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我今天面試了5個工作

作者: RTkim   2015-07-05 02:14:34
其實我一直覺得大部分的台灣人對了解自己的權益很不積極。
比如說像是法律,如果發生狀況時可以積極了解相關的法規,就可以避免吃很多悶虧。
政府也有設立免費諮詢的法律顧問,提供一般民眾協尋求助,
有些狀況也可申請免費律師打訴訟,但這些清楚的相關規則都必須花一點時間了解,
我相信花一些時間研讀(真的不會太久),讓自己不吃虧不是很好嗎?
另外打從薪資開始,大多回應「依照公司規定」,
有位朋友在做人資,很直白的說「通常這樣回應的,就是給這個職缺的最低薪資」
很多狀況經常在發生,比如說從勞健保看起,大多公司都會幫員工保「最低勞保金額」
也就是說公部門設限最低保額是多少,他的員工無論薪資多少都是保那個金額
然後剩餘的薪資就會報在其他項目,比如說:
實際每月固定薪資:30,000,薪資條可能這樣寫: (以下僅為參考範例)
薪資:20,000
伙食津貼:5,000
通勤津貼:5,000
朋友發生過勞災,在外跑業務時被花盆砸傷,結果給付金額就只拿到:20,000-
不過這是3~4年前的事情,現在有沒有調整我沒有再去更新,有誤也請更正。
再來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相關規定,像是年終、福利、甚至是上下班時間、或是請假規定。
以及公司是否都有符合勞基法規定,還有如果進公司有簽署任何文件,一定要自己留底!
我覺得一間公司對你的學經歷需要如此深度的了解,來評估是否錄用這名員工;
那為什麼我們不能了解這間公司的員工制度,來評估自己是否要加入這個工作環境?
有太多都是上了班才知道自己某些員工權益被吃掉了,或是薪資被扣得不明不白
就拿我自己曾經遇到的公司來說:
1. 專利商標事務所:
(網路很多就職過的負評,104寫很可笑說要員工先努力再問收穫,就是不准先問福利

第一份工作什麼也不敢多問,都是等錄取了才知道上下班時間、午休、員工福利等
這間公司相當的詭異,我跟幾位離職的同事到現在還在覺得那是我們人生最倒楣的
時期,搭配進一間最爛的公司。而且我們到職不久之後,身體都相繼出問題(尤其
是腸胃)。進公司之後才知道,滿一年的七天年假,不得休周休或國定假日前後。
什麼意思呢?就是不準你排星期五或星期一、或是國定假日前後,就是不准休連假
所有事假/病假一律視為年假,但是會先扣錢,等年底清算的時候,才會折現給你。
而且我們離職的時候,完全沒有將年假的薪資還給我們。
2. 食飲品大廠:
面試的時候說是周休二日,到職的時候才告訴你:其實我們是隔周休二日,但是因為
星期六常常很多人請假,太少人上班會浪費公司水電,所以強制全公司都會休周休二
日,但是基本上就是你每兩周就「欠」公司4小時工時,要嘛你加班、要嘛你年底一次
請事假扣錢。重點是我加班可以*1.33倍,當然算起來大家當然選正常加班費啊!
比如說- 平均薪資約$200,加班*1.33所以加班費是$266,我怎麼會傻到不賺66?
這到底影響有多大呢~ 我有次跟人資聊天問他說,我滿一年是怎麼計算呢?是隔年初
還是我到職日開始算成是一年(因為有些公司是算隔年初就給你年假的唷!)
結果他說:「妳沒有年假啊」 我一時還聽不懂想了很久,他才接著說:
「妳沒有看公告嗎?明年每個人是欠公司56個小時,不就是七天嗎妳怎麼會有年假」
我頓時真的是很懊惱......有種很受騙上當的感覺,我沒有讓自己吃虧、跟主管提出
面試的情形、與實際工作有所落差,主管知道後還算不錯,隔月薪資調整就有加1,000
大概舉這些例子,我仍然覺得在工作上要有所堅持......大家出來都是混口飯吃
什麼叫做要先付出再來問收穫,我工作大部分原因就是為了賺錢,為什麼不能問?
勞工是必須意識抬頭(但也不能濫用啦),大家在找工作一定要多多保護自己權益。
基本該要有的一定要有,不要讓自己吃虧,有些公司回應迴避或模菱兩可的時候,
就一定要問更清楚、還有三思而後行,網路發達也可以找到很多面試/工作評價,
還有觀察公司流動率是否很高,可以透過職缺開放時間跟是否為「加開」。
大家離職都一定有不開心的原因啦,也有是找到更好的~面試有機會觀察一下工作氛圍。
可能有些人會說有工作就好誰敢要求這麼多......我必須說這也是促成老闆無良的助力~
所以大家面試的時候多多發問,不要怕問錯,錯了才知道怎樣是對~
尤其是已經有工作資歷的朋友,更應該勇敢開口詢問福利多做比較,
也不要害怕「試用期」(其實這也不合勞基法),因為同時也是你在試用這間公司啊~
另外的確有「草莓族」存在,但是這不是被無良老闆拿來濫用壓榨員工的藉口!
以上為個人經驗與感想
作者: wak (默艾)   2015-07-05 02:16:00
違法就是違法 就算勞工不耐操 也不是企業可以違法的理由所以在某版 現在滿山滿谷的批評原po沒競爭力 全是假話原po作的是對的 因為企業的違法行為肯定對其它員工也一樣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7-05 02:49:00
好多陷阱
作者: djilfjomw (Popcorn派)   2015-07-05 03:07:00
認為是原po個人問題的人對於這樣違法企業容忍度也太高… 奴性超重…
作者: ZhiShan (十三)   2015-07-05 03:11:00
推,長知識補推
作者: evevt (eva)   2015-07-05 10:02:00
是沒錯啦…我同意妳,既然這麼吃力不討好為什麼一定要找賣吃賣喝的工作@@如果不是能力問題,考量現實面她可以先去找其他領域的工作,況且這麼多篇下來說難聽一點就在打嘴砲而已試問幾個會真的爭取自己的權益 原原篇只看到"推、支持妳、說得很好…"然後咧,現在最尷尬的就是都在"精神上支持"而已
作者: ariea05 (echo大)   2015-07-05 10:23:00
能力問題是一回事,不管哪種工作都應該遵守法律。能力差就可以任人剝削?
作者: GzuegeLiang (諸 葛 亮,字 孔 明)   2015-07-05 17:37:00
純噓某e 所以大家看到服務業沒勞健保能夠全台灣所有人都乾脆不做賣吃賣喝的去找其他的嗎?? 神邏輯該爭取的就是要爭取 該合法的就是要合法 很難懂??一直講這種消極言論削弱勞工意識抬頭的士氣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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