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預計搭乘長榮航空BR-132班機的李姓少女(17歲),開心要跟家人飛往日本大阪旅遊
,但是早上7時40分在桃園機場的航空公司櫃台辦理報到手續時,突然說出其同行的舅媽
行李中有炸彈,當場驚嚇長榮航空的櫃台人員,隨即依規定通報航警局保安大隊,並在候
機室將李姓旅客與其舅媽等人帶回航警局,李姓少女才知道自己犯下大錯,坦承只是謊報
相當懊悔,但是航警仍依法必須留置她,並通知其父母前來陪同偵訊。
航警表示,李姓少女在報到櫃台時,因為被詢問行李箱內「有沒有電池等違禁品」,竟然
隨口說出「有炸彈啊!」,當場嚇到航空公司人員,立刻通報航警局,隨後帶著李女到候
機室內,將同行的另外5名家人全部留置,同時由航空公司將李女一家人的行李全數拖下
飛機,交由航警採證複檢,所幸證實只是虛驚,但是整架300多人的航班因此延誤20分鐘
才起飛,而李女一家人的赴日旅遊也當場泡湯。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05條規定,謊報炸彈屬於非法干擾行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航空公司會將謊報者列入觀察名單,謊報者搭機時,會特別留
意。(陳啟明/桃園機場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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