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英文老師講了一個單字,叫做custody,意旨”監護權”
他說這個字的背法就是:custom to daddy,習慣給父親。他提到台灣目前離婚後,法官監護權大部分判給父親,父權社會是一個因素,其他因素他推論如下。
1.公獅子佔領前一個獅子的領土後,母獅子會跟新的公獅再一起,和前一個公獅生的小獅會都被殺死,只留下自己DNA的父系社會,會造成小獅的危險性,社會對女性再嫁,認為對小孩不利,但對男性再娶,卻沒有這樣強烈的疑慮。
作者:
yameide (雅美蝶)
2015-04-18 23:37:00奇怪,我怎記得五歲以下幾乎給母親
作者: jycjyc (無邊無際) 2015-04-18 23:43:00
感覺老師有在強化某些偏見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5-04-18 23:44:00早期好像都是判給爸爸比較多,我國中同學父母很早離婚的,幾乎都是跟爸爸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5-04-18 23:47:00那應該是很古老的單字吧....現在恨多都是判給媽媽~
作者: jycjyc (無邊無際) 2015-04-18 23:50:00
不過依照老師的講法,這個單字是真的比較好背
作者: Andaw (Andaw) 2015-04-18 23:56:00
現行實務是小孩在誰那邊就判給誰 李晶晶把小孩抱到美國是有經過高人指點的 術業有專攻 你老師是教英文的又不是教法律的 不懂很正常
民法未修改前,是一律歸爸爸,爬了最近幾年的文章判給媽媽的越來越多
作者: jy60415 (握龍先生) 2015-04-19 00:02:00
都馬要看子女最佳利益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4-19 00:02:00你英文老師的資訊有點落後.
目前台灣實務大概是現在照護原則為主流吧,以判給實際教養者,所以有錢人才會急著帶出國自己照顧
通常只要媽媽願意爭取又沒有太誇張的事由,年幼的小孩還是判給媽媽居多,當然那種被藏起來的是特例,尤期如果媽媽家人表達願意支援照顧,就更有利了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5-04-19 00:10:00這算故意挑起性別戰嗎?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04-19 00:31:00你們老師是教法律的嗎漏看 原來是英文老師
作者:
wei0721 (wei)
2015-04-19 00:38:00現在有程序監理人制度,會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除了子女的主觀意願外,也會將父母的照顧計畫也納入考慮
作者: charxu3 (茶李) 2015-04-19 00:44:00
你的虎爛是獅子的社會和監護權判決的連結太牽強還是說獅子的事虎爛啊?
作者:
Islo (艾伊)
2015-04-19 08:34:00老師資訊太落後了吧...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5-04-19 09:13:00
英文老師 恩 術業有專攻 = =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4-19 10:04:00民法修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