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爸媽努力工作,想讓你贏在起跑點上,結果拼命工作受傷了,那也是你家的事,有什麼值得同情?
如果你爸媽拼命賺錢,還想讓你考鐵飯碗,結果拼命工作受傷了,那又有什麼好同情的?
如果你爸媽拼命賺錢變成包租公,還把房子繼承給你,讓你以後不用過苦日子。這樣收租剝削無產階級,那又有什麼值得同情的?
如果你爸媽努力工作,是為了讓自己子子孫孫都有房,可收租可自住。
那工作受傷以部分人士的標準,甚至是活該。
20年後靠爸當包租公的,有點閒錢還可以援助交際貧窮女學生。這不公平不就你爸媽造成的??
然後20年後的年輕人開個趴受傷,你又要鬼叫活該?
這樣說來比起開趴,很多人父母工作沒受傷也很沒道理。
正所謂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天理何時會昭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