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沒有備份文章
畢竟原原PO已經刪文
裡面又有小孩子(?)的照片
總之想討論的是"偷拍情侶在公共場合親熱"這件事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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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很好奇這種文章
被拍攝者固然做出一些行為讓身邊人不舒服
親親還算小事
還有之前在捷運露屁屁口交情侶等等
這些都被拍下來PO上FB或PTT供大家罵(?
只是大家在罵得很開心的同時
都沒有人注意到其實偷拍本身也是一件讓人很反感的事嗎?
還是罵的人覺得只要有拍下不堪的畫面的話
偷拍的行為就是可以被接受的?
就像之前劉喬安事件
有很多人幫她講話
說偷拍本身很噁心 這種東西不應該被拿出來公審
我覺得這樣的回應也有道理
但今天主角換人了 風向似乎也不一樣了?
對不起我不是正義魔人上身
我只是單純很好奇大家對偷拍PO上網這件事怎麼想
有新聞性就可以接受?
還是只要是偷拍就是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