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efywo (新竹結衣~* 妹妹廢文科長)
2015-07-12 16:25:37大家安安 我是肥宅小妹
小妹想問女孩們是否接受性專區成立唉~
前面有一篇剛好也有提到
只是他把性工作合法跟願意讓伴侶去消費混在一起
小妹也覺得有一點不妥
當然這個市場在適當的控制下相關職業疾病會減少 稅收應該也會增加 甚至還有觀光財
只是想問女孩們覺得應不應該成立呢?
這沒有連結妳的 男/女有就會去 所以請說出自己的想法喔~
不過 當合法時不可置否的 男/女友去消費的可能性可能會有增加
女孩們覺得呢?
作者:
carnie 2015-07-12 16:27:00你好像沒說到你自己的意見?你接受否?
作者:
aaa0219 (aaa0219)
2015-07-12 16:27:00沒人想住在那區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7-12 16:28:00不接受,它一樣存在,接受,它還是存在,有啥好討論的?
作者: juliusnovem (julius) 2015-07-12 16:28:00
你認識GTaLon嗎?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7-12 16:32:00一定接受的阿,但不接受家人跟男友以前去過 懂?
作者:
s410294 (暖囊)
2015-07-12 16:35:00反對到底 根本物化女性 傷風敗俗 道德淪喪
作者:
cefywo (新竹結衣~* 妹妹廢文科長)
2015-07-12 16:36:00嗯@@ 小妹有包含鴨店喔
作者:
carnie 2015-07-12 16:36:00不過性專區 是指哪一種啊 女人去的還是男人去的?
作者:
cefywo (新竹結衣~* 妹妹廢文科長)
2015-07-12 16:37:00都有啊 小妹從來都以標準一致做前提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0:00這問題在本板討論過好幾次了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5-07-12 16:41:00我接受啊 這有什麼好物化女性的 也沒有傷風敗俗 我期待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1:00其實台灣早就有性專區了,ex:台北的林森北路.我有同學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2:00就住在那,林森北路有很多禮服店還是他告訴我的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5-07-12 16:43:00讓有些交不到伴侶的人可以有開心且正當管道取得性需求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5-07-12 16:43:00如果會提供消費記錄可以接受,就是不要合法還不透明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5-07-12 16:45:00
以前有公娼阿,還是政府給牌照的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6:00所以差別就只是合不合法而已,會去的人就是會去,根本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5-07-12 16:46:00
但不管怎樣,私娼不可能消滅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7:00沒有本文所謂的"增加男女朋友去的可能性".若將林森北路那些店就地合法,本來就住那的居民會因此全部搬出嗎??
作者:
cute1314 (還是原來那個我)
2015-07-12 16:48:00接受啊
接受! 我知道有些人現實條件不好交不到另一半又有生理需求,這專區是必要的。
作者:
nick5487 (nick5487)
2015-07-12 16:52:00有男性的就接受
作者: fingertip (鬼東西) 2015-07-12 16:53:00
接受 不然沒對象的怎麼辦
作者:
yushuC (嘎嘎)
2015-07-12 16:53:00接受啊!
作者:
cc0420 (mmmm)
2015-07-12 16:55:00無論接不接受,會去的男人就算沒有專區還是會去買春,不會的男人有這專區還是不會去但我個人是接受!
作者:
WANEN (Julie )
2015-07-12 16:56:00接受 是人一定都會有生理需求!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07-12 16:56:00月經文 and 反串失敗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07-12 16:57:00沒成立之前會玩的人還不是各種管道,有差嗎?
話說,為什麼性專區就一定是女生去工作男生去消費?也有可能反過來阿!到底是誰在物化女性XD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7-12 17:06:00當然可以有牛郎店,荷蘭的紅燈區就有
作者:
poister (光陰者,百代之過客)
2015-07-12 17:07:00不
作者: CHECKER 2015-07-12 17:09:00
接受,讓人有合法安全的宣洩管道,比起現在暗地偷來更能
接受啊 社會上還是有沒辦法交到伴侶又有需求的人 ptt上也很多人推崇「嫖妓比較省」的男性 能夠集中管理 可以保障這些人
就地合法化的意思差不多就是沒有性專區 全國合法這樣
作者: poeoe 2015-07-12 17:11:00
合法化才能以法律及管理制度保障消費者和從業人員
作者: sillyJ (一切從簡) 2015-07-12 17:16:00
接受啊
作者:
vn506695 (Germa)
2015-07-12 17:18:00就地合法,臺灣太假道學
作者: blue820801 ( ) 2015-07-12 17:21:00
成不成立是一回事 你有沒有歧視是另一回事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07-12 17:26:00林森北路是酒店 跟性專區不太一樣吧....
作者:
deutyi (IL)
2015-07-12 17:31:00其實不管我們支不支持它都是會存在的,只是用什麼樣的方式罷了
作者:
Jaishen (宅嬸)
2015-07-12 17:32:00接受,但你不是小妹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過的KND特派員)
2015-07-12 17:32:00噓的人都是一些怪怪的人,我還是給箭頭好了...
作者:
iijune (阿倫)
2015-07-12 17:33:00支持合法化,性不用妖魔化!會去消費的人就是會去無論合不合法,如果合法對性工作者才有保障,並且可以掌控性病的傳播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5-07-12 17:33:00假高尚的人真的蠻讓人討厭的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過的KND特派員)
2015-07-12 17:37:00我是覺得,會想沈浸背德的快感的人還是很難防...
作者:
MII9u 2015-07-12 17:38:00真的想嫖合不合法有差嗎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過的KND特派員)
2015-07-12 17:40:00會吃魚喝茶的人就是會吃,差別只是讓原本犯法的工作變成合法的,對性工作人士來說是好事
作者: gn0369258 (^__^) 2015-07-12 17:41:00
反對到底 根本物化女性 傷風敗俗 道德淪喪
感覺這就像在男板討論是否接受同性戀合法化差不多鍵盤上接受 現實上不接受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7-12 17:45:00性交易合法化跟性專區是兩個不同的議題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7-12 17:46:00反正早就存在了 公開有管制反而比較好
作者:
kathrine (喵喵嘞喵喵嘞)
2015-07-12 17:48:00同意啊 對了 這個哪裡物化女性了 沒聽過雞鴨鵝街嗎
作者:
sodaaaa (阿罵)
2015-07-12 17:52:00接受 就像荷蘭也有紅燈區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7-12 17:56:00
時代變了 原來現在真的笑貧不笑娼了
作者:
kathrine (喵喵嘞喵喵嘞)
2015-07-12 18:01:00"笑貧不笑娼"的意思是希臘那些性工作者應該要餓死也不能以性工作維持溫飽?
作者:
sundayX (再買剁手指)
2015-07-12 18:01:00娼為何要被笑?貧也沒什麼好笑。偷搶盜賊騙才是不該作的。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5-07-12 18:09:00怎麼物化女性都女性在講的
OK啊!暗地從事這種行業的很多,只是它就跟焚化爐一樣,沒有人希望在你家旁邊
可以 但別在我家附近 就跟垃圾場焚化爐一樣 大家都不想它在自家附近
作者:
epitaph (北論)
2015-07-12 18:24:00接受,之前聽過日日春的公娼阿姨演講,合法才能保障戴套和使用者付費。不合法的時候怕客人檢舉,很容易不戴套不付錢。既存事實,就應該去面對而不是逃避
作者:
yasummer (yasummer)
2015-07-12 18:25:00接受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5-07-12 18:28:00食色性也,台灣假掰,假道學。偽君子太多,脆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過的KND特派員)
2015-07-12 18:29:00要先性交易合法化才設性專區吧,不然沒合法就設是要抓老鼠嗎?
接受啊,原po可以去sex版爬文,大阪飛田,有很多心得分享
作者:
sNiWnTi (NWT)
2015-07-12 18:36:00合法,男女或第三性都可!
作者:
vawanisme (Yoshikuni )
2015-07-12 18:42:00與其一堆不合法的,不如接受並合法
講笑貧不笑娼的邏輯是…把兩件事情混為一談是怎樣==
反對,不管男女都不該出賣肉體,他們也是別人的孩子,將心比心你會讓自己小孩賣身嗎
作者:
sklY (紫 (oゝω・o)ノ)
2015-07-12 19:01:00接受,但另一半如果去消費不接受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5-07-12 19:03:00其實我們的工作都嘛在賣身 我們出賣自己的身體賺錢 很自然啊 每個工作嚴格且廣義來說都是在出賣身體像我就出賣自己的身體去早餐店工作
作者:
raxes (甫兒)
2015-07-12 19:08:00可以
作者: Nonbow 2015-07-12 19:09:00
這種東西啊 可能就要先從道德面來討論了像是性是否能像勞力進行販賣 畢竟合法化也多少給予道德面些正當性 如果性不再牽扯雙方更進一步的聯繫,那合法化就很容易了,不過那時肉體上的出軌大概也不會這麼被厭惡了性關係可能就像正常人際相處的模式了
作者:
LCA710 (LCA)
2015-07-12 19:23:00接受
作者:
et7821 (Mai)
2015-07-12 19:27:00接受啊!!找不到伴侶的人總有需求吧
不反對,這樣各種性別的性工作權益才會有保障!不然地下化負面影響太多了
作者:
spw166 (爽喵)
2015-07-12 19:58:00接受,寧可立法好好經營,而不要非法藏汙納垢。
作者:
hope2801 (sexydick)
2015-07-12 19:59:00我接受啊
作者: GGKO (G子) 2015-07-12 19:59:00
接受,而且要訂立妥善的規範和配套措施
作者: GGKO (G子) 2015-07-12 20:00:00
很多事讓它在暗處裝作看不到反而問題更大
作者: rudia 2015-07-12 20:05:00
不會反對,但“別蓋在我家後院”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7-12 20:43:00
要成立隨便,男友敢去就完蛋
接受啊 合法化才能對那些工作者更有保障,規範起來也比較方便
作者:
chiao38 (姐不是文青)
2015-07-12 20:53:00可接受,合法化反而能夠將性產業納入管理。
作者:
iiiey 2015-07-12 21:17:00一定接受呀 有沒有合法都還是存在 那為何不合法有個明白規
作者:
therious (BZJ超正)
2015-07-12 21:19:00非常接受,而且非常希望有,房價下跌就剛好順便打房,然後希望也有服務女性男性性工作者。
作者:
zhaojin (滿媽)
2015-07-12 21:41:00可以接受,應該會讓性犯罪比例會降低,至於安不安全我不在乎,反正我不會去
女 接受 反正會去的就是會去,不會去的都寧願自己尻。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5-07-12 22:11:00支持合法化,合法化反而可以對性工作者及消費的人有保障
作者: eating0928 (口乞口乞) 2015-07-12 22:25:00
我支持合法化,但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作者:
thunder02 (thunder02)
2015-07-12 22:37:00接受,但不接受令一半去消費我不想得病另*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7-12 23:24:00可以 但別在我家附近XD
作者:
adapt (  N)
2015-07-12 23:38:00接受+支持,我認為這是正當職業
我接受,人的慾望百百種,但性的慾望卻是最壓抑的成人了,自己的需求是什麼,搞清楚就好
接受啊,不覺得這是一件傷風敗俗的事情。性工作者也同樣地為自己的生活而努力著,而且性需求本來都是人人皆會有
作者:
skyqiu (çŠç‘šå°å¤©)
2015-07-13 01:58:00可以 明著來總比暗著來好掌握
作者: aster741 (憤世嫉俗的臭酸酸) 2015-07-13 04:04:00
接受啊,人都有需求。
作者:
blessu (和果子)
2015-07-13 09:21:00覺得有雞有鴨 價格公道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