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死刑存廢前,我覺得應該先討論死刑存在的目的。
究竟死刑為什麼要存在?它追求的目的又是什麼?
我覺得這是很值得思考的地方。
是為了符合殺人就要償命的道德觀? 還是安撫人心,讓民眾不恐慌? 還是撫慰受害家屬給予公道?
還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福祉,嚇阻下一個殺人犯的出現?
假使死刑的目的是為了達成以上四個理由(可能還有其他理由但我暫且先列這四個常見的),那麼接下來就要討論這些目的,是否值得以死刑這個手段來滿足
而就算是被認為值得達到的目的,死刑又真的能達到這四個理由想要的效果嗎?
這每個問題,其實都不好回答。
第一個殺人償命牽涉到個人價值觀,有人就是認為這是天經地義,不論是否有無其他社會層面的幫助(例如死刑到底能不能嚇阻人減少犯罪呢...)
第二第三與第四點就是死刑是不是真的能夠達到這些效果,如不能,這些理由也就站不住腳。
至於能不能達到這些效果,則需要廣大的數據來證明,不是你我說了算。
我的立場是,假使死刑能夠預防,真的能夠讓未來大量的重大刑案減少,
那麼我就支持死刑的存在。
至於殺人償命...我認為...純粹就個人立場,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處,我會更想首先去了解背後的原因,例如這個人的成長歷程,這個人發生了什麼事等
等了解了再看要如何處理,同時也兼顧被害人家屬的感受,因為有時候不是單純的殺掉人跟賠錢,家屬就會被療癒。
與大家分享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