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6138 (地獄倒楣鬼)》之銘言:
: 請不要胡亂報警,我沒事
: 請問遺囑怎麼寫?
: 如果死後,我要把我的物品指定贈送給朋友處理,
: 拿一張紙寫完,簽名就可以了嗎?
: 公家機關會幫忙收拾嗎?可以指定不要火葬嗎?
: 謝謝
一點淺見回答你問題
1.遺贈用遺囑可以為之 但建議您注意特留分
2.遺囑建議是到公證處或法院找兩不相關之證人 直接在公證處或法院書寫並公證。
直接有法律效力。
3.滿16歲以上才能為遺囑。
4.這些跟公家機構沒關跟你繼承人才有關
有公證之遺囑 直接有法律效力。
5.身後事之處理 本人是沒寫過遺囑內啦 請強者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