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obla (hellobla)》之銘言:
: 記得以前看過類似討論,我的觀點是不會。
: 該篇原po遇到的疑似是癲癇症狀,後來上來問有點後悔自己沒幫忙CPR。
: CPR不是萬能…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不清楚原因就亂CPR感覺後續問題就很多,說不定還會
: 加重傷患病情。
: 雖然在學校學過CPR的課程,有拿到一張小小的救國團(還是什麼組織)的證照,但我自認
: 沒專業到能判斷對方的狀況,除非真的完全沒呼吸心跳。
: 今天看到醫生的這篇文章,真的覺得醫護人員好雖小。
: http://health.businessweekly.com.tw/ARTL000026863_2.html
: 救活人不一定有感謝,救不活還有問題,不救要被罵沒道德…之前在路上願意幫忙救人的
: 護士真的好偉大。
: 之前北榮的醫生實在有夠雖小,被亂告後來還被拿來跟殺女童的嫌犯一起比喻。
: 雖然失去親人的家屬心情崩潰多少能理解(好啦其實我不能理解),但遷怒到醫護人員身上
: ,以後沒人願意當醫生,倒楣的還不是全臺灣人。
當然不會啊,如果只是路人又沒有作為義務,不幫忙也沒責任
而且沒學過相關知識只是幫倒忙而已,頂多幫打個119就是能做到的極限了
而且對方不一定會領情
我是真的覺得沒把握不要亂救人,沒救成反而惹上一身腥的比比皆是
有時候也不是法官恐龍,而是法官只能做事後判斷,就算找專業醫護人員來幫忙鑑定也都
是事後諸葛
而臺灣法院在過失的判斷上很多時候從事後應然角度判斷卻沒有顧及到當場的實然面,非
常不近人情,這點是很多人批評的,但一直考慮實然又容易造成太多個案判斷導致標準不
一,是難以取捨的矛盾
總之,現行狀況,在法院穩定見解改變前,我不認為隨便救人是個好選擇
小問題幫幫忙就算了,大問題還是幫忙打電話就好吧,至少法律上不會有責任
話又說回來,如果大家都這麼熱心幫忙,除了有些人會得救外,會不會產生更多本來可以
得救結果被路人亂救反而死掉的案子呢?
這個是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