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verne1 (laverne)》之銘言:
: 這次事件醫護換藥耗時長 已經累到苦不堪言了
: 不少3-4天沒洗澡沒回家的 撐不太住的
: 新聞上講連別單位來志願幫忙換藥的醫護
: 都被家屬全程錄影換藥
: 大家知道那些檔案之後會幹嘛
: 如果醫護不同意錄影可以制止他們嗎?
: 肖像權在這時後適不適用?
: 感覺台灣醫療環境真變態!
我說真的啦~~如果怕有醫療糾紛
醫院不應該讓家屬自己錄影換藥過程
而是醫院自己應該要全程錄影才對
我平常打去中華電信OR台北市政府講事情
它們怕有糾紛自己都能全程電話錄音了
醫療事關病人人身狀況
全程錄影才能有效釐清到底有沒有醫療疏失
對病人跟醫護人員都是很好的保障
這到底有什麼不好?
真的不懂家屬錄影換藥有什麼好該的?
醫療人員就不能受監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