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關於板規更動方向及此次投票意義

作者: KuoChingKou (國慶爺)   2015-07-01 14:08:30
鑒於板上對於板規上做了相當大的質問,
在此我開一篇板務回答問題。
1.板規一是否專屬於女性?為何只侷限在女性判決?
ANS:目前板規一是針對女性被騷擾,或是歧視的言論做處罰。
1.發表仇視、刻意貶抑諷刺/嘲笑/猥褻,
以及明顯使女性感到騷擾或被冒犯污辱言論,
       ^^^^^^  
首先,男性板友可能會有板規為何只寫上女性而認為不公平。
我個人也認為,板規應該保證所有板友不被侵犯的權力。
這也是目前我想更動的板規的方向。
我的初步構想是,將所為(女性),改為板友。
也就是全看板不分性別,全部都受板規1來保護。
2.此次投票的公主病,意義在哪裡?若是單詞投票一次會不會投不完?
ANS:這次的投票侷限在公主病一詞的判決上,引發板眾討論。
我個人是認為公主病為其一行為,但情節非到觸犯板規一之程度。
但是在我上任前,公主病一字詞已被水桶判決過,因此為了以示公平,
我還是必須遵照判決,並以此做為基準。
而此次投票僅是因為板主在板規上分成兩個看法,
一是認為觸犯板規一
二是認為沒有
故發起此次投票,希望由各位板眾的意見做為參考。
也是為了修改板規而進行的前置作業。
還希望各位板友不要覺得我們是玻璃心,想要證明些什麼才發起投票。
3.板規三是否為霸王條款?之後的存廢?
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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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希望在分享時還被潑冷水,難過時被落井下石,遇到問題還被嘲諷。
板規三,就是女板必須保護的界線。
失去它那女板存在的意義就失去大半。
3.每個女生在女孩板,擁有以下三種自由權利:
A.自在表意權。即自在表達她們感受的權利。
B.正當防衛權。即女生們若覺不舒服或受冒犯時所作基本反擊。
C.不必忍受特定對象或異性說教或頤指氣使。
是故女生們在女孩板應享有的自在感,和受尊重權利,
亦為板方裁決或認定事件之連帶參考要件。
若言論判定人身攻擊則不得免責,請各位特別注意這點。
       ^^^^^^^^
只要犯了人身攻擊,還是會受到處罰。
比較起來板規2位階應該是最高的。
所以,以板規3-B來說,當女性先被冒犯時,所做的反擊,才符合板規三。
簡單的來說,若是沒有先被冒犯,皆是受到其餘板規約束的。
又另一面來說, 沒有冒犯,就不會有機會需要反擊了。
至於板規三目前的更動,
我想目前會和板規一、二,一起做一個融合。
也就是說,將
A自在表意權
B正當防衛權
C不必忍受特定對象或異性說教或頤指氣使。
同時也在板規一的保護之內。
可以反擊,但反擊要避免板規一。
若是先被富有板規一的言論所攻擊,則兩者我都會依板規一來處理。
這是我的構想。
4.所以目前板規更動方向為何?
目前板規更動方向,主要著重在前三點。
板規一,我會做模糊地帶的解釋做附註。
附註1:含有負面,惡面,不雅詞句,和地圖砲。(含有影射、諧聲、諧字、諧義等。)
如:髒、廢、賤、爛、垃圾、白癡、死、三寶等。
因為單詞公主病尚未結束投票,所以沒有列入。
附註2:板主裁決能依文章內容,言語,推文等判別言論是否違規板規一,故如「大頭症」
、「花癡」、「草莓」等為社會所用具貶意但不觸及法律者,將視推噓文情況加以判定。
特別列出並非是想讓板友鑽漏洞,
我想再嚴格的板規一樣都會有心人士想突破。
而在模糊地帶常常就是靠板主自由心證,也是因為如此板主常常會變成箭靶。
我的想法是改善這樣的疑慮,給板友一個公平公正的空間。
至於板規二,人身攻擊的部分。
由當事者舉發,並由板主判定是否針對當事人所做論述。
同時水桶期限由原本一個月改為兩個月以上,配合板規一。
板規三的解釋佔不更動,
但會做附註:
附註:若是違反板規一,仍會受到水桶處罰。
   若是認為受到冒犯等,可向板主檢舉。
最後是板規15,
板規15不會做大變動,
但會做附註 
附註:只要在言語中表示它板,雖未指明,但仍會受到處罰。
以上,是我本人的看法,還有相關法規的方向。
並非新板規即是如此,因為板主間還會再協調,我只是提出來給各位參考,並接受指教。
5.可能性的新板規是否過於文字獄?
ANS:
否,
新板規完全是以舊有板規規則,加以解釋模糊地帶。並非新增限制,還請板友不用擔心。
6.是否建立反串條款?
ANS:
最早在我的參選文章中就曾提及,我想要增設反串條款。
我想我會先訂一套判別男性女性標準,再行研議。
因為我想PTT反串是一個風氣,開分身反串也是很正常的。
一個ID可以仇女一個ID可以仇男,反串就只會愈抓愈多而已。

以上,僅代表kuochingkou板主之意見。
若有任何問題,可於底下推文做指教。
因為我也不是聖人,也會出現紕漏,還請各位針對板規提出意見。
只放了一個噓,我也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是吧。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7-01 14:11:00
這樣也不錯 省得一堆人抓著"女性"這兩字攻擊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01 14:11:00
其實我覺得不管板規怎麼改都會有爭議的...另外女板針對女生保護也沒什麼....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01 14:13:00
用心推
作者: sannasandy (荷包蛋)   2015-07-01 14:13:00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1 14:13:00
看一半先推 等等再來看完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7-01 14:14:00
怎麼改都有爭議 只要在女板不能仇女就會有人不開心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01 14:16:00
另外個人覺得板龜愈嚴訂的詞愈多,反而讓更多人想挑戰
作者: mayamiaoli (love)   2015-07-01 14:16:00
推推
作者: ak13865 (夜轟轟隆隆)   2015-07-01 14:17:00
用心推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7-01 14:18:00
用心推推!!!
作者: yaokut ( )   2015-07-01 14:21:00
有個疑問,這些都是跟小光兩個人一起討論的嗎?
作者: gemini52513 (雙雙)   2015-07-01 14:21:00
推 謝謝板主們 辛苦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7-01 14:25:00
如果身為版主,要發表相關看法,建議還是跟另一個版主一起討論擬定,還是覺得沒差啦!反正,各做各的就好了?因為你的標題是板務,而不是個人意見,你是以板主的身份說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01 14:27:00
不是還在討論階段嗎?
作者: yaokut ( )   2015-07-01 14:27:00
明,而不是個人的身份,這都是差異頗大的事情
作者: Sanish (o(‧"‧)o)   2015-07-01 14:27:00
我是覺得兩人討論完再上來發佈也不遲...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5-07-01 14:30:00
怎麼改都會有人要說話,要選版主時候就跟啞巴一樣。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01 14:31:00
真的是怎樣都會被說話XD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1 14:33:00
或許國慶你考慮標題加註一下? 我內文有看到你的說明,不過怕其他板友沒注意到
作者: isalin   2015-07-01 14:34:00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4:37:00
先大推板主的整體思考
作者: cubaba (夏靜幸福推廣委員會)   2015-07-01 14:38:00
其他版仇女的時候沒人要平權 女版給個限制就說不平權...唉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4:38:00
另外我有個問題也剛回在置底投票那裡,就是現行的板規一是告訴乃論嗎?cu大會說到平權是因為板規一似乎特別保護女性才引發的
作者: cubaba (夏靜幸福推廣委員會)   2015-07-01 14:41:00
如果大家好好聊天就沒有必要特別保護誰阿...問題就在這
作者: MiiShin (欣欣姐姐)   2015-07-01 14:42:00
辛苦了
作者: jojia (jojia)   2015-07-01 14:42:00
推版主
作者: lovelittlem (Liz)   2015-07-01 14:44:00
辛苦版主了!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4:44:00
另個問題是板規3和板規14,15的高下其他條感覺不太需要比高下所以不提,板主也可檢視看看更正:感覺其他條優先於板規3使用所以不提出討論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我說"在ptt某個地方我看到OOXX"
作者: ehenrysweb   2015-07-01 14:46:00
講那麼多,就文字獄啊我夢到的不行嗎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4:47:00
但是連"某板"也沒提到,底下也沒有提到任何板和板的形容詞,那會違規嗎更進階是,"我在某個地方"看到,也就連ptt也沒提
作者: noangel0286 (pizza)   2015-07-01 14:56:00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4:57:00
(事實上以上某部分在幫自己發問xd)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01 14:58:00
保護女性這種說詞的確會讓人覺得奇怪,會讓人覺得那在女板說渣男、說男人會夢遺很噁心、說肥宅臭酸就可以?假設如果可以,那女板一定會被批評為沒水準的女板;假設不行,那又何必板規只保護女性呢?再來就是用字遣詞,髒、廢、賤、白癡等等,如果我稱某人是白癡(沒在逛ptt的現實人),我是否違規?我稱某小三為賤人,我是否違規?如果某鄉民私信給板主他就是小三但他認為自己受到侮辱,那我是否會被桶?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5:02:00
以目前板主解是來說,罵不是在ptt上的人白癡應該是
作者: arnold3 (no)   2015-07-01 15:02:00
有種酸三寶沒種被桶也太廢 自己愛搞就自己負責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5:03:00
非告訴乃論,所以就算他沒告你還是違規賤人當然違規不用說吧??
作者: ehenrysweb   2015-07-01 15:03:00
人蔘貂皮烏拉草錯了嗎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01 15:05:00
所以說以前我看到有推文賤男、垃圾男這些都該進桶?
作者: ehenrysweb   2015-07-01 15:05:00
自由心證囉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5:06:00
目前新板規還在想法構思中,所以當然還無關執行層面更不用說以前了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1 15:08:00
在這邊說三寶=人參貂皮烏拉草,我也是無言了。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鐘張勛傑)   2015-07-01 15:10:00
辛苦了,女版會更好@@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5-07-01 15:11:00
黑鮪魚櫻花蝦油魚子?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7-01 15:15:00
樓下帥哥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5:15:00
早上查了下有關言語部分,法律上似乎都是告訴乃論,像是板主舉例"女生都XX",女生看到就可以告或原文章作者也可以檢舉現實生活這樣考慮應有其適用性及意義所在不過考量管理板面之有效性,我就不多做要求及這部分討論,目前表示同意
作者: loveelsie (AOC)   2015-07-01 15:23:00
有種酸XX沒種被桶也太廢 自己愛搞自己負責 掃到好多人W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7-01 15:28:00
贊成 慶爺辛苦了
作者: loveelsie (AOC)   2015-07-01 15:30:00
我看過因為想法不同就罵對方有病的或XXX 這也算攻擊嗎?覺得定義一堆會讓你很累 不開心的直接去告對方就好啦
作者: imfeather (阿貴)   2015-07-01 15:34:00
板主們辛苦了
作者: loveelsie (AOC)   2015-07-01 15:41:00
我想以後會有很多創意用詞 可是大家卻都知道對方在罵啥
作者: b98801022   2015-07-01 15:52:00
推推 支持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07-01 16:20:00
板規一不覺得有什麼刻意更改的必要性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風 徐如林)   2015-07-01 16:27:00
既然板規15大於板規三 那理論上板規三應該適用全部板友
作者: nekojun (廢文機)   2015-07-01 16:29:00
支持
作者: arnold3 (no)   2015-07-01 16:40:00
反正搞到最後就是像清國或中國一樣 想搞誰就搞誰
作者: seedboxs (自由)   2015-07-01 16:49:00
辛苦了~但我其實在這上面做文章 就像是正名憂鬱和憂鬱症但還是尊重~覺得就是公主也不會比較好...QAQ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07-01 16:57:00
認同 這樣好多了 不會讓人有獨尊女性的感覺畢竟很多問題 有男女兩個面向才能找出最好的答案 男女對女版都一樣重要
作者: ruint38 (祈祈祈)   2015-07-01 17:03:00
認為不太需要改動,但可增加附註,比較注意的會是板規是
作者: pingy77   2015-07-01 17:12:00
辛苦了
作者: luvsung (Kai)   2015-07-01 18:39:00
恭喜
作者: yaokut ( )   2015-07-01 18:40:00
那請問如果此篇內文有任何小光版主無法認同的點,是確定可以雙方取得共識嗎?這是未知數,變數頗大?如果無法取得共識,是看到時候誰下台嗎?還是直接雙頭馬車呢?
作者: final711 (urur)   2015-07-01 19:34:00
所以呢?你有體諒妳家人嗎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01 20:16:00
異性說教,有必要加“異性”嗎?C.不必忍受特定對象說教或頤指氣使。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7-01 20:22:00
規定越細、心證越嚴苛,就只會創造更多紛爭和標準不一而已,對立版初衷來說應該是背道而馳吧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01 20:22:00
是同性或異性應該沒有區分的必要針對的應該是說教或頤指氣使的行為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1 20:36:00
就是有太多來亂的啊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21:17:00
我覺得現行的話規定再細一點比較好不然沒有判斷太鬆 心證引起的爭議反而可能比較大更正>不然沒有較嚴謹的規定為依據來判斷 判斷依據太鬆
作者: srwcc (老馬)   2015-07-01 21:31:00
其實國慶你正在處理一件過去跟未來板主都不一定會去碰的麻煩事,但你還是去面對了而且也勇於面對鄉民一定要給你這個板主一個大大的讚~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21:39:00
想到另個問題,板規9之前我在小光桶flower底下回的板主有什麼看法嗎?
作者: ruint38 (祈祈祈)   2015-07-01 22:27:00
否有衝突到,另外板規優先順序或者一律一樣,誠摯建議版疑~發不太出去 ,總之 不可能十全十美的…怎麼做都有人講話的。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23:05:00
另外版規十第二點,"鬧板、討噓文章"是否要給予解釋,不然我覺得單純由板主認定有過於主觀的可能性另外是發文沒分類要怎麼處置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1 23:41:00
那個算是桶反串文用的或是看是不是釣魚文...等等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1 23:41:00
建議名字大把你的問題發信或發文討論,問題很多看得很頭昏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23:43:00
有道理,我找個時間整理一下好了QQ
作者: MiiShin (欣欣姐姐)   2015-07-02 01:16:00
ruint大推到下面那篇了啦XDD小憨憨
作者: mintC (mintC)   2015-07-02 03:55:00
推你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4:14:00
用詞定的太細節反而讓有心者有空間能夠挑戰或故意踩線挑釁 言語是活的 一個詞的意義常常會因為脈絡不同而相差甚遠 確定出一個標準其餘為版主裁量空間 有問題一樣有可以往上申訴的救濟管道不是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4:43:00
我覺得這篇定的滿剛好的不會太細節,其據出的實際例子只是舉例,前面所說:含有負面,惡面,不雅詞句即是寬廣的考慮其他可能性並作為判定基準,所以應不會太細節人身攻擊的話,我舉個例子,假設name3name3:我喜歡name2name2罵我白癡^^name3name3是白癡!!!!!!!!!!!!那這樣我和name3name3違反板規了嗎??重點是name3name3並沒感覺到自己被人身攻擊啊??所以name3name3不會檢舉我,既然他沒感覺到被人身攻擊那板規怎麼能說人身攻擊呢??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4:51:00
版主認定不是人身攻擊的當然不用主動介入啊,但認為是的只要對方同意也是就可以了,以前魚片就是這麼做的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4:53:00
所以板主還要主動去信問他同不同意嗎?公眾人物的部分,參考這篇:http://goo.gl/JlLZAh裡面有舉到罵柯振東算公然侮辱的例子,不過柯振東要告不告這個動作是柯振東自己的事,外人不能幫他直接決定告還是不告吧? 這是我認為為何人身攻擊為何要是告訴乃論的原因如果板規明確說明 你感覺到人身攻擊傾主動來信檢舉那就不需要還要板主去問要不要告還要回信有這個說明的話,那沒接到檢舉就代表他沒要告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4:57:00
詞語會因為脈絡有不同意思 像是髒、爛、公主病這些,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4:57:00
這樣的方式應該很合理吧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4:59:00
可能是單純對事物的評價,也可以是惡性攻擊,硬性規定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4:59:00
板規一的第一個前提是發表仇視、刻意貶抑諷刺/嘲笑/猥褻,以及明顯使板友(目前這篇)感到騷擾或被冒犯污辱言論,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5:00:00
可以或不可以過於僵硬,反而更有爭議。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5:00:00
所以如果是說地板很髒,自然不會觸碰到板規一也自然不會需要用到板規一的附註如果你要提的是這方面的認定的話喔你舉的例子應該在我的說明的範圍之中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5:02:00
我說一個月不洗澡的人很髒呢?這樣算不算刻意貶抑?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5:02:00
部過板規一和板規二似乎有可能有交集的地帶,這樣有些詞到底要用板規一處理還是板規二處理認定就有些麻煩,因為用一的話是非告訴乃論,二的話是告訴乃論有點衝突到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5:03:00
或冒犯污辱?硬性規定的空間太多了至於你提到人身攻擊告訴乃論,那是刑法啊,就像版規一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5:05:00
我認為那個例子的話板主應該不會罰(板主也是可以回一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5:06:00
在刑法中其實根本沒有,我想板規與刑法是兩回事吧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5:06:00
下)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5:07:00
目前這部分我不下定論,不過我認為告訴乃論有其考量及應用 上面提到的板規一二的處理方式衝突應該也是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5:07:00
有有心人拿著板規明言規定的部分控訴版主不公呢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5-07-02 15:28:00
保護女性OK 但是女性批評女性沒事 男性批評女性被桶就有差別了吧版規只是保護女性 而不是保障發文&推文者是女性
作者: feeks (菲客絲)   2015-07-02 20:15:00
可以給個建議嗎?非關男女,而是版規可不可以禁止翻舊文來引起公審?我在這版被人翻過舊文舊文和新討論串完全不相關 ,對方只是單純要引起公審以上推錯文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21:55:00
那個我上面說要發的板務,我再找找看有沒有時間寫(′‧ω‧‵) 因為要認真的話要引用和看過的資料和想法表達的太多,所以我要評估一下我自己現實的情況而定...(′‧ω‧‵) 但是也不是說一定不會發,先未定QQQ
作者: hooraerae   2015-07-03 02:38:00
作者: allenh0728 (allen)   2015-07-03 15:26:00
版規1. 仇視、刻意貶抑諷刺/嘲笑/猥褻 真正需要定義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5-07-03 23:55:00
如:髒、廢、賤、爛、垃圾、白癡、死、三寶等。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4 11:53:00
樓上提的想法部分和我跟我上面cching大討論的重覆到只說廢,爛的話 我覺得不夠明顯針對人的話就不罰死王子的話有針對人所以罰(呃我收回有重複討論到這句話抱歉)我覺得例字舉例還是有其必要性,不然根本就範圍無限也比較讓人容易懂板規想說的
作者: LULU5566 (魯魯56)   2015-07-06 09:58:00
哪裡歧視?不懂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07-06 21:16:00
有些噓文的也太愛自我帶入成女友了1吧
作者: pa2700new (Toro2)   2015-07-08 05:19:00
說三寶的可以直接劣退加水桶半年嗎?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7-09 02:03:00
其實是以你的意見為主,投票只是集結認同你想法的人,拉出來群眾暴力而已。當版主要有版主的肩膀。當成這樣到處投票求認同是什麼?
作者: MiiShin (欣欣姐姐)   2015-07-09 15:32:00
辦投票叫求認同喔==投什麼是大家自己選擇的好嗎,你當他通靈系可以未看先知投票結果喔
作者: candyc (胖精靈)   2015-07-14 10:04:00
知道別人對你有有好感就不應該製造單獨相處的機會 只會自找麻煩而已 除了男友接送 和坐計程車之外難道沒有別的辦法回家嗎? 然後禮物也別收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16 13:00:00
我又來給建議了(從山坡上靜靜地滾下來)建議將每篇po文最低字數與每日po文數上限納入版規 今天才中午而已就有位仁兄洗了十六篇了 沒規定簡直洗文章天堂......
作者: momoforever ( Chi~*)   2015-07-17 17:41:00
+1
作者: ms0464309 (蕾奇蒂特)   2015-07-17 23:59:00
原PO不就也說自己也情緒失控了嗎?強調誰好誰不好有什麼意義嗎=_=
作者: yaryaf (wahaha)   2015-07-19 10:22:00
先上網看款式價格更會有想法回錯篇……
作者: s2cbu (yesman)   2015-07-19 20:19:00
應該是真的,原本有朋友要去國安單位,結果立刻被通知說要把身分證交給單位保管,網路社群關閉,以後都得聽單位發落....覺得太可怕了所以沒去QQ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5-07-20 13:45:00
自刪倒數計時中
作者: guess0805055 (猜不透)   2015-07-20 15:54:00
別吵了!!! 下屆板主在此為您服務 戒嚴戒嚴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5-07-22 11:54:00
難過被戲稱灑花版
作者: fkdds (fkdds)   2015-07-22 13:19:00
女孩板板規解釋是否自由心證?
作者: Windkiller (別叫我岳父)   2015-07-22 23:08:00
檢舉信依然沒回音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7-24 10:16:00
我覺得有錢出國玩還好, 教訓人家沒有國際觀不懂的生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5-07-26 12:58:00
西斯猜哥來亂入了
作者: s82911tu (0000)   2015-08-09 11:25:00
為什麼說人肥宅的無罪
作者: muhsin (Jupiter)   2015-08-09 23:17:00
傻眼 管很大喔 我是女的也看不下去這版規 戒嚴喔
作者: faqucu (發哭)   2015-08-10 17:58:00
國慶辛苦了~還有少拿戒嚴說嘴
作者: undGretyl (喪心病狂)   2015-08-11 06:08:00
自由心證 科科
作者: uppowergo (uppower)   2015-08-13 03:58:00
女生版希望是女生的角度才有存在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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