的
作者:
zs17 (澄藍)
2015-04-16 10:46:00版花目前用手機不能禁文 大家體諒下吧
作者:
yppsex (Wing)
2015-04-16 10:46:00斷絕網路集體霸凌!!!!!!
作者: ko84123 (Alvin) 2015-04-16 10:47:00
不用鎖文阿 會罵的凌晨都罵了XD
作者: v31429 (ç“œå›ãƒ¡ãƒãƒ³å®‡å®™) 2015-04-16 10:49:00
連菇菇都這樣說了。
作者: northwater (ponstal) 2015-04-16 10:50:00
支持告一下 很多別人吃麵自己喊燒的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5-04-16 10:50:00推版主~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4-16 10:53:00推,什麼醜女、賤人、髒東西這種話語都出來了,還肉搜別人溫馨女板是怎麼了
作者: pig99665599 (楓葉) 2015-04-16 10:58:00
辛苦了 以為來到八卦板
我也覺得女鄰居沒避嫌是白目了點,但也沒必要人身攻擊
作者:
duoCindy (å°ä½©)
2015-04-16 10:59:00推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5-04-16 11:03:00很多人就是殺紅了眼啊…
作者:
ak13865 (夜轟轟隆隆)
2015-04-16 11:04:00推 就是因為隔著螢幕 才更有空間在打字之前控制情緒啊 大家發表評論之餘小心不要違法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5-04-16 11:07:00娘娘 ~~~~
支持告+1 惡意推定別人就一直人身攻擊太超過其實只要一個人身攻擊賠一萬,事主根本發財了
作者:
jeras (jeras)
2015-04-16 11:10:00明明最大問題就是原PO男友 結果讓男友在旁邊睡 也不問清楚一碼歸一碼 真的沒必要人身攻擊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5-04-16 11:13:00在那邊說女生很會罵 女版八卦化 請問一下那個版不會棒打落水狗的啊?在某個熱門遊戲版還不是整天鮑來鮑去少在那邊說的自己最中立 玩ptt那麼久了沒跟風罵過人的有誰啦?不過被告也是應該的 只是告不告得成就難說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4-16 11:16:00跟風罵人沒錯呀,要看罵得有沒有斬節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4-16 11:21:00推
作者: PoloHuang (黃保羅) 2015-04-16 11:26:00
廢文騎士!!
好奇 人肉的照片不是之前事主自己po的? 這樣又法律責任嗎?
快中午了還是一堆人身攻擊耶,這告下去搞不好百萬富翁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04-16 11:44:00娘娘可以公告不要再回文了嗎?這是他們三個私底下要解決的事情不是嗎?我怕鄰居想不開
想不開的話 霸凌的人要負責 不是其他人幫這些人收尾擔心最後無限重複一樣的事情 建議靜觀吧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6 11:58:00沒有法律責任 但是討論事情不能就事論事 只想挖別人以前
作者:
unreal29 (the scientist)
2015-04-16 11:58:00推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5-04-16 13:07:00真希望快點備份提告 清一下那些自以為是的人
作者: taijap0811 (風馬牛) 2015-04-16 13:28:00
推 大家真的非親非故 又沒惹到你 有些用字真的太...
支持鄰居提告 有些人說的太過分了 簡直一言堂 只要講點跟風向不同的話就被罵騎士團 太過分了吧
作者:
adapt (  N)
2015-04-16 13:37:00推
作者:
shanlin (charléne)
2015-04-16 13:45:00有些言論真的誇張了
作者:
Meton (穆冬)
2015-04-16 13:46:00版娘辛苦了
作者:
oSCo (SC)
2015-04-16 14:41:00騙人不懂法律
作者: uououes 2015-04-16 15:00:00
辛苦了
覺得有些言論真的太超過了,根本是獵女巫還去她在別版PO的文下面攻擊,太誇張了
作者: myth725 2015-04-16 17:28:00
某些言論根本失控
作者:
docx (docx)
2015-04-16 17:52:00一邊在那邊講反霸凌,自己卻又在那邊各種攻擊,沒格調啊zzz
作者:
acorus (acorus)
2015-04-16 18:55:00完全支持提告,自己腦補完就亂罵,理智喪失?重點還是別人家的事,這不是暴民養成什麼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