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亦非針對原文作者或任何推文。
單就這個議題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開始看見這個呼籲,我感到相當錯愕,「自殺不能解決問題」一直都是我們拿來勸別人
的一句話,我不明白這樣的話代表了什麼不好的含義。
然而在讀了原作者的分享以及臉書上一連串的文章之後,我理解了作者想要表達的概念,
但我卻有些不同的想法。
這句話想表達的是一個原則,當然不是每個人的人生都能適用原則,因為人生本來就充滿
了例外,我們有太多的無可預期和難以承受。可是不代表這個原則就是錯的,該被收回的
。
根據自殺防治網通訊第七卷第四期刊物 的分析,自殺原因,前三名依序為「憂鬱傾向」(
22.9%)、「家人間情感因素」(21.3%),及「感情因素」(19.6%)。
因為憂鬱而自殺的佔自殺的比例是最高的,但不代表所有自殺的人都是因為憂鬱,有相當
比例的人自殺是來自於生活的不如意,例如情感、債務(如2006年臺灣所爆發的卡奴自殺
潮)、工作、老去、疾病等其他原因。
不是憂鬱患者的人確實不能感受因為憂鬱的痛苦,但我還是想告訴大部份的人我曾經來不
及說的話:
自殺真的不能解決問題,特別是,失去的戀情不能夠重來,欠下的債務不會被償還。
因為活著而感受到的痛苦移轉到了其他生者的身上,悔恨著沒有關心,愧疚著不該分手,
家人們一輩子的痛苦與遺憾,所謂的問題,依舊存在。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沒辦法用同樣的道理或是同一句話一以貫之,也許那些老生常談
在某些人聽來刺耳,但不代表就沒有道理,我們最該做的,是發自內心的關懷,給與適當
的幫助,不讓關心變成壓力。
詩人希尼曾說寫詩使黑暗發出微聲,祝願每個生命中不幸的人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