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寫進心坎裡的好文!關於廢死或者非關廢死

作者: wisteria (相濡以沫)   2015-05-31 02:43:29
半夜不睡覺的一個異想天開的想法.....
如果只有當事人能夠決定,要不要原諒殺死自己的人,
那是不是可以仿照器捐、急救的這樣的生前註記說,
當有一天當我被殺了,並且犯人已經確定被判死刑的前提之下,
我贊成執行這個死刑嗎?
(我覺得這不可能實行啦,所以只是嘴一下XD)
PS後面法定程序還是要照走啦,不是讓死者當法官,這太扯了
※ 引述《ru899 (白噪音)》之銘言:
: ※ 引述《mii710 (mii)》之銘言:
: : 女板首po~~~
: : 手機排版有問題請大家再告訴我
: : 在臉書上看到文字工作者黃哲斌的貼文
: : 感到心有戚戚焉
: : 所以想和女孩們分享
: : 這次國小女童遭遇不幸,
: : 又引發大眾對廢死議題的論辯
: : 有些人高聲疾呼兇嫌該死
: : 有些人還是堅定著廢死訴求
: : 但更多的人也許和黃哲斌一樣
: : 對於廢死與否始終沒能站定立場
: : 但至少深知
: : 「對抗怪物的最重要武器,就是拒絕自己變成另一個怪物」
: : 而不是詛咒著誰去死、誰該遇上這不幸
: :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5-31 02:44:00
好像很難執行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5-31 02:45:00
還蠻有趣的XD
作者: riahserf   2015-05-31 02:48:00
其實這不難耶..規定每個人幾歲去填寫一次意願書就好然後多久可以更改一次 要本人親自處理不然就依最後決定這樣廢死不廢死就不存在議題了 各自決定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31 02:51:00
我也有想過欸!! 支持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5-05-31 02:57:00
蠻不錯的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5-31 03:01:00
我也有這樣想過~每人簽同意書,看殺了自己的要不要被判死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5-31 03:02:00
會不會到時候發現一堆褲子飄在海上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31 03:06:00
樓上好有梗XD
作者: AmosYang (泛用人型編碼器)   2015-05-31 03:15:00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5-31 03:17:00
S大的梗是???不過是不是也要討論是哪一種死?這種死是要自己被隨機殺死?才會執行嗎?如果是自己闖紅燈然後被路過的車子輾斃,這樣要怎麼算?
作者: AmosYang (泛用人型編碼器)   2015-05-31 03:19:00
若此方法實行,看支持廢死的人會怎麼選
作者: wisteria (相濡以沫)   2015-05-31 03:21:00
闖紅燈被輾斃應該不會判死刑吧,所以沒有執不執行的問題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31 03:22:00
過失殺人不會被判到死刑的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5-31 03:28:00
當然不是什麼死都判死刑啊~一樣是故意殺人惡性重大沒人性者
作者: doomie5 (doom)   2015-05-31 03:28:00
然後犯人被判定死刑的時候才公佈被害者填的意願書看有無赦免…一種拆禮物的感覺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31 03:30:00
拆耶誕禮物 為什麼變這麼歡樂啦XDDD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5-31 03:30:00
不能上訴XD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31 03:31:00
必須配台詞: I live, I die, I live again!!!!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5-31 03:33:00
I want to play a game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31 03:34:00
一定要保密的啊 不然廢死大概被殺假的吧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5-31 03:35:00
有覺得有些廢死的立場未必如此堅定 反正廢死聽起來就很潮 一種潮牌的觀念 但如果有切身相關 可能就顧不得潮不潮了
作者: arnold3 (no)   2015-05-31 03:40:00
也得先從性侵強盜之類作 想強暴的人就跟他賭1/2機率免責運氣好就爽爽中獎 運氣差就乖乖摸摸鼻子進去蹲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5-31 03:42:00
性侵犯為什麼不剁雞算了==,身體沒少一塊肉他們似乎都沒感覺
作者: yaokut ( )   2015-05-31 08:10:00
那可以交給家人決定嗎?如果他們有人恨,就殺了。如果他們想原諒,讓自己好過,就關一輩子就好。
作者: MsSheng (酒釀複雜團團)   2015-05-31 08:23:00
原po這個想法有意思!自己決定且只有自己能更改(也許法官能因此更秉公判案、因為做出判決之後死刑是不是真的會執行這個決定會回歸受害者的意志?
作者: Doralice   2015-05-31 09:34:00
死刑權交給活下來的人決定,會出現有錢人殺人後用金錢權力換免於一死死者本人有決定權倒是可行,如果今天多數人不覺得殺自己的人該死那也等同是廢死了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5-31 09:44:00
廢死一定會全力反對啊!以後壞人會專挑他們下手誒
作者: loverick (可愛又迷人的角色)   2015-05-31 09:51:00
推文讓我覺得這社會真是變了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5-31 11:12:00
刑罰決定權交由單一個體未經法定程序執行? 你們在開玩笑嗎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5-31 11:18:00
今天看到洪崇晏的動態,褲子穿的牢牢的XD
作者: wisteria (相濡以沫)   2015-05-31 15:23:00
殺人不會專挑對象吧,畢竟死刑無法真正遏止犯罪不是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