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罰寫毀謗的黑函 至公司給主管的她呢?
因為學才藝認識了老師 寫黑函的她跟老師也是同社團的社員
因已婚且為人母的五十幾歲的她
跟老師提出數次1夜情被老師拒絕後
在老師的臉書上 看到老師跟我的互動不錯
去年我們三人和另1位朋友共四人 又共同聚餐過
還是我請客付錢的 所以 她應也算欠我1份人情吧
她因此知道我服務的公司是大企業 我也擔任要職
她可能因爭風吃醋 進而寫毀謗的黑函至公司給主管和我各1份
雖然她匿名且沒寫寄件人的地址
內容雖是打字的
但因爲黑函的信封是用手寫的
社團的人認出是她的小孩寫的筆跡
她以為她匿名 沒寫寄件人的地址
應該查不出是她寫的
她沒想到 凡寫下 必留下痕跡
老師和我也都共同認為她的嫌疑最大
我報警後 警方找她來談
運用偵訊技巧和分析厲害關係給她聽後
她終於承認是她寫的黑函
現在案件已移送至地檢署偵辦
她才積極想跟我至調解委員會和解
之前我透過老師跟她提出的和解條件是
只要她當志工100小時就好
她跟我討價還價至50小時
而且說她也沒錢 賠償我的名譽損失
但我看她的臉書 都是她穿著漂亮名貴的服飾
在各大風景區拍照炫耀
在她臉書上 至少有超過100件的華麗名貴的服裝
她給我的感覺是哭窮吧
而且我還因此黑函 被主管約談過二次
黑函裏又寫得很難聽
說我不要臉 不要臉 真賤 真賤 我是人嗎?
我把痛苦加在別人身上
約會很爽?我真的很賤 很賤等等不堪入目的字眼
因為我跟老師是清白的
被她毀謗成這樣 還用打字的文字寫黑函散播給主管
企圖讓主管因我的行為不檢 而讓我被辭退
收到黑函的幾天內 心情很難過又氣憤
剛開始老師找她談時 她看完黑函的信件內容
認為內容也沒有寫什麼
當然也否認是她寫的
只是在某些關鍵點
她會沈思許久
例如 老師告訴她 若她不一肩扛起的話
可能會害了她未成年的高中小孩
會被檢方調去驗筆跡比對
她的小孩會因此有前科記錄等等
案件在警局二個星期的偵查期間
老師ㄧ開始就告訴她 我報警了
她因心存僥倖 所以 她都不聞不問
直到移送地檢署後 她才開始緊張
她可能也怕影響到她的家庭
怕她的先生會知道這件黑函的事情
案件已在地檢署偵辦後
她還曾經去我任職的公司找我和主管
但被公司的人擋下來了
本來是想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但覺得她和解的誠意薄弱
我只要求她當志工100小時而已
而且也沒限制她什麼時間內要服務完成
她還討價還價成50小時
讓我覺得她很沒有誠意和解
但因爲我請假一天出庭指證的話
可能薪水要損失16000元
但又覺得該給她一個教訓
讓她知道捏造的黑函不能亂寫
不要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
除了走司法途徑和金錢賠償以外(因為她透過老師和警方說她沒有錢賠 )
大家有更好的和解方法 讓她得到教訓嗎?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4-20 02:04:00誹謗沒有,電梯向下。
作者:
minirr (米瀰米)
2015-04-20 02:05:00這種愛面子又愛炫耀的人,要求她在自己臉書公開事情原委並道歉,連續3天,並且需tag妳們共同朋友,不花一毛錢但她以後就會知道什麼叫做亂說話的教訓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5-04-20 02:07:00請他登報道歉
很簡單呀~就不要和解呀~一直告到最後~即然你要我難看,我何必給留情面= =
作者:
asd111 (asd111)
2015-04-20 02:12:00就不要和解啊 但為什麼請假一天要損失一萬六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4-20 02:22:00
我才懶得讓她和解 告到她死 勝訴請求名譽賠償 不給執行假扣押 連他小孩當共犯一併告不然登報道歉不錯 要買指定版面加四大報 不少錢
作者: ghostnora (諾拉) 2015-04-20 02:33:00
在臉書po文置頂三個月跟找較多人閱讀的網路報社買版面公開道歉會比較有用!
想讓你丟工作又毀譽 萬一成功了呢?看後續臉皮蠻厚的不覺得會悔改 不信沒錢賠
作者: resmink 2015-04-20 02:53:00
就是和解才養出這種人,告到死也是剛剛好
作者:
hd9040 (也許吧)
2015-04-20 02:58:00對這種人不需要仁慈 你懂的 千萬別一時心軟就和解了
作者:
KUDUKI (.............)
2015-04-20 03:01:00所以她有先生還想爬牆偷吃,吃不到還放黑函....她都不在意別人的未來了,你何必對她仁慈呢
和解是給一時衝動且後續有悔意的人的機會,她都沒誠意成這樣了你幹嘛要對她那麼好?都幾歲人了還是個媽媽,她想給她孩子做什麼樣的榜樣?
因為老師透過社團的人 告知她老公也有外遇 所以 雙方各玩各的 只是為了小孩 勉強維持婚姻吧
作者:
kiloga (嘎嘎)
2015-04-20 03:32:00小孩都高中了還幫媽媽寫黑函也要受點教訓吧
作者:
omaha (然後各自夢遊餘下生命)
2015-04-20 03:35:00可以請教什麼樣的公司對中文與邏輯要求這低然後月薪30W+??不過如果敘述屬實,贊成告下去不和解
因為我跟老師共同認識的人不多 黑函看起來又像是女生寫的她在老師的臉書看到老師和我的互動不錯 所以 強烈推測是她寫的黑函 至於警方用什麼方法 終於讓她認罪 我也不知道 因為她認罪時 我也不在警察局
作者:
Shibas (兔子)
2015-04-20 03:53:00紅明顯 語法看不懂
作者:
Lachelt (給小狗一塊餅乾)
2015-04-20 04:24:00從標題開始 用猜的才大約知道在講什麼
作者:
s9t8 (Ling&Ling)
2015-04-20 05:19:00如果是我遇到寫黑函到公司毀謗的,不會讓她和解!要讓他知道話不可以亂說。
作者:
clarelynn (是這樣想的。才想要大事m)
2015-04-20 05:30:00是我就告到底,讓她丈夫公婆親戚什麼的都知道這件事。
作者:
Raimu (萊姆)
2015-04-20 05:46:00甚麼做志工...不要讓老人家以為年輕人好呼弄好嗎
作者: fadeaway (逝) 2015-04-20 05:59:00
月入32萬的人會在意為了告人損失1萬6?
作者:
sasa520 (燒錢燒很大)
2015-04-20 06:12:00調解個X,拒調解,法律制裁給她留黑
作者:
chiidg (chiidg)
2015-04-20 06:45:00沒錢賠就做志工100小時或登報/臉書道歉二選一…不要和解
作者: Azu (M) 2015-04-20 06:55:00
不要和解
怎麼覺得你文章切入得好奇怪哈哈,不過中後段就看懂了
作者:
mamechan (沙發上的馬鈴薯)
2015-04-20 07:49:00這種人、就是要告她、她才會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4-20 08:19:00不要和解月薪30萬請個律師告死他就好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5-04-20 08:28:00都認罪且告贏機率大的話,當然告下去阿,有什麼好猶豫?
作者:
n88713117 (國營米蟲 (水屬性))
2015-04-20 08:28:00有法律版可諮詢 來這裡問 多是意氣之言
作者:
liying1207 (cheng cheng 澄澄)
2015-04-20 08:33:00沒必要對這種人太好 原波加油好嘛? 給你噓是噓給你清醒 你給他活路下次就會有人又要倒楣了
作者: bhis (XXXS) 2015-04-20 08:34:00
不接受就不去撤回告訴而已,讓她被起訴,上法庭就作證她犯後態度讓法官參考,跟她廢話幹嘛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5-04-20 08:42:00文章有看沒有懂
作者:
raepopo (瑞)
2015-04-20 08:42:00這種人和解會更得寸進尺 千萬不要
作者: tacimio1216 (Sheena) 2015-04-20 08:49:00
講什??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5-04-20 08:50:00就告她,沒什麼好說,讓她家裡人都知道她幹了什麼"好事"!!
作者:
rimoe (.(ェ).)
2015-04-20 08:50:00告到底 沒什麼好寬容的 你替她著想 誰替你著想
沒必要和解,她都敢害你在公司名聲掃地,你幹嘛不讓她丈夫知道幹嘛不讓她丈夫知道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5-04-20 09:05:00告到底,然後前面有點看不懂
作者:
lovetoo (too)
2015-04-20 09:06:00登四大報道歉。妳的中文語法麻煩修一下...
作者:
LisaLee (Liz)
2015-04-20 09:12:00不想為難她又看不順眼他臉書光鮮亮麗?你人也太好
作者:
cjtina (–︿–)-c< ̄⊿ ̄")
2015-04-20 09:14:00不要和解+1
作者:
Nadialove (僕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15-04-20 09:25:00告到底呀...
作者: naoko10078 (飛廉) 2015-04-20 09:26:00
同好奇,什麼要職 中文表達能力可以如此......
作者:
aeiou1015 (快讀書阿阿阿ï¼ï¼=w=..)
2015-04-20 09:39:00告到底...不要和解好嗎?!什麼女人不為難女人...她都為難成妳這樣了!!!也不想想要是這事真的成功了妳又該怎辦
作者:
jasfly (jasfly)
2015-04-20 09:57:00看不懂文法
作者:
dewi5566 (一期一會,一生一面)
2015-04-20 10:41:00真的看不懂欸= = 表達能力這樣也可以擔任要職?
作者: sweetblossom (花自飄零水自流) 2015-04-20 10:44:00
這種人就算當志工也會打混而且不痛不癢,絕對至少要公開道歉,她可是想害你丟工作和身敗名裂的人耶,後果多嚴重你知不知道
作者: msf409 (Briseis) 2015-04-20 11:26:00
只有我從頭就看得懂嗎?0.0 我也覺得告耶!都幾歲了,但看原po啦,錢是妳賺得也是妳會損失的,自己斟酌吧~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04-20 11:27:00是損失全勤獎金嗎? 不太相信表達能力這麼差的人可以月入3x萬…
不要太輕易放過她,你可是被毀謗又差點沒工作,還賠了一萬六以上,就只因為一個吃醋的已婚婦女,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加油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5-04-20 11:45:00白話文寫的跟文言文一樣
作者: Nyrus 2015-04-20 12:26:00
人善被人欺
作者: myth725 2015-04-20 13:43:00
看得懂+1 不過這不是重點XD 要我我會繼續告她 那種人不要跟她客氣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5-04-20 16:22:00不要和解啊,日薪16000,好羨慕…
作者:
carasu (布丁媽)
2015-04-20 16:27:00我不會和解,這種女人行為不可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