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mber5 (AT困境)》之銘言:
吃掉一些~~
: 同事很難過,說對方指稱是爸爸闖紅燈,反正都是她爸爸的錯,還假裝要調行車記錄器確
: 定對方闖紅燈。
: 肇事的機車(兩大學生),除了騎車的,還有後座的
: 兩人若講的是事實,家屬大概也只能接受了。但還是有點懷疑,爸爸騎車很小心,怎麼會
: 闖紅燈?但如果是不是事實,豈不就兩人串供,聯合起來脫罪(一起說錯的可能性太低了
: 吧)?可惜一星期過去都苦無證據,死無對證。
: 終於連老天都看不下去了!找到監視器確定不是闖紅燈!!現在他媽的,肇事的在fb說,
: 哎唷,當時慌了,連後座的他媽的也慌了,所以記錯了。
中間再吃掉一些~~
: 女孩們,贊成和解還是告死他們?要是我,他們第一時間沒說實話,現在就算和解金十億
: 我也不要。我要他們坐牢。還我爸爸。(會這麼生氣是因為我舅舅也是車禍被撞死,這真
: 的好痛。)
首先以本人專門處理公司(本人是運輸公司)所有車輛交通事故的經驗,
除非是明顯的追撞或是去撞靜止物,否則雙方肇責幾乎都有可談的比例。
上法院會以肇事初判與肇事鑑定來判斷雙方肇責,如同我上面所說的,
除非是明顯追撞或是撞靜止物,很難會完全把肇責全部歸給某一方。
舉兩個例子:
一、
我車直行高速公路中線,右側車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車尾輕輕撞到我車車頭,大家都覺得是對車全錯是吧?很可惜....
鬼島英明的法官認為我車應注意右側來車間距不夠,若減速可避免事故,
但我車並未減速導致碰撞,也該負一成肇責。
二、
我車聯結車下交流道,走內線左轉道準備左轉,中線為直行車道,
但一部計程車中線違規左轉,停在靠我車車頭左邊很近的地方待轉,
紅燈起步後因計程車位於聯結車視線死角,駕駛不知道有車緊貼就轉彎,
導致我車碰撞計程車。同樣的,鬼島睿智的法官認為我車應注意未注意,
判我車需佔四成肇責。
(以上兩案我都有存檔相關資訊,但公司管制文件不便公佈)
回到主題,被害者綠燈直行遭闖紅燈車輛撞擊身故,闖紅燈當然有錯,
但依鬼島英明法官客觀(?)的判斷,綠燈直行車若有注意應可設法迴避,
故這個案子進入司法程序後,結果對方必然是過失致死罪成立,
但刑度嘛....可能沒辦法達到您預期的要求,這點可能要先有心理準備。
若是以和解來說,人命一條多少很難算的清,傷殘還能算勞動減損之類的,
死亡的話可以說是家屬同意多少就是多少,這一點也必須先瞭解。
如果開太高,一樣最終可能會上法院,此時刑事判決多少對民事庭有影響。
說了這麼多,該說結論了。
先必須知道,爸爸不管怎樣都回不來了....(默)
雙方和解是最和平的方式,進法院是能夠給對方沉重的教訓(前科),
但結果不一定能讓雙方都接受....
靜下心來思考後,願意放手請和解,覺得會一生心有未甘請上法院...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