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essia ( )
2015-06-18 00:26:42手機排版請見諒> <
目前的工作做了三個月
因薪水太低無發展想離職
也已找好下份工作預計七月報到
原預計這份工作到六月底可無縫
但怕太早提離職
老闆直接叫我走人
這個月薪水就照天數算
我下個月房租和生活費就透支了囧
想問大家
會選擇做到六月底突然跟老闆提離職然後整個黑掉+撕破臉
還是提早跟老闆說,讓公司盡快找人接替顧及彼此顏面呢?
謝謝大家~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5-06-18 00:28:00勞基法有相關法條 一切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
作者:
kiloga (嘎嘎)
2015-06-18 00:29:00有十天預告期
作者:
miney (午夜之子)
2015-06-18 00:40:00照勞基法
想知道在職期間如何出去面試?一直請假不會很奇怪嗎?
作者:
cat77401 (Katie)
2015-06-18 02:10:00薪水低跟無發展報到前不清楚嗎?
作者:
leinru (天階夜色涼如水)
2015-06-18 02:45:00去面試就去面試阿 怕甚麼? 你又沒欠老闆錢
作者:
rofea (あいうあお)
2015-06-18 07:48:00我也是仍在職去面試,其他離職手續照勞基法就好,現在很多公司都蠻怕勞基法的。
作者:
H94A (啾啦~* ●ω●)
2015-06-18 08:11:00前十天提出,日前壓6月30號,他如果叫你提的當下走,要拿到非自願離職單,他還要給你資遣費,都不給就檢舉他吧!自己該遵守的要遵守,這樣事後調解你才站的住腳
作者: a9wh61ks (A9) 2015-06-18 08:22:00
我都提前7天講,第八天直接不來
作者: ratedrkoedge 2015-06-18 10:05:00
照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