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無病痛 比利時24歲女「求死」獲准
比利時一名24歲女子,雖然身體完全沒病痛,但近日竟聲稱獲醫生批准安樂死,引起爭議
。她透露因家庭問題而活得不開心,一直覺得自己不應存在,於是尋求安樂死結束生命。
她已將身後事規畫妥當,預定今夏執行。
化名勞拉(Laura)的女子聲稱,成天酗酒的父母意外誕下她,令她覺得「生命並不屬於
我」,6歲就想死去。雖然她其後由祖父母照顧,但始終無法擺脫自殺念頭,並從青少女
時期開始自殘。
勞拉並無生理病症,她熱愛咖啡和電影,可與人正常交際。她從21歲起接受精神治療,並
與一名有自殺傾向的女孩成為好友,對方在一年半前接受安樂死,令她更堅決以此尋死。
她坦承若離世,最難受的是祖父母和母親,但家人對此表示諒解。
她又稱樂於計畫葬禮,預料最快將於今夏離世。
有網友認為應尊重勞拉的決定,但亦有反對聲音指,愈來愈多患抑鬱症或非末期病患的人
濫用有關法例,斥指保障濫用安樂死的措施完全失效,恐有民眾動不動就想用安樂死解決
問題。
其實,比利時民眾大多尊重當事人選擇,從未質疑安樂死法運用得過於頻繁。一名不滿母
親被安樂死的男子更被眾人責難,批評他將自身需求置於母親心願之上。
比利時於2003年通過將安樂死合法化,是繼荷蘭後全球第二個容許安樂死的國家。該國近
年接受安樂死的人數有急速上升,前年多達1816人安樂死,較2011年的1133人增加六成,
每天平均有5人安樂死。
比利時於今年2月延伸法例,通過不限年齡的兒童安樂死法案,比國不少政界及宗教界人
士都予以猛烈批評。
加拿大擬合法安樂死
另外,加拿大最高法院2月間推翻過去安樂死禁令,允許身心受苦的人接受「協助自殺」
,包括自我主觀判斷活不下去者。
http://udn.com/news/story/6812/1023558
這在臺灣一定不會被接受吧
如果一個人不想活了,法律到底要尊重他,還是否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