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直講叫別人回文
我就來回了ˇˇ
※ 引述《startwinkle (星爍)》之銘言:
: 這串討論沒看到有人針對原po的問題做回答
: 那由我來提供資料給原po參考
: 內無用宗教信仰為依據的部分:
: 在這方面最經典的文章,是關啟文教授的「同性婚姻是人權嗎?」
: http://kwankaiman.blogspot.tw/2012/11/blog-post_22.html
: 這篇他改版多次,也很感謝在香港的他關注我們台灣的時事,
: 裡面有很多敘述到台灣的部分
其實你貼的這篇文章挺可愛的
先不論裡面那些詭異的錯字
(孌童辟? 那些、哪些傻傻分不清楚)
網路上隨便查就有打臉文
像是這篇:因著愛,我們前行──回應關啟文〈同性婚姻是人權嗎?〉
http://readandanalyse.blogspot.tw/2013/12/blog-post_5.html
反對同婚的論點不外乎:
1. 道德風俗上不合,衝擊現有制度
2. 法律已經有保障同居人的權益,不用特別立法
3. 同婚家庭的小孩子很可憐
4. 不合生物學
那我們就來談談以上幾點
究竟同婚、多元成家是好還是不好
1. 道德風俗
首先要知道道德和風俗是會改變的
關啟文引用的數據......2001年6月
想當年我還是個不會用PTT、每天等點心的奶娃娃
經過了十多年
2012年中研院的統計報告顯示
贊同同性婚姻的比例從23.1%升到52.5%
反對者從59.9%下降到30.1%
這就是社會的演進
而法律是會隨著社會一起改變的
以前一夫多妻制是合法的
現在是一夫一妻制
而未來 我相信會變成多元成家制
雖然不知道需要花多久的時間才能達成
就像很多老一輩的會覺得
「女生就該做家事、照顧小孩、侍奉公婆...(略)」
「男生要有肩膀扛起整個家庭、傳宗接代...(略)」
可到了我們這個世代
上面那些要求你會做何感想?
同樣的 多元成家議題也是
2. 法律
反多元成家的其中一個說法
「現在明明就允許你留遺囑將遺產分給同居人或朋友等等
何必再特別立法?!
現在的法律已經保障權益了啊!」
我們來看一下這段話
為什麼不構成反對的理由
如果法律已經保障:
那在反對什麼,給個名份有問題嗎?
這就是正名而已啊...
如果法律沒有保障:
遺產的部分
在高中公民課本應該有學過一個詞叫做「特留分」
也就是說如果你今天立遺囑要把所有的遺產給「朋友」
這遺囑是不合法的
所以才需要立法
因為他們的權益並沒有被保障
另外(非原PO)有些反同者說法規通過後
亂倫、人獸、戀童、戀物、多人雜交等等合法化
呃,可以好好使用你的大腦嗎?
這些依舊非法,我就不再多講了
3. 小孩
首先,太低估收養相關法規了
小朋友的意願在收養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去Google看看那些規範、流程等等
再來說這個
再來,現在的異性戀家庭就沒有問題嗎?
問題可多著咧!
所以別把同性家庭跟問題家庭掛勾
可以看看這篇
https://www.ptt.cc/bbs/W-Philosophy/M.1386089063.A.680.html
接著,小孩有同志父母會被歧視、霸凌?
不是因為會「被」歧視和霸凌所以不准同婚
你應該要去想想為什麼有人「去」霸凌別人
這是因為小朋友被教導用錯誤的眼光看待同性戀
就像有些女生會被笑男人婆
有些男生被說是娘娘腔
這些不尊重他人的言行舉止都是被「教育」出來的
所以問題是誰呢?
是霸凌者的父母、老師、社會而非被霸凌者的家庭
因為這個問題禁止同婚家庭收養小孩
就跟 車子會出車禍,所以不准開車
或者 女生會被性侵,所以女生不可以出門
之類的推論一樣神邏輯
現在的性別教育
雖然還有待加強
但是不少人都已經知道"性別光譜"
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大家該學習的是尊重
4. 生物學
先來談談疾病部分
(1) 肛交是高風險性行為沒錯
但不限定同性性交
異性戀就不會肛交?
(2) 異性戀的性交一樣有性病危險
(3) 最安全的性交是女同志
那麼我們該禁止異性戀、男同志嗎?
再來我們看看中山大學顏聖紘教授的這篇文章
同性戀為自然現象,但恐同症則是超自然現象(=跨丟鬼)
(突然發現我貼錯網址了啦XDDDD)
http://leplab.blogspot.tw/2013/11/blog-post_8.html
字太多懶得看沒關係
以下是重點
(1) 有500種以上的生物有同性戀存在
(2) 同性戀的出現有助於族群社會的安定
總觀以上
我真的不知道有什麼理由可以反對
啊對了,邏輯是一門很重要的科目
可以去各大學旁聽邏輯概論或離散數學(前幾章)等等相關課程
對你會有相當大的進步
還有
噓文跟推文一樣都是使用者的權利
所以別那麼玻璃心了
就算你看了不喜歡
別人還是可以噓你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