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曾待過一間大概20人的小公司,
公司的下班時間是18:30,但通常沒人敢在19:00前離開。
有次剛好公司大部分人的工作都到一段落,
所以19:30全公司就走光了,只剩下總經理。
隔天,公司每個人都收到總經理的信,內容大概是這樣
「七點半大家都走光了,是最近工作量太少嗎?
該聯絡的客戶有聯絡了嗎?桌面髒亂有整理了嗎?
筆電也沒帶回家,是不用先看一下明天的工作嗎?....」
於是,那一陣子大家都不太敢在20:00前離開公司。
突然有一天,大概21:00左右,公司還有一堆人在加班,
總經理離開前突然大聲說:
「為什麼都21:00了還不離開,工作那麼沒效率,又浪費公司的電!
請你們來幹嘛?」
所以到底要員工怎樣?早走也不行(也不早喔!已比下班時間晚一小時),
晚走也不行?都是你的話!
我個人最晚的記錄是加班到半夜兩點,隔天早上七點又去上班。
但我撐不到半年就離開了!沒加班費,總經理又反反覆覆,
給的薪資又沒多高,憑什麼要我賣命?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