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是支持廢死的
只是就事論事
一. 殺人罪是強制辯護
所以不要罵律師無良是非不分好嗎?
律師也不太可能把割喉辯論成傷害致死啦
不要看新聞亂報就真以為法官是白痴
保護被告真的很重要
這要就全部被告討論
如果,法律不保護被告了
那你們這麼相信警察不會抓錯人?
你冤枉被抓的時候,在法庭誰能幫助你釐清真相?
二.其實恐龍法官很多是被媒體造出來的
比如說 《摸胸五妙無罪!》
看起來是不是很聳動,很想罵恐龍法官?
事實是:強制猥褻無罪,但性騷擾防止法上是有罪的
這兩個的規定不同型態
前者是把你抓住讓你很難反抗
後者就是像偷摸、突襲
三、犯人在監獄裡還是會工作
所以不用擔心你的納稅錢糟蹋
(補)
對不起這點是我錯了
多少還是用到
至於犯罪者>監獄數量
是滿值得檢討的
但是因為這樣多判死刑不會是個好理由
再次聲明我不反對死刑
只是覺得因為這理由反對廢死也太不充分了
說他惡性重大沒有教化機會所以判死我還能理解
說我不想浪費納稅錢所以他應該去死我就不能理解了 ...
四、基本上法治國家都不可能唯一死刑
因為法律上也會擔心行為人想說都死刑了不如多殺幾個
像是很多人說強制性交要判死刑
法律這樣定下去,他會不會順便殺了被害人?反正結果都一樣
上面是題外話啦
畢竟這件是殺人罪
只是殺人還是有情節輕重
比如說被害人從小言語霸凌被告
被告受不了才殺了被害人
法律不可能定這麼細節的情形
當然只能靠法官判斷
所以版大如果想遊行
不如想好可行的訴求吧
至於該不該有死刑
我就不討論了
btw我覺得謎樣的雙眼很好看
無聊的人可以去看一下思考一下
作者:
izuco (喜喜)
2015-05-30 13:09:00推
其他點沒意見,第三點要考慮的還有犯人變多的獄官人數,看守所數,不只是犯人吃飯錢這麼簡單而已
在監獄水電從吃的排泄的都是全民買單...真心覺得死刑不能廢!!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5-05-30 13:13:00鄭捷案真的要快點結案,一直拖真的不行
還是覺得死刑不能廢 無差別殺人表示社會結構已經改變了這樣下去很恐怖。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5-05-30 13:21:00
我也很想知道受刑人到底怎麼賺錢,是否足以支付他們所需的開銷
作者:
IMAD (IMAD)
2015-05-30 13:24:00坦白跟你說 有些法官真的是白癡 你如果有跑過法庭 處理過一些事件 我是看到一些車禍案件啦 判出來的結果 真的會吐血社會會亂 給有些法官不知道在判啥
作者: beartsubaki 2015-05-30 13:24:00
有吃過別人送的監獄出品鳳梨酥=>應該是種賺錢方式吧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5-05-30 13:28:00受刑人在裡面還是有工作,監獄蛋捲好吃
作者:
aa22412 (米兒)
2015-05-30 13:32:00推理性
你去算一下整個監獄的細目開銷跟收入就知道了,正職公務人員有多少,約聘約僱人員,也要有輔導醫護人員,等等等...場地水電是否政府補助?不可能受刑人自己發電提水吧?獄官的防護配備是否定期保養更新?場地硬體是否定期更新還是修繕?
作者:
leilo (Lei)
2015-05-30 13:37:00看了推文讓我想到 北歐之類的國家之所以能夠推動廢死 也是
對了,那個被剪斷的電子腳鐐也不知是犯人自己賺還是政府給的,算在耗材費好了
作者:
leilo (Lei)
2015-05-30 13:38:00因為社會福利好 比較不會有囚犯餓不死 沒犯罪的卻被餓死的問題XD"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5-05-30 13:43:00
我知道有做鳳梨酥 蛋捲 手工肥皂 …這是家庭代工副業等級的東西吧 沒有其他工作了嗎?
北歐福利好就是高稅率啊,台灣搞得起那種稅率嗎?話說我覺得讓囚犯踩腳踏車自己發多少電用多少電還不錯然後不會有任何一個檯面上的法律人贊成那種"我不想花錢養殺人犯所以死刑不能廢"這種事啦,就算死刑不廢現在會被判死的還是非非非非非非常少,其實現在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就是你這種心態搞出來的
作者:
aa22412 (米兒)
2015-05-30 13:46:00照ariel的說法 那除了重罪可以死刑的 剩下的怎麼辦?
"我為什麼要花錢養犯罪人!"所以當然不會有政黨白癡到去多撥一些司法預算,沒有錢就沒有足夠的監獄人力,監獄不夠關當然就是大家到最後都假釋 沒辦法徹底無期徒
我可沒提到死刑喔,我只針對錢的細目,不管要不要死刑,要大聲的說出,受刑人都是自給自足的,之前要先算清楚我才敢說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5-05-30 13:49:00
現在的無期徒刑好像關個十來年就可以假釋了 還蠻划算的
我也有想過腳踏車發電......我覺得負擔無期徒刑費用算是對社會異數的一種包容啦 不過也要有錢國家才能這樣搞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5-05-30 13:50:00如果鄭捷沒判死刑,那殺女童這個也不算罪大惡極了...
作者:
aa22412 (米兒)
2015-05-30 13:52:00我是覺得要管理這批人 花錢是必須的監獄不夠關 沒錢再蓋 沒錢請人管 假釋出來反而更亂社會要付出的成本更大只是單純討論沒有要戰 語氣如果不好抱歉QQ
then? then就是希望你如果哪天有不要命的人主張要增加
如果只是為了反駁不想花納稅錢養犯人的言論,拿出手工肥皂說犯人自給自足,嗯...我想不如直接承認我們花錢教化矯正犯人是必須的,比較乾脆
增加司法預算在管理上ok阿,但增加預算在受刑人福利
手工製品那些頂多不無小補啦,我想銷量應該比版上討論
憤怒而已~整篇文我好像也沒說反對增加司法預算在設備管理上吧
推文花錢養受刑人你會憤怒 但是養一堆廢物政客 盡做鳥事 你的納稅錢拿去蓋蚊子館 拿去給水母慢跑健身做形象拿去舖爛路無限路平專案 你都無感 說真的你根本就不在意 少在那邊假憤青
喔不,花錢養政客也會憤怒喔!!繳稅的時候已經氣過一輪,所以樓上覺得花錢養兇手很值得的話那我也無話可說....不用說別人假,因為你自己也不真
很多事情是循環的,認為一切歸因都是個人,當然不可能像北歐成為社會主義國家,也當然不會有好的社會福利,就當然造成高犯罪率;也因為一切歸因都是個人,不會把受刑人當人對待,不會願意花錢在司改與獄政,於是受刑人被剝奪人格又無法融入社會,當然就是突破天際的再犯率,更覺得受刑人該死,更不願意花錢,犯罪率更高、提死刑犯活人獻祭以滿足的數量更多...台灣這幾年就這樣一直每況愈下,人民不醒覺政客繼續媚俗,這個循環就會繼續往毀滅之路衝下去...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5-30 14:54:00
推這篇跟樓上
作者:
asukaka (阿酥咔咔)
2015-05-30 18:45: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