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世界的死刑存廢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6-01 18:53:36
看到SeedDgas大戰意滿點
加上某篇廢死文章其實內容漏洞不少
但好多人因為「耐心解釋」而給了滿滿的推
而填充了我滿滿的戰力
又由於是環境造成了這個結果
所以請大家鞭我不要鞭得太用力
責任不應該全部由一個人承擔
以上開玩笑,
純粹學學廢死團體的「社會共同承擔理論」來玩玩
我自己要發文的當然是我自己負責
縱使先前確實有許許多多造成我發起這篇文的條件
但最終我打好這篇文章而送出的那一刻
我就注定要替自己負責
因為今天又看到了許多有趣的論點
(其實先前也有,只是暫時想不到反駁的梗)
洗完澡之後如同阿基米德一般地衝出浴室
打了這篇文章
1.因為我們不相信國家的權力,是故要廢除死刑
那麼為何你們不相信政府執行法律的能力(補充:所謂的政府效能)
卻能夠相信政府會好好制定法律而不會定得漏洞百出呢
當然你要同我講「立法、行政和司法不可以一概而論」
但很麻煩的是他們也確實都屬於政府的「公權力」
又或者你們相信立法部門的袞袞諸公們的素養
足以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法律以符合廢死所需?
(注意唷,廢死可不只要動到刑法,可能還有稅法、社福、監獄行刑法等法條)
而當時政府的行政部門也早就為廢死所需要有的社會支撐做好準備
甚至早已上路
還是你們以為廢死真的只要把刑法改一改就好了喔?
之前搞建構式數學的時候也是一般氛圍啊
一堆掌權的教育官員呀、有為高學歷份子把過往的數學教學罵到狗血淋頭
拿出一堆理論表示「建構式數學」好棒棒
說是可以讓台灣的小捧由們從小學就培養哲思的能力
於是乎強行推動他們想要的政策
結果怎地?搞到天怒人怨
不過也沒關係啦,台灣人是健忘的,
看看現在,
所謂高學歷的知識份子抬出「康德、洛克、盧梭」,
許多有念點書但是沒念很通的民眾又全身酥麻了
喔對了,為何那些人不敢拿「霍布斯」的理論來講呀
或者說前面提到那三者有其中一人的理論
其實可以用來支持廢死,也可以拿來支持死刑
(假如我沒記錯的話)
有時候我聽到廢死喊支持死刑的都是原始人只知道報復
實在很想挖個鼻屎,往
地上彈
(往對方臉上彈可能會犯公然侮辱,往地上彈至多就是環境衛生維護法)
2.我們害怕獨裁者亂使用死刑對付人
這時候我就要很怨嘆了
為何當時清政府不是把台灣割讓給英國而是割讓給日本
這樣我們就可以像香港一樣直接廢死
不過這樣似乎也不會有機會讓蔣光頭之前佔領
那就直接想想:
如果當時其實法律沒有死刑
而只有永久監禁或無期徒刑讓蔣光頭玩
他可以怎樣搞
明面上他照樣可以全部判成無期或永監,掃到監獄裡更好玩
等到犯人被平反出獄(假如還有機會出獄)
看到自己的小孩還是好高興,因為小孩可能會說:
「挖~~我又多了一個爸爸(或媽媽),而且這個把拔(或馬麻)好有錢唷(因為國賠)」
於是冤獄者謝天謝地讓他(和老公或老婆)有這機緣多一個人照顧
當然這是好一點的情況
糟一點的,可能看到小孩的時候
他問你:「雷嗨冰苟啊?」或是「Who are you?」
(耶?誰說你配偶只可以再找台灣人當伴侶)
讓如果蔣光頭想要暗著整人呢
不就還是白色恐怖時期的狀況嗎
所以蔣光頭恐怖是恐怖在:
(1).他用死刑判死了很多人
(2).他根本無視於法律,用各種方式殺害了許多人
哪一個呢?
真正的恐怖獨裁者要讓誰死,他還管法律有沒有死刑啊......
這種撒牛藥丸式的混為一談竟然還可以恐嚇到一堆人
說明了台灣人有時候真的是為反而反
看到特定關鍵字就直接牙起來
所以我對於「廢死聯盟」的某些人
趁勢拿這種理論來恐嚇人民
也感覺很不齒啦......
其實「害怕獨裁者對付」的這個論點
要代換成德國納粹的情況
「害怕被美國老大用德國刑法判除死刑,所以我們德國快快廢死」
廢死之後,罪刑法定加上從舊從輕
德國納粹戰犯全部免於死刑
作者: surp   2015-06-01 18:59:00
我支持死刑,但我不認為可以將「那你/你家人怎麼不去當受害者」抬出來用,都先用這種想法去攻擊別人,自然也無怪他們要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6-01 19:00:00
詛咒別人還有什麼好說的= =
作者: surp   2015-06-01 19:00:00
如此反應。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6-01 19:04:00
我個人不認為兩件事的性質是一樣的 仇恨性言論應當被制止況且廢死也不等於放下仇恨 情緒與體制不能混為一談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5-06-01 19:06:00
我覺得你似乎想要把文章塑造成很好笑和把自己弄成"戰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6-01 19:06:00
(至少廢除死刑與撫平心理創傷完全兩回事)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6-01 19:07:00
所以你覺得支持廢死等於不能追究車禍之類的事嗎?廢死是一個對死刑的看法 不是要當聖人了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19:08:00
這個ID之前就嘲諷法學界是象牙裡的"天才",然後自刪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5-06-01 19:08:00
另外那篇很多推的,是因為發文者思緒、講解都很有條理
作者: surp   2015-06-01 19:08:00
你認為不對,卻不允許別人耿耿於懷,這樣滿奇怪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16:00
所以反廢死的說錯話你有請他們道歉嗎?還是反廢死的說錯話可以沒關係?就是因為現在政府從上到下都亂搞 我們更要監督立委修法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1 19:18:00
死刑才是最安全的教化 死人的再犯率最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21:00
事實上死刑支持者的確很多不理性啊 既然你要把人分兩邊那就請你正視這個問題並請他們先道歉囉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5-06-01 19:23:00
廢死就都理性喔?還有廢死的說不確定是不是龔嫌殺女童的耶
作者: zenki1031 (海鹽)   2015-06-01 19:24:00
支持廢死者被你酸高知識份子、恐嚇別人,這你承認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25:00
為什麼噓文就是不理性?請提出你的論點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1 19:26:00
講白了八成以上的人都贊成死刑 就一些人整天拿外國來說嘴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27:00
推連噓的 連網路討論都能忿怒成這樣,談廢死寬恕原諒好好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29:00
因為兩點都不成立好嗎www沒有完美的法 頂多就是相對完善為什麼不相信政府=人民不需要監督要求立委修法?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30:00
成不成立是廢死說了算?好大的官威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31:00
請舉出哪個獨裁者沒把人民處死的2才成立整篇情緒這麼重跟前面幾篇比也差太多
作者: loverick (可愛又迷人的角色)   2015-06-01 19:32:00
你要不要先上網做點功課,還是看一下別人怎麼論述的,滿篇亂七八糟,板上有幾篇反廢死寫的很好,你根本來幫倒忙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35:00
不相信政府就不用改革?好像也沒人說要"現在""馬上"廢死?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36:00
廢死的情緒也不遑多讓啊 原始人+潮流+高知識份子的傲慢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37:00
1.誰相信政府可以好好制定法律沒漏洞了? 如果相信的話為什麼還整天研究批評 推動修法呢?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38:00
獨裁的判定對方論點不成立 比獨裁者還獨裁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38:00
2.殺你的人被認定為違法 和被認定為合法 你的感覺一樣嗎?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39:00
每次看廢死主張和他們實際自打耳光的行為 就覺得諷刺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39:00
判定對方論點不成立叫做獨裁喔XDDDDDD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40:00
不能笑太大聲喔 不然會被說你是傲慢的高知識份子對了先說一下免的擅自把我歸類 我不屬於任何一邊謝謝:)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41:00
李姓中壢居民對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42:00
我還以為人民監督政府(不管值不值得信任)是基本責任呢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43:00
再補充一下 蔣用死刑讓你死 你死了 蔣還是正義的一方 你的家人小孩都會被當作是死刑犯遺族 羞恥 若蔣氏無視法律把你殺死 你的家人小孩可以跳出來說蔣是殺人兇手 大家可以不齒他對於死人來說當然都沒差 但對於還活著的人來說呢?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19:46:00
第一點 因為制定法律程序中,不是立法院草擬條文,而是而是由法務部會同民間草擬,交由實務法院,法務部和立法院三方討論,換言之,人民在程序是有機會參予,並透過討論討論完善整套整套的立法即修法。 從反面來說,總不能因為立法院很糟糕就完全不用立法修法吧? 這豈不是因噎廢食?而國家發動追訴權時,你知道成為被告有多容易嗎?而警察檢有多不友善,想必民眾也很明瞭,不說一般人民,連新手律師第一次陪被告去地檢署也是會恐懼的不得了,您是否太低估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49:00
後來是要多後來 你就這麼有自信冤情都有被平反一的天?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19:49:00
估國家公權力的威力?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50:00
但若你覺得你的父母小孩在平反之前丟臉抑鬱個幾年幾十年
作者: nevermind (別在意)   2015-06-01 19:50:00
但好多人因為「耐心解釋」而給了滿滿的推 <<
作者: nevermind (別在意)   2015-06-01 19:51:00
所以你到底理性反駁了那篇文章的哪些觀點?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53:00
基本上 除非是我的家人 不然若他仍被汙名化的話 我怎麼可能會知道? 連我一個幾十年後出生不相干的人知道的話 還叫被汙名化到現在?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1 19:55:00
他們漏洞百出,都不知該從哪點開始回了,正好你就回答了 XD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56:00
現在才看到上面 是說有誰會再辯論的時候舉出對自己不利的理論呀? 你嗎?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1 19:56:00
不過鼻屎亂彈~會被說原始人喔~(重點亂入)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58:00
永久監禁是一樣會使人蒙羞呀 但首先你得承認 以死刑殺人和無視法律殺人不同了吧?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00:00
後段哪裡離題,你開標不就是國家執行力嗎?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01:00
廢除永久監禁前進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01:00
你的發言:冤獄的平反則是要靠日後的轉型正義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02:00
哦哦~你補充的那句比較保守是說得過去啦 只是用死刑整還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02:00
所以你認為冤獄只需要轉型正義就可以補正?修正瑕疵?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20:03:00
為什麼指定只有政敵?不敢提228?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03:00
冤獄者家屬會希望轉型正義還是活著的人?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07:00
還有 如果要否定社會共同承擔理論的話 那窮人都拿不到補助了 他們窮不關其他人的事 要怪就去怪自己的爸爸阿公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5-06-01 20:11:00
各位觀眾 七個噓!!!!!!!!!!!!!!!!!!!!!!!!!!!!!!!!!真是一個非常有耐性 或是很閒的人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5-06-01 20:13:00
現實是監獄不夠用。廢死應該快去連署:監獄蓋來我家旁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14:00
監獄不夠用不見得要蓋監獄呀 近年來因為毒品的關係多關了很多人 將某些毒品犯罪除罪化一樣可以達到效果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15:00
國家的執行力是公權力的一種...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15:00
看來原PO看得很開呀 那我倒是不懂你為何又那麼糾結受害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5-06-01 20:15:00
這是ptt的大爛點了。你看任何意見不順眼就可以無腦噓到XX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16:00
者的性命和受害家屬了現在這麼堅持死刑 不就是覺得那很重要嗎?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19:00
第二點是沒有什麼意見,基本上發生率蠻低的。 但是現在台灣氛圍和德國二戰前有點像,因為徹底執行死刑+LIVE轉播也不是沒有可能成為熱門的當選政見之一。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5-06-01 20:23:00
看了一下過往文章 原來是政治魔人 難怪有時間狂噓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25:00
執行力是公權力的一種,所以才放在一起談,若執行力你是指政府效能,那就是雙方定義在平行時空。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20:35:00
我對廢死的看法是:聽其言,觀其行。此團體多數言行不一依照他們的做法(不是理念),絕對會是大災難滿口崇高理念的人太多了,他們的手段和理念落差如此大
作者: altecsrs (comarin)   2015-06-01 20:44:00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1 20:45:00
光能把廢死說出口的就看得出人品了
作者: altecsrs (comarin)   2015-06-01 20:54:00
理性無帶感情的法律,就如同看過被黑心律師操弄的案子,這法律真的是我們人民的保障嗎?那篇一直說明法律不考慮他人情感,法官看到犯人有悔意,不就是考慮他的情感嗎?要用這理由廢死,實在不能接受
作者: onlyhuman (???)   2015-06-01 22:54:00
作者: HaoYang (帥到你不信)   2015-06-01 23:42:00
回a大,那篇不考量受害者家屬的情感意思是說,不會把受害者家屬希望原諒與否,當作死刑要不要從法律上消失的原因,因為每個受害者家屬的感受都不一樣,最多只能酌量增減其刑,但不可能影響到整條法律的存廢。加害者是否有悔意也是一樣的效果。
作者: zenki1031 (海鹽)   2015-06-02 00:57:00
推樓上,a大誤解那篇的意思了可以再回去看一次
作者: kraftwerk (田野調查)   2015-06-02 16:20:00
終於有正常的,推Hob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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