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leo0304 (fish笨魚魚)》之銘言:
: 包含老闆只有三個 沒有勞健保
: 工作時間早上8點到下午3點周休二日 時薪115
: 工作內容就是洗菜切菜洗碗
: 忙的時間就只有11點到一點
: 下午就散客 要下班前就是把地板
: 掃一掃清一清就下班
: 可以隨便吃店裡的東西
: 沒客人時也可以做自己的事玩手機
: 後來因為租約滿了老闆沒要做了
: 但最後一個月的薪水只給時薪100
: 也沒給遣散費
: 但最後一個月真的沒什麼人
: 想問老闆是否該給遣散費
: 但一開始做就知道幾月月滿
: 老闆是否不該降薪
我想問一下 如果今天您是老闆會做什麼想法呢?
勞基法本來就規定五人以下不需投保
關於時薪是在高雄
而周休二日 一天只上班七小時
實際真的忙有在工作最多算三小時
而其他時間都是在滑手機比較多
最後一個月真的工作時間不到一小時
如您是老闆會每小時付她115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