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我很不想說但是大家都說的醫療服務業(拜託請給我room service!!)
工作時數每天八小時(實際上是10~12,提早備藥才來得及在時間內給藥,會抵累下班)
中午沒休息自己己時間吃飯 吃到一半會被叫出去做事(然後就忘了吃完)
公立醫院周休二日私立醫院周休1.5日(換算成時數算)
大部分醫院都是用時數算
如果病人少 白班1(護理師):8~10(病人) 小夜1:15~20 大夜1:20
如果病人少
不用那麼多人上班(如小夜排3人上班可是病人30個就1:15,一個上班前叫他去放假)
就臨時叫你去放假(不是我自願要放的)
但是要扣時數下個月少休一天以此類推(不是自願的還要被扣時數QQ)
如果一直都病人少一直同一個人放假那就工作到累死
加班沒有加班費
只有下班時有人要急救或有緊急事故延遲才算加班
忙到沒時間寫紀錄下班留下來寫那種不算
(法律規定紀錄不能不寫,留下來寫不是留下來工作?感到疑惑)
如果一直放假負時數補還班上的太累說要離職
醫院會跟你說那你沒工作總共幾小時的錢要賠給我
而且還會改班表
如果是當月就要離職就會要你時數快點還回來
原本有休兩天的都變成上六天休一天再上六天一直持續到離職那天(就暴斃了)
很不懂為什麼上班族坐著上班還有周休二日
我們每天衝來衝去還做不完
抵累下班沒時數
還要連六天休一天(都一天一天的放,不覺得有休息到就要上班了)
居然還合法
其實醫院根本不缺你賠錢給他,一直工作下去沒要離職都沒關係
醫院是怕妳離職他找不到人來上班
恐嚇你離職要賠錢所以找到機會就扣你時數
但是醫院只要有人來上班就好了,醫療品質不是很重要
被告找有執照的人出來擋,
之前有新聞坐月子中心的小孩被抱走也是小護士出來說話
每天上班忙不過來時我都覺得在上演玩命關頭,
病人或工作人員皆是
誠心希望醫療環境能改善,希望醫糾法不要通過
希望病人不要再覺得自己是客人對我大小聲要求無法做到or無法保證的事....
如果以上都不行的話,希望我不要被告而且趕快拿到年資能出國工作^^
※ 引述《ffint (sa)》之銘言:
: 先講講我們公司好了
: 我們公司是餐飲業規定是月休六天(據說之後會改為8天)
: 每天工作時數是9小時(內含一小時吃飯時間),排班制,所以蠻常會出現兩段的班
: 大月的工作天數是25天(225小時),小月是24天(216小時)
: 只要工作天數跟時數達標,多出來的時數就會算加班費,當然不夠的的話會被扣錢
: 不確定其它店會不會有叫員工先打卡再把事情做完的情況發生
: 不過我們店長會等你把事情做完再叫你打卡,如果差幾分鐘就到半點/整點,他也會說等
: 到了再打
: 而且也很少發生因為客人少就叫你先打卡下班的事,所以我們店裡的人領錢的時數大多都
: 比班表上多
: 正職薪水公司是有規定, 不算高大概就中間價位,不過不是完全押死的,還是可以跟店
: 長談,店長願意的話就能拿到比較高的薪水
: PT就是看店長願意給多少
: 因此結論就是遇到一個好店長是比任何東西都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