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ncylatina7 (Latina)》之銘言:
: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 這幾天看了很多文章關於希望男性月收入,也延伸父母親那輩的女性願意和丈夫吃苦奮鬥
: ,有點感想。
: 原po今年24歲,五專畢業做行政櫃檯2年多(包含五專最後一年兼職)。後來進廣告代銷
: 業至今3年多,不敢說賺很多但是靠著自己買機車和中古車,而付出的是每個月休只有四
: 天、每天工時10小時up,業績壓力大時自律神經失調會失眠及皮膚潰爛等。
: 但是我喜歡這樣的人生。
: 我母親很驕傲我雖然比同年齡的人學歷低很多,但是收穫也很多,例如每個客戶知道我才
: 80年次會驚訝我的談吐(和外型)。
你想表達的東西一直在重複矛盾耶!
如果我沒誤解的話,這裡你想表達的是,你肯為工作打拼,
別人覺得你的談吐處事比實際年齡成熟,
但下面又說你從小是被嬌生慣養長大的,
這兩種特質,在某種程度上是互相矛盾的耶!
: 而隨著年紀增長,家母希望我找的對象家庭條件不要太差,我非常能夠理解,因為家母曾
: 經陪家父共同打拼,甚至離開臺灣到大陸工作過。
: 只是家母太了解她女兒太容易感情用事,所以幾次酒後聊天希望我不要和她過一樣的人生
: 。那時有點聽不進去,覺得太現實,況且我一直很羨慕家父與家母的鶼鰈情深。
: 現在想想,的確,如果我是我媽,我好好養育的女兒自己一個人時可以過還不錯的日子,
: 為什麼結婚要這麼辛苦?
: 而父母親的鶼鰈情深也是經過無數父親的事業低潮才昇華的。
: (所以我很喜歡一句話:
: 如果有好感,那就是喜歡
: 如果這種好感經得起考驗,那就是愛
: —李宮俊)
: 我後來思考,我的確做不到我母親的能耐。
這裡說,你做不到像你嗎媽一樣,當另一半低潮時,陪著他一起辛苦。
: 身為女兒、媳婦、妻子、姐妹和母親的角色我都做不到。我就是從小被嬌養長大的!我甚
: 至不吃苦瓜只因為小時候看過小野寫的一本書「雜貨店的女兒」裡面提過的:愛吃苦瓜或
: 愛種苦瓜的人命都比較苦。所以我嗜甜至今。
: 家母談過婚姻的本質不是只有愛情,還有責任與義務。
: 在幾位網友提到台女眼裏只有錢與進口車,我是不知道是指誰但我相信物以類聚。因為我
: 身邊的家人朋友沒有這樣的人,當然不是說錢不重要,因為婚姻中的責任與義務不就是包
: 含不讓愛的人受苦嗎?
婚姻中的責任跟義務就是不讓愛的人受苦。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的另一半不能讓你受苦,
但是你的另一半低潮時,你不一定能陪他?(你前面說的)
: 我懂沒有人非得陪誰吃苦才叫相愛,但是同甘與共苦都是兩個人的決定。沒有人希望另一
: 半只能同甘或共苦吧?那麼身體力行,一切從自身做起,自然而然遇到同樣的人。
所以你這裡的從自己做起是指什麼?
希望可以陪著對方吃苦?還是對方有苦時,你趕快離開?
還是當另一半受苦時,跟另一半討論要繼續在一起度過難關或分開?
愛情在進入某個階段後的確就是得同甘共苦,除非你不打算跟對方共度餘生,
所以你的做法在愛情中是非常自私的,簡單說就是你只愛自己,不適合愛情或婚姻。
然後你又在推文中提到,愛情有很多層面,
我還是不懂你說的很多層面到底指哪些層面呀!
簡單問你就好,你說同甘跟共苦是兩個人的決定,
那你能接受你的另一半在你低潮時,不跟你共苦、二話不說就離開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