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氣到全身發抖:(我氣的重點我會用黃色表示)
七月初我妹的老闆說要把調為非打工人員
我和媽媽在家裡教她說要跟老闆講薪資和勞保、勞退的事情
(我妹分不出台北市和新北市,有一點單純)
她回家說老闆完全沒讓她講,直接說底薪25000,全勤2000,獎金另計
假日要上班、沒有說休息時間,我妹的個性也不敢問老闆
薪水這麼少、擔心老闆國定上班會不會不按照勞基法給薪
剛才她老闆打給她
因為妹妹不在家、我就接起了電話
說我可以轉告妹妹事情
(因為明天7/10是妹的正式上班日期,所以猜她老闆是要告訴她是否要上班)
她老闆說是「工作細節」,不方便告訴我,請我妹回電
我問她老闆:「請問是明天放颱風假的事情嗎?」
她說他們公司放假是依照人事行政局
她還反問我台北市有放颱風假嗎?
還說她不是要來說颱風假的事情
我因為沒聽清楚新聞說放假是北市還是新北市,所以就回:「我請我妹妹回電給您。」
現在終於坐到電腦桌前面
查了電腦,果然台北市有放假
但是我生氣的點是
我妹她公司老闆(以下簡稱A)為何在6月底錄取我妹時說7/10正式上班
因為A和她老公B(還是男朋友)在7/9以前要出國
所以很摳門、要我妹7/10上班,自然是要不算/10前幾天的薪水
我擔心她明天和日後的颱風假她公司會把我妹當日應得的薪水扣掉
而且我妹個性很硬、雖然她數學不好
可是她也不會願意把日後可能缺少的薪水告訴我和媽媽、更別說給我們看薪水單
我真的很討厭、厭惡我妹做這個工作
我妹很挺她老闆
不准我、媽媽說她老闆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