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認為媒體偷換概念,指責網路,甚至汙名化網路,可能有點失當了。
因為這件事就是發生在網路,就是有人用粉絲團亂靠北,
這是確定的事實。而這個人究竟是一個人、不特定人、是不是演藝圈的同業、
還是這位不幸的小姐身邊差勁的朋友,不知道,不然中檢也不用介入去查了不是嗎?
媒體用確定的事實去報導這個新聞,現在被認為是偷換概念、全盤否定網路,
我覺得對媒體不但不公平,而且也把媒體的立場一致化了,
好像所有的媒體都跟網路有仇似的,所以逮到機會就必須加以攻擊、否定,甚至抹黑。
要了解到「網路霸凌」就是這個事件目前已知的真實,
至於原文們提到的針對網路的意圖與抹黑,相比之下反而臆測的成份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