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男為10萬 赴泰運毒恐判死

作者: AbyssCube (Q我看泰國板黑函真相)   2015-06-26 16:16:56
※ 引述《loveswazi (ffff)》之銘言:
: 只有我同情嗎?
: 其實真的也只是一時糊塗被人利用而已
: 其實20歲真的還只是小孩
: 但會是個自以為是大人的年紀了
: 我是覺得蠻惋惜的了
: 希望他們能有回台灣的機會
完全不懂有什麼好同情的?
我不相信他們毫不知情,以為自己真的只是幫忙帶件行李。
他們是想賭一把,賭自己沒有那麼衰,
賭每天出入泰國的人那麼多,不會這麼剛好被抓到。
跟前幾天另外一群因為攜帶超量免稅菸,
而被泰國海關罰款十萬餘元的台灣旅客一樣,
覺得泰國不會管這麼嚴而心存僥倖。
20歲都可以投票決定台灣的未來了,卻連基本的警覺心都沒有,
被人利用也只是剛好而已。
我一點也不希望他們回台灣,雖然我知道他們的家人會因此傷心難過,
但一想到他們如果運毒成功,
會造成更多家庭的破碎,就覺得毫不值得憐憫。
況且養不教,父之過,
讓孩子有機會接觸藥頭、被藥頭利用,
從未告訴孩子毒品有多麼害人、運送毒品有多麼可惡的家長,
現在為了孩子傷心,我還是覺得剛好而已。
比較可憐的是泰國,
必須要耗費稅金替台灣養這兩個視人命為草芥的傢伙...
至於說什麼要檢討台灣薪資環境,十萬元就能讓年輕人賣命之類的...
毒品不但會害死人,更會連帶傷害到其他無辜的人,
販毒、運毒的行為就跟殺人及協助殺人沒什麼兩樣,
無論如何都是一件傷天害理、再窮也絕對不可以做的事情。
「再冷也不該拿別人的血來暖自己」
作者: jessicarsena (blahhhh)   2015-06-26 16:18:00
這次成功了就會有下次...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6-26 16:18:00
不是唯一死刑嗎? 18公斤欸搞錯 12.7kg
作者: webber123 (魯蛇扛壩子)   2015-06-26 16:19:00
認同
作者: su4vu6   2015-06-26 16:21:00
無前科=沒被抓到過而已 說不定是慣犯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5-06-26 16:24:00
臉書用戶-2
作者: honestyer (誠實可靠小郎君)   2015-06-26 16:28:00
本來不沒什麼好同情 讓他成功就會有下次啦~要是一個讓他引回台灣 以後大家就有樣學樣
作者: pinkdemon (單純的快樂)   2015-06-26 16:41:00
歹路不可行
作者: KUDUKI (.............)   2015-06-26 16:49:00
其實泰國海關不會不嚴啊,看他們辦室處的網站都寫了出關的違禁品等等,和很多國家比起來,算是麻煩了
作者: candy1234 (candy)   2015-06-26 16:53:00
認同 他們當初可以選擇不要做這件事 後果當然要承擔 不值得同情 而且運毒會傷害多少人阿
作者: Doralice   2015-06-26 17:16:00
為了自己的享樂可以不想到毒品流竄對他人的傷害,沒什麼好同情的
作者: amadues0323 (Kawa)   2015-06-26 17:25:00
聽說住泰國監獄十幾二十年那寧可直接判死刑欸!
作者: pchome321 (wendy)   2015-06-26 17:54:00
為何投資一億多在2個小毛頭身上?背後不知有何祕辛
作者: keirooo (Masa's)   2015-06-26 18:37:00
泰國運毒是不含在特赦範圍內的樣子喔…
作者: joinlove1234 (串燒花枝丸)   2015-06-26 18:49:00
這兩個根本白痴,為了十萬運動
作者: lonelystar06 (時間會改變一切)   2015-06-26 19:11:00
十萬 我去對岸出差忍耐兩個月就有了....真的是很傻啊這兩個年輕人去超商打工是難賺又有澳客 可是起碼家人不會傷心也不會賠上性命
作者: lunatich   2015-06-26 19:18:00
這種在台灣也不會正正當當工作啦..想太多
作者: audzzz (Audrey)   2015-06-26 19:30:00
無法同情 運毒害人
作者: lonelystar06 (時間會改變一切)   2015-06-26 19:31:00
所以不要回來啊~~
作者: fessura (嘖)   2015-06-26 19:34:00
你扯到人家親人就有點超過了...
作者: keyout (.......................)   2015-06-26 19:57:00
傷天害理的罪孽在那邊煙消雲散就好
作者: annsui28 (餃)   2015-06-26 20:24:00
垃圾人快死一死!別害死家人
作者: sweet222 (就是要讓你感動)   2015-06-26 21:55:00
無法同情!
作者: DavidMoney (David哥)   2015-06-27 00:29:00
販毒跟運輸是不一樣的 機場運輸跟坐船走私又不一樣這2個傢伙在泰國直接被打掉的機會很大
作者: jjpl (聖誕紅)   2015-06-27 01:33:00
既然知法犯法就要能夠承擔後果!
作者: hsulunlee (兩光少女)   2015-06-27 02:21:00
推你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5-06-27 09:38:00
可是我同情他們 我覺得他們犯的是一種叫"無知膽大"的罪我是說......他們的罪比較像是無知 而不是本來就邪惡看他們的背景 我認為那樣的蠢性養成有其因果他們是有錯 是該受嚴懲 但罪不致死另外 我認為你對犯人家長的評論過苛 妳怎能確定家長沒教???這樣的臆度太過武斷 有點像誅九族的思維我想問女板諸位板眾 難 道 妳 們 都 沒 有 很 差 勁 的親 人 親 戚 嗎????
作者: Francina (貝薇)   2015-06-27 15:29:00
同意樓上。我們不了解實情,不好肆意做評論(針對家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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