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kkake0103 (顏舍小品)》之銘言:
: 對於死刑,支持也好反對也好
: 都是一種個人的選擇,我比較不能接受的是網路或現實生活上很多人很愛說的「殺人償命
: 天經地義」或「一命還一命」的說法
: 生命是沒辦法相提並論的,從來就不應該有一命還一命這種講法,比如說私行拘禁罪好了
: ,加害人被判刑並不是用他的自由來「還」他所侵害的被害人之自由
生命是沒辦法相提並論這東西發展到極致,就是人生而不平等
過去幾千年人類社會都是這樣搞的
貴族殺平民罰三百,平民嗆貴族判死刑
我以為人類思想走到現在很大一個成就是人生而平等
既然平等,當然可以相提並論
: 刑罰在理論上應該是要偏向預防及教化功能,應報(報復)的功能則應該儘量淡化
: 個人認為刑罰的應報功能只是為了滿足社會大眾或被害人的情緒反應而已,實質層面上無
理論上是該偏向預防及教化沒錯,理論上
實際上廢死很常拿出來說嘴的東西就是精美的廢死反而犯罪率變高的數據
他們會跟你說死刑沒用啦,犯罪率也沒變低啊,你看我廢死治安反而好
可是死刑這種重刑都不能預防犯罪了,更輕的刑罰當然也不行
沒道理遲到炒你魷魚你不怕,罰五十塊就嚇的屁滾尿流吧
反而是支持死刑的人常說的亂世用重典還比較有預防的精神
為了不被炒魷魚,只好不遲到,很直觀的想法
再說教化,這東西理論上很好,實際上根本沒個明確的標準難以執行
如果刑罰的意義在於教化而非應報,那應該不存在關多久才能假釋的說法
而是覺得受刑人被教化完真的不會再犯就能被放出來
哪有那種初犯被判三年,一定要關他一年半才能假釋的事情
不一定人家剛進去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隔天就痛改前非是吧
又換個角度看,既然刑罰的意義是教化,那也不一定判三年就真的保證三年後會變好人吧
可是現在情況是一般不管你有沒有被教化,判你多久時間到了就是能出來
教化?我覺得講點實際的比較有意思
: 異於「我看這個人不順眼或我恨他傷害我,所以請法律狠狠教訓他讓我心裡平衡一點」
: 這種利用法律跟政府報復對方的想法,跟你找一個流氓幫你教訓對方有什麼兩樣嗎?只是
: 你找的是有牌而且權力超級大的流氓罷了
唉,又是這種為了洩恨要求死刑跟殺你的人有什麼不一樣的說法
不一樣,真的不一樣
同樣是對人造成傷害,法律上都還有個正當防衛的說法了
主動傷害跟被動反擊怎麼會一樣呢?
覺得自己權益被侵犯跑去法院告他,這很合理
覺得自己權益被侵犯過去打他一頓,被告還反嗆你找政府這大流氓有啥不同,這不合理
: 這根本不是法律應該做的事,就算對方被判刑你心裡會爽,也只是附加的結果,不應該是
: 法律存在的目的
: 所以,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嗎?
: 印度不久前才有政府官員級的人物講出性侵害被害人應該要為自己被侵害負責(比如說穿
: 著清涼之類),也許在不少印度人心中,這種說法也是「天經地義」,在中東,通姦者被
: 亂石砸死也是「天經地義」
: 可是我們能接受這些天經地義嗎?如果你不能接受我上面舉的例子叫天經地義,而認為它
: 們是可笑而且毫無理由的話,那同樣的,你也不應該認為殺人償命是「必然」且「無可置
: 疑」的存在
說實在的,你把這段話中的殺人償命換成其他東西看看,比方欠債還錢好了
所以,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嗎?
印度不久前才有政府官員級的人物講出性侵害被害人應該要為自己被侵害負責(比如說穿
著清涼之類),也許在不少印度人心中,這種說法也是「天經地義」,在中東,通姦者用
亂石砸死也是「天經地義」
可是我們能接受這些天經地義嗎?如果你不能接受我上面舉的例子叫天經地義,而認為他
們是可笑而且毫無理由的話,那同樣的,你也不應該認為殺人償命是「必然」且「無可質
疑」的存在
看完應該不會有人覺得欠債還錢很可笑吧?
這個例子拿來佐證殺人償命不是天經地義不大夠啊
: 在這種重大刑案發生的當下,我們從來就不缺少高喊正義、公理、天經地義的熱血鄉民
: 問題是,所謂的正義、公理、天經地義到底是什麼?
: 除了情緒上的報復心態以外,這些口號跟理由其實非常空泛,基本上跟「恁北看你不順眼
: 」差不多
: 你可以跟我說死刑犯無教化可能或死刑具有非常強大的預防功能,這些理由是兩方人馬可
: 以認真討論並且進行數據攻防的戰場
: 但只要有一方認為如何如何是「天經地義」或「真理」的話,基本上根本不用溝通了,因
: 為死刑存在與否已經變成一種信仰而非單純的法律或政策,而信仰是無法理性溝通的
之前常有人開玩笑說現在很多人不是無神論,而是改拜個叫做科學的神
『相信科學,你將無所不能』
這情況也能套用,的確不該覺得什麼東西是天經地義沒錯
可是覺得沒有什麼東西是天經地義不也是種天經地義?
你上面這段只是把不該有天經地義當成是種天經地義的想法而已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這種不該把不把天經地義當成天經地義是種天經地義的想法啦
然後我再把你不該覺得我覺得....................................
總之有話就好好說,這種東西繞多了真的對討論沒幫助,不然整天天經地義就飽了
: 另外,我也滿討厭說什麼「只有被害人與其家屬可以決定死刑與否」、「你先去說服被害
: 人家屬吧」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 依照這種講法,法官根本不用判案了,因為法官無論如何都不會是被害人或其家屬(真的
: 是還要回避的),也只有被害人或其家屬可以當立法委員了
: 如果今天90%的公然侮辱被害人都覺得公然侮辱應該判刑10年以上,依照上述思考邏輯,
: 其他人都不用置喙了,就依照被害人的講法好了,難道大家會覺得這種想法合理嗎?
: 法律是政策的一環,政策確實是要考慮當事者的想法,但當事者的想法並不是唯一的依歸
: 我無法理解這些人是在怎樣的想法下講出這些話,老實說真的滿不負責任的
: 總之最近看了很多討論,深深覺得要求群眾理性果然滿困難的,不管哪方都是啦
我也很討厭期待廢死能解決什麼問題的人,在我看來這根本是種推卸責任的做法
廢死唯一能解決得只有死刑,如此而已
其他比如社會福利,不用廢死也能解決,也不該廢死後才來解決
真的有心想改變就從現在做起,想討論什麼就發文討論
不要人家討論廢死就跑去噴怎麼只有發生重大案件才講到,我們有更重要的事情該關注
不然到時候沒死刑這個擋箭牌照樣會有其他東西來當藉口
此外我更討厭因為怕冤案所以要廢死,講的好像判無期徒刑出來人生都不會改變一樣
不管死刑還是無期徒刑,只要服完刑,講直白點人生都是毀了
如果你怕因為冤案判死,那應該同樣也怕冤案而無期徒刑,因為這對你的人生沒啥差別
我認同怕冤案,所以我們該做的是避免冤案的產生,而非因為怕冤案所以就不敢用重刑
不然照這邏輯我覺得只要是刑罰就都是重刑,所以乾脆都不要有刑罰好了,不是這樣吧?
最後講點題外話,什麼熱血公平正義被害者心情,說穿了都只是個情
問題過往情理法或法理情不管再怎麼吵,總是不會忽略理跟情,側重不同而已
這也是很多討論最後會歪掉的原因,因為講到最後根本脫離現實
現實不管怎樣,法外論理也看情,硬是忽略某方真的沒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