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世界的死刑存廢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6-02 16:35:39
※ 引述《bukkake0103 (顏舍小品)》之銘言:
: 喔,我想你根本沒有深入了解過人權發展的軌跡吧
: 人權是建立在血腥之上的,血流越多,進步幅度越大
: 你不知道每次重大戰爭後,人權就會有重大進步嗎?
: 例如宗教戰爭之後,對於少數民族的保護受到重視,甚至可以對他國迫害少數民族的行為
: 進行武力干涉
: 再如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宣言
: 又例如美國獨立戰爭後獨立宣言對於人權的強調
: 南北戰爭後黑奴的解放(雖然到現在都...不過也算是有進步啦)
: 兩次世界大戰後,人權都有提升,婦女權也是因為戰爭而獲得重視
: 人類不是完美的,必須從錯誤中學習,綜觀整個歷史的軌跡
: 人權的概念確實是一步步的發展,雖然也一直遭遇挫折,但不可否認跟最早的時代相比
: 成長是有目共睹的
是的
所以人權發展到後來
如同各個其他學派
對於「人權」的定義也莫衷一是
怎樣的人該有完整人權
怎樣的人可能人權可以被剝奪
而剝奪又可以剝奪到怎樣的地步
: 我個人認為這也是人權成長的一個契機啦,就像之前的一系列戰爭一樣
: 歐洲一開始自己打宗教戰爭,打完以後歐洲內部的人權就成長了
: 美國跟英國打獨立戰爭然後又打內戰,打完以後美國的人權成長了
: 戰爭或準戰爭狀態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權確實是比較難顧及
: 我想這是因為國與國的疆界以及人與人的隔閡才導致如此
: 但你的講法其實也是有問題的
: 我比較喜歡用孔子、墨子的例子來比喻,人權這種東西,最終的目標是像墨子一樣
: 兼愛非攻,但這個目標很難達成,所以目前就只能像孔子說的一樣,有親疏遠近之分
: 但這兩種想法沒有一個是錯的,只是應然(大愛)與實然(親疏)而已
: 你質疑為什麼歐美沒做到應然(使敵對者都同樣享有人權)
: 那我反問你,這種應然你做得到嗎?你可以愛一個陌生人甚至是敵人
: 如同愛你的父母一樣?我自己承認我做不到
: 但我可以愛我的父母,難道你要說「你看啦,你都沒辦法愛敵人了,還跟我談甚麼愛」
: 嗎?
: 就因為我沒辦法兼愛陌生人,我就不能談愛嗎?
: 那我對我父母的愛是?
: 我看很多人很喜歡拿歐美對中東、對恐怖份子來講人權是狗屁
: 請問一下,我們現在是在討論如何處理侵略我國的戰俘還是某個敵國嗎?
: 不是啊,我們討論的是同樣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的某個個體
: 你講歐美對中東很殘忍,但人家對自己人的做法有些還是滿值得學習或討論的啊
: 你們這些人的講法問題出在哪知道了嗎?
: 「因為你沒辦法兼愛陌生人甚至敵人,所以你講的愛大概也是狗屁,我才不要學」
: 啊人家明明就還有對自己人的愛可以學啊...你直接一桿子打翻一條船幹麻?
其實講了這麼多道理
就很簡單地坦承:
我對國內人民要用洛克或是康德的理論以支持廢死
但對於國外人民,我就要用「霍布斯」的立論以支持殺害敵人的行動
或者可以直接說:我便是全用霍布斯的理論才能夠殺人
偏偏廢死團體又覺得霍布斯的理論很恐怖或者會自打耳光
乾脆絕口不提
簡單幾句話可以了解的事情
用不著寫了堆故事來解釋
甚至你都承認了:「我無法親無疏間」,
那又如何要求人民接受一個或許是殺害自己親人的犯人
或者是一個對人群產生實害的個體
: 我怎麼想都覺得你講的東西比較好笑...
所以好多人推你的文章很理性時
我倒是很不曉得如何解釋啦
我開個嘲諷就是不理性
廢死支持者開了嘲諷依然理性
所以理不理性其實都受到個人立場的影響了
「人權」這個相同抽象的概念
誰說了算數?
就政治現實立場而言
確實是歐洲白人說了算
一如網路上哪一派人士比較敢推噓文就占上風一樣
: : 對了要談廢死的你家大樓住一堆假釋前科是 姦殺犯 隨機殺人犯 殺童犯 要的我沒話講
: : 自己都不能接受的人沒資格高談闊論.
: 你這樣講也是很荒謬的,依照你的邏輯發展到極致,立法委員如果覺得某條罪刑期太重要
: 修正成比較輕的,是不是只有身邊住一堆犯了這種罪的鄰居,他們才有資格修法?
: 你這種講法就跟「你又不是籃球大帝麥可喬丹,你憑甚麼當籃球球評?」差不多荒謬
或許人家表達得比較情緒化了些
但真正理性的人應該可以思考其背後發言的涵義:
他的說法所發起的想法或許是:
制定法律(立法者)或協助制定法律者(學者)往往都是在社會高層的份子,
他們往往會由自己的立場出發,以建構自己心目中的社會
然而他們「想像」可能和實際有頗大的落差
拜託不要再跟我說人民參與了
人民或許一剛開始可以表達意見
但是到了最後,
可能自願(有人認為要給「專業」的人處理)、
可能被迫(畢竟現實還是掌權的人比較有發言權)地退出決策中心
我怎麼覺得能夠從情緒性發言找出源頭者
才比較算是理性言論
而不是直接揪著對方的表面言論猛扣猛殺
: : 有時後我覺得高談廢死者真應該被判個公然污辱罪 站在受害者家屬立場就知道.
: 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是甚麼你懂嗎?一定不懂啊,因為你連字都打錯
: 還好只是你覺得,不然世界還不大亂啊?
看吧.....
又再羞辱人家一次
人家發言也沒針對你吧.....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6:38:00
推推,這篇有打到我XD(我應該不會被罵人格分裂吧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39:00
是說 我不能接受的除了"或許是殺害自己親人的犯人"之外還有一大堆人說 總不能要那些人全部都掰掰吧?
作者: xerady (哎!)   2015-06-02 16:40:00
嗯!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6:48:00
推你~我堅持殘忍毫無人道虐殺的犯人在犯下這種罪行的時候就不配擁有人權了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6-02 16:51:00
推你 上篇文章就一堆神邏輯推文在下面搞笑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6:51:00
我無法認同不管犯人犯下什麼樣的罪行仍堅持他有人權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6:51:00
可以多解釋文章開頭的那些名詞嗎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6:53:00
所以真的是價值觀差異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02 16:55:00
如果是價值觀差異 但邏輯不會差到這麼離譜呀.....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6-02 16:55:00
「你不知道每次重大戰爭後,人權就會有重大進步嗎?」→我覺得他整個理論最矛盾的是這句,完全就是在倡導戰爭多殺一點人可以提高人權,但回到死刑話題又認為槍斃幾個殺人犯是人權低落的國家才做的事。照他的邏輯,不是多流點血才能提升人權嗎?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6:57:00
推你 上篇開嘲諷能搏得"理性"的稱讚真的滿諷刺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6-02 16:57:00
複製錯句子了,我要舉的是這句→「人權是建立在血腥之上的,血流越多,進步幅度越大」「人權是建立在血腥之上的,血流越多,進步幅度越大」很重要所以複製兩次。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02 16:58:00
原來描述一個人權歷史進程 等於 在倡導戰爭多殺人 哇嗚原來如此...複製錯了句子 還在想說 這是三小推倒法推噓文 表決 誰比較有邏輯? 呵呵 當其他人是甚麼腦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7:00:00
之所以血流越多所以進步越大 是因為大家才知道痛 才知道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7:00:00
的確人權並非與生俱來的,可是到底是否誰有資格剝奪他人人權,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7:05:00
如果你一定要把每個討論都引向兩方爭論,那我也沒話說,不過你既然認為支持廢死的人一定要懂那些專業名詞,那你覺得自己懂很多的自傲留給你自己就好,啊,我懂了,這難道就是反廢死的驕傲?我不知道你的申論目的是什麼,展示你的學問淵博,或者是增進兩方溝通呢?如果是前者,那~當我沒問吧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2015-06-02 17:10:00
哈哈,他理性我就理性,他嘲諷,我也可以嘲諷啊,很公平不是?撇開那部份我還是很平和的在回應其他部份的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7:11:00
因為馬丁路德金的死讓黑人民權運動跨一大步->要死幾個黑人人權進步幅度才大 不是這樣轉換的吧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06-02 17:17:00
B大之前論述的都蠻清晰的 不過為什麼一直有人要反對廢死就是反廢死呢?非一即二?我可以兩個都反對阿
作者: boast (Any)   2015-06-02 17:22:00
你說的那些理論 如果沒有專門去唸過的人真的不懂(不論是廢死反廢死的人),你拿這點酸人也讓人蠻無言就是了。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7:24:00
樓上,我也是啊,我認為廢死是一個可以努力的終極目標,可是有人就是不想討論可是又想激怒人,那些人就不應該被批評嗎
作者: zorahjin (Zorah)   2015-06-02 17:29:00
樓上,你都已經預設你要的立場就是廢死,那反廢死者的意願不在你的考量之下嗎
作者: moonshade (一隻歐拉貓)   2015-06-02 17:30:00
共識是互相討論取捨退讓得到的,不是互相情緒攻擊使用情緒攻擊會顯得一個人沒招了只能秀出下限獲得一些啊Q式的自我滿足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7:32:00
廢死支持人士用 "以眼還眼" 的邏輯還滿令我傻眼的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2015-06-02 17:32:00
言論自由的施行並沒有人主張不可以以牙還牙嘛,為自辯而發表之言論都可以免責了,我不支持死刑不表示我一定不能嘲諷回去。應報理論的發展是我論文主題的前提啊,只是我懶得吊書袋而已,還是你要試試我的拳頭打臉會不會痛?
作者: moonshade (一隻歐拉貓)   2015-06-02 17:32:00
其實廢死正反兩方的爭論就是0和微小的差異死刑派認為級小就可化整為零,廢死派認為0不可能到達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7:33:00
任何人都可以支持以眼還眼毫無問題
作者: moonshade (一隻歐拉貓)   2015-06-02 17:34:00
於是不能就此消滅,鄉民派則是努力的再放大這個數字XD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7:34:00
但前面才有廢死攻擊反廢死這觀點是"原始人" 自打臉滿諷刺的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7:34:00
畢竟google也有的答案,你那個態度我覺得沒必要委屈自己啦,還寫信問你勒。聊聊而已你就在那裡預設立場,有必要嗎?你只是想讓人覺得你懂很多嘛,才不成全你呢。另外這麼在意噓文我就給你推好嗎?我才不在乎你要不要回答呢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2015-06-02 17:36:00
開玩笑der,我也沒時間搬出作研究的精神打你臉,大家清談即可,晚點有空再回文,現在要趕報告惹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7:37:00
沒關係,我可以自己去了解,謝謝你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7:38:00
聽其言,觀其行。行為>理論,理論說得再好聽,行為立馬露餡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7:39:00
z大,我的立場我已經先回一篇了,你有興趣可以去了解一下,沒什麼高深的專業名詞啦,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我不考慮任何一方喔只是討論罷了,s大你們兩個自己去吵啦 (哈欠)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7:52:00
不太懂 有人對你說"爛意見、臉打爆"之類的詞嗎?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7:52:00
"人權是建立在血腥之上的,血流越多,進步幅度越大"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7:53:00
其實這句話應該是西方思維,歷史上中國血腥事件夠多了中國人權很進步?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7:53:00
問題 你說你有接觸過法律系的教授 那你應該知道法律系教授在評論時 酸和嘲諷可是沒在少的 大家唯一的重點就是不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7:54:00
中東、IS和以色列也應該是人權最進步的地方或組織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7:55:00
能用髒字.難聽的詞 b大的確都沒用到 倒是上上篇還不少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7:56:00
而西方最深層的宗教對人民思想的影響,不是非西方人士能懂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2 17:57:00
中國還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XD雖然支持廢死,但比較推你XD 討論雙方都要理性阿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7:58:00
我們的目蓮救母不是更鄉愿嗎?聖光派廢死都沒那麼蠢,把地獄底層的鬼假釋,冒著讓祂們傷害民眾的風險,就因為被關太久很可憐,WTF 可是我們竟然接受這種觀念
作者: asdisr (毛魚)   2015-06-02 18:01:00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8:04:00
更不要提7月對我們的經濟損耗有多大,就為了這些下地獄的鬼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8:05:00
7月經濟耗損?大家大肆採購是在活絡經濟喔但東西方思想哲學相差很大,發展出來的結果也不同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06:00
我是沒碰過教授針對學生酸和嘲諷 我說的也是教授和教授間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8:06:00
好好的暑期一堆人不結婚不蜜月不旅遊不去海邊,為了怕這些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07:00
的筆戰 以及批評政府或法院見解時 其中的酸和嘲諷 另外我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8:07:00
生前做壞事的鬼,真的是憑甚麼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8:08:00
佛教應該比基督教更重視廢死和監獄人權才對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8:09:00
不結婚不蜜月這我不清楚,但不旅遊?暑假才是旺季啊佛教有業報和因果輪迴,個人造業個人擔。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09:00
我仍認為只要不帶髒字口出惡言 論戰就是這個樣子無所謂我唯一的重點就是 分清楚"語意酸"和"髒字.口出惡言"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8:11:00
酸諷貶低貼標籤,就算不是髒話也令人反感,比如說原始人學歷低,還有各種帽子一時想不起來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12:00
"酸諷"和"貶低貼標籤"又不一樣了說"原始人學歷低"那就是"用詞"不恰當了 不是語意酸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8:13:00
對啊,都不是髒話也不是惡言,明褒暗貶,文字遊戲玩很溜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14:00
論戰不就是這樣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8:15:00
那要看是來討論還是來說服對方非得聽從己意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15:00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另外我上句是認為不該說人原始人學歷低的怕你沒看清楚再講一次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8:16:00
西方宗教不只是把生死交給上帝,包括判定有罪與否都是上帝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16:00
原來你不接受"說服"呀? 好啦 也該吃飯了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8:17:00
只有"選民"(受選的子民)才可以獲得赦免進天堂但上帝"選民"標準只有上帝知道,並不是為善就能被上帝選中他們的宗教觀排斥契約式宗教:做好事上天堂。這種所以做壞事也不一定會下地獄。一切都交給上帝因為康德的心中還是有上帝啊 決定有罪與否的只有上帝終極就是廢除監獄、刑罰,只有上帝才能判罪.很重要要說3次人一出生就帶著原罪,每個人生來都是有罪的,只能上帝赦免人不可以自以為上帝,做出上帝才能做的事我不是來傳教的。只是理解後發現東西方思想基礎差異太大可以理解西方發展廢死,但不認同他們強加於完全不同的文化但基督教原本就帶有強迫他人信教的傾向。不信上帝會下地獄所以也不意外他們不斷強行施壓洗腦貶低消滅東方思維
作者: Vipasyin (猥瑣WeiSuo)   2015-06-02 18:58:00
推這篇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9:19:00
推推~兩派從頭到尾價值觀就不同,推這篇也推上面o大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5-06-02 19:22:00
是說戰爭已經變成國際法範疇了 這邊討論就有點遠了不過大概可以了解你要表達的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6-02 19:23:00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2015-06-02 21:13:00
哎呀,我都說開開玩笑而已啦,何必那麼期待呢?真的要打你臉要搬一堆書跟學者出來,最後容易淪為吊書袋,太麻煩了,而且說實在的我也不認為打了你的臉會有什麼意義,畢竟理論那麼多,你採的跟我採的可能完全不同,就跟釋義學發展到最後變成各說各話一樣。至於康德,他的東西中外很多不同的學者都有去做延伸,就看你喜歡哪一個說法而已,說到底都是價值觀甚至信仰取捨,我不認為最後會有什麼交集,結論只是看誰能說服的人多罷了。稍微討論切磋一下沒問題,但真的要打誰的臉就太言重了,換一個理論可能被打的人就變了,這就是社會科學啊。
作者: raidmaid (馬賽傳奇)   2015-06-03 1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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