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panEmperor (暗天皇黑鮑)》之銘言:
: ※ 引述《piousfaith (Faith)》之銘言:
: 我不反對上街, 但如果大家要上街, 究竟有什麼有效的目標嗎?
訴求標的嗎? 司法改革吧.
台灣太多司法實務脫離社會期望了.
最好引進陪審團制度, 讓人民直接參與司法判決,
以避免或減輕恐龍法官或政治介入的惡質判決.
另外, 個人印象中有些小罪判得比重罪還重的例子,
因為我沒追蹤這些案例, 所以請知道的人幫忙舉例.
簡言之, 就是有些罪造成的傷害不大, 卻重判十幾年,
反而一些導致嚴重傷(損)害的罪, 卻判十年以下或更輕,
有沒有到能易科罰金我是不清楚. 但社會觀感就是
罪行和逞罰沒有一個合理令人信服的統一標準.
司法改革的訴求有可以引起共鳴的潛力.
關於第二點, 我沒有蒐集實際案例, 僅憑印象,
如果不同意, 就pass, 當作廢話忽略掉.
第一點倒是很重要. 只是要看哪一次社會能量蓄積夠了才能爆發出來.
或許變成下次大選議題也值得吧.
至少小妹妹的慘死, 可以換回某些人民渴望的社會改革,
還比就此日後被淡忘而銷聲匿跡還好.
歡迎補充可能的社會改革訴求, 以及司法不合理判決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