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過] 無辜的仙人跳....

作者: debbyqueen (DebbyQueen)   2015-07-15 02:17:30
上週得知一個好友(男)的壞消息
他與以前的女同班同學有桃花糾紛
他以前喜歡那女生近一年
女生都沒有任何回應,總說只是好朋友
後來男生放棄暗戀交了女友
女生開始與男有密切聯繫
還曾單獨去男房間,有被他女友發現
雖然男說沒發生什麼事
但後來也是分手
之後女同學斷斷續續和男聯絡
臉書還稱男的閨蜜
上週我看男的動態怪怪的
一問才知道,某個凌晨他和女通電話
電話中有問女要不要去他家
女答應了也真的去了(她有男友)
他們也發生了性行為,完事
女告誡男不要告訴任何人
沒想到幾天後她告訴她男友
男友告訴她家人,要告我朋友
那女生這禮拜才剛好18成年
重點是那女生告訴警察說她不是願意的
我朋友整個超傻眼他以為男歡女愛
也沒什麼證據能證明而且過了一週
哪知道會變成仙人跳
雖然現在要私下和解
但對方家人求償50萬
我覺得超不合理
我朋友雖然是真的有做錯
但是....我總覺得他不該被這麼對待
難道那女生都沒錯嗎…
我朋友本來是個很樂觀的人幽默愛開玩笑
對朋友照顧也很義氣講話很直白
現在他說有點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人生
面對家人(家裡經濟不穩定)
本來沒有什麼事最後卻變成性侵
太讓他難以置信了
我也替他很難過....
請不要備份謝謝
作者: vivi7angel (肥肥小花)   2015-07-15 02:24:00
未成年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雙方意識清醒下,就算對方自動貼上來,仍然是男生錯…
作者: lexi1242 (Lexi)   2015-07-15 02:26:00
他在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前就應該想清楚 只能說他衰
作者: saphx3321 (小俊)   2015-07-15 02:27:00
先說結論 未成年有罪 再來去找性交日期後的通聯或line等各種通訊記錄證明為合意性交…
作者: a190190190 (AnnieQQ)   2015-07-15 02:27:00
未成年不對,但事後的聊天通話簡訊紀錄有留著嗎?至少可以證明那女生不是非自願被強暴,只要事後他們之間對話氣氛正常都可以當成證據試試看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5-07-15 02:28:00
作者: vivi7angel (肥肥小花)   2015-07-15 02:28:00
如果還拿得到S大所指的證據,至少吃得虧可以少一點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較猛)   2015-07-15 02:29:00
未成年性交沒什麼好講了,就算不是被仙人跳,也是犯法了BG板有篇被設計仙人跳,你可以去看看 參考參考吧
作者: dcshoecousa (豬肉餡麵包超人!)   2015-07-15 02:29:00
未成年這沒話說,性侵的部分法律之前人人是無罪的,是你要證明我有罪,而不是我要證明我無罪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7-15 02:32:00
看文女的應該滿16吧!不是有兩小無猜條款
作者: a190190190 (AnnieQQ)   2015-07-15 02:32:00
請問d大 他們確定有上床,但女方事後說是對方強迫,這樣也是女方要提出證明嗎?
作者: lazarus1121 (...)   2015-07-15 02:37:00
大概就路口監視器找看看有沒有兩人完事後走一起,或是通聯紀錄證明非強迫之類的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15 02:37:00
未成年不是16以下嗎..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5-07-15 02:40:00
一堆法盲,剛滿18歲性交有罪??
作者: dcshoecousa (豬肉餡麵包超人!)   2015-07-15 02:41:00
對方要告通常要有證據,如驗傷單等,通常都是見招拆招,沒有的事根本不用怕
作者: Faoitohins (ㄟ...)   2015-07-15 02:42:00
有女友還劈腿 自找的
作者: intro (小i)   2015-07-15 02:46:00
所有對話內容先截圖備份,當天發生的細節務必回想清楚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15 02:46:00
印象18是兒少的性交或和誘..兩情相悅不在此限吧..所以就是要找出合意的證據就是了..易(少字)
作者: vivi7angel (肥肥小花)   2015-07-15 02:46:00
某人眼瞎,事情發生那天未成年…-_-#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15 02:47:00
刑法只限到未滿16..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5-07-15 02:47:00
明明就是規定16歲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5-07-15 02:47:00
那天未成年也沒罪啊 因為早超過16歲了
作者: intro (小i)   2015-07-15 02:47:00
警察相信不代表檢察官/法官也會相信啦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15 02:48:00
這樣告成的話..以後上床都要先簽同意書或錄音存證了..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5-07-15 02:48:00
不過這就是玩火的結果吧
作者: dcshoecousa (豬肉餡麵包超人!)   2015-07-15 02:49:00
你朋友幾歲?因為發生事時對方應該是16以上未滿18,如果你朋友已滿18就GG了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5-07-15 02:55:00
樓上那是性交易吧
作者: dcshoecousa (豬肉餡麵包超人!)   2015-07-15 02:56:00
未成是16,但還要看被告者幾歲,如滿18還是有罪
作者: toni09 (toni)   2015-07-15 02:56:00
滿16了 兩情想願 根本就不會犯法 18早就熟透了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7-15 02:59:00
免錢的最貴
作者: dcshoecousa (豬肉餡麵包超人!)   2015-07-15 03:00:00
那兒少法22條可以看看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15 03:01:00
性交易跟性交兩回事吧...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7-15 03:02:00
女的就告強暴了 ㄧ堆兩情相悅是?滿18是強暴無罪膩
作者: starscat (貓)   2015-07-15 03:04:00
兩個都未成年嗎?有兩小無猜條款
作者: BeckyPH (Be)   2015-07-15 03:06:00
努力蒐集一些證據 證明發生關係是雙方合意的吧通聯紀錄 往來的對話訊息等等
作者: nonocom   2015-07-15 03:21:00
前幾天新聞有個女生網交後懷孕誣上一個竹科男要他負責
作者: km5911185603 (Toro)   2015-07-15 03:21:00
免費真的最貴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07-15 03:23:00
怕甚麼給她告阿,把能調的對話紀錄都存下來,他們事後的出入錄影調出來,你以為現在法官聽她亂講說不願意沒
作者: nonocom   2015-07-15 03:23:00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07-15 03:24:00
其他證據就順著聽她的話判賠50萬嗎?誰證據多誰有利,要傻傻地背 50萬也是可以啦要這麼大愛小小年紀就當別人提款機,歡迎阿
作者: rissos (rissos)   2015-07-15 03:30:00
無法證明性侵就好了 跟有沒有滿18沒有關係= =16歲就有性自主權囉
作者: ChinkFilmsZZ (清客電影評論家)   2015-07-15 03:37:00
真多人法學素養0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7-15 03:39:00
要告可以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7-15 03:43:00
刑事是檢察官舉證欸,檢察官又添一敗惹 金雖小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5-07-15 03:54:00
16歲 未滿18歲仍為未成年人 監護人沒意見就沒事18歲以上才是沒什麼問題- -
作者: bigbigcc (大基基)   2015-07-15 03:56:00
女方滿16叫男生把所有通連紀錄保存好備份 事後的也是 不要傻傻的被騙50萬
作者: TheVerve (TheVerve)   2015-07-15 03:58:00
滿16就可以囉真的不用怕 要告來告
作者: divinity5566 (英九辣寶貝)   2015-07-15 04:13:00
google一下新聞很多都是仙人跳後來到法庭沒什麼事的 這種事情上法庭女生比較丟臉 她都不怕了男生不用怕 還是他要繳這些錢?
作者: maggie318 (果蠅)   2015-07-15 04:46:00
根本就是要錢啊…
作者: Somehow5566 (參號5566)   2015-07-15 05:00:00
合意性交 滿16就沒事啦大家高中交往後都不會查查看嗎@@?
作者: Tsukushi ( )   2015-07-15 05:03:00
說真的這種人就是吃定像你朋友這種怕事不敢上法院的 若真上法院仔細檢視實際狀況 她們反而才怕咧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5-07-15 05:25:00
法盲說別人眼瞎??法源APP下載不用錢,自己不會去翻法條喔
作者: henry7448 (P=MC)   2015-07-15 05:41:00
只看到單方面說法 搞不好女生真的是非自願的
作者: Linnsen   2015-07-15 05:47:00
女人的供詞很重要 看看李宗瑞 能和就和吧 砍價分期..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7-15 06:28:00
找律師 看能不能證明事前不知且是合意性交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7-15 06:29:00
好詭異喔 為什麼是被告的要舉證自己是清白的啊= =直接反告誣告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7-15 06:31:00
總之馬上去諮詢律師不過若是同班同學男的也約18吧? 總覺得哪有點怪
作者: ooo123 (ooo)   2015-07-15 06:34:00
免錢的最貴
作者: Tsukushi ( )   2015-07-15 06:53:00
找律師吧不過的確 妳目前也只有聽你朋友單方的說法而已 外人也不能以此就憑斷事實為何 就看兩方能拿出什麼證據這樣 男方又那麼消極不敢上法院....
作者: summerlittle (夏拔辣)   2015-07-15 07:15:00
一點都不同情耶,當然女生也不對就是
作者: healthy1226 (健康的1226)   2015-07-15 07:18:00
找律師講實話最快,去Law版找就可以了!
作者: piapiachou (piapia)   2015-07-15 07:20:00
幫低調!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7-15 07:27:00
不要和解
作者: msj2287 (路西亞)   2015-07-15 07:28:00
超過16歲無所謂啦,現在是看有沒有證據,快找律師吧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5-07-15 07:44:00
警察抓人,檢查官辦案,法官判決
作者: tom49 (小狗)   2015-07-15 07:47:00
妳就相信妳朋友說的一面之詞,是他自己認為不是性侵而是兩情相悅
作者: chenjasen (阿聖)   2015-07-15 07:52:00
免錢的最貴一堆人劃錯重點 這件事跟年齡無關 而是女方事後咬定非本人意願
作者: a10220 (胖妹)   2015-07-15 08:01:00
喜歡近一年還不知道成年沒?純噓有女友還偷吃
作者: Eumenes30 (Eu不知道了)   2015-07-15 08:06:00
凌晨那通電話是關鍵,再來是女生如何到男方家。
作者: alh2021 (alh2021)   2015-07-15 08:07:00
明明記得是16胬
作者: advlll (advlll)   2015-07-15 08:12:00
噓你朋友,一點都不無辜
作者: ramonnoki (雯雯)   2015-07-15 08:13:00
趕快找證據 超過16合意沒什麼罪
作者: xyzgod999 (ç‘žæ–¯)   2015-07-15 08:18:00
上法庭可以要求不公開審理,請那男生看有沒有完事後有互相傳親暱的對話,有的話就不構成強制性交,告訴他不想要花五十萬請他去找律師,另外女的也要提出實質證據,不然到法庭法官也不會採信單一方說詞
作者: hsiehhsing (海諧會會員)   2015-07-15 08:18:00
以後通話要錄音
作者: homumado (Fate)   2015-07-15 08:19:00
刑法規定是16歲吧,況且我記得有無罪推定,也要原告那邊提的出證據證明非合意不是嗎?不然每個人都隨便說被強制性交法官就相信那還得了…
作者: qn (9n)   2015-07-15 08:19:00
這種事情別只聽單方面的說法
作者: anightowl (夜貓子)   2015-07-15 08:19:00
有女友還讓喜歡的女生去他房間,哪裡無辜根本欠噓
作者: hsiehhsing (海諧會會員)   2015-07-15 08:19:00
不過男的也克制不好小弟,有罪
作者: debris (人如其ID)   2015-07-15 08:20:00
免錢的最貴 那裡無辜了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5-07-15 08:22:00
這邊也只是單方面男方說法(閱)
作者: Aline05 (Aline05)   2015-07-15 08:23:00
活該
作者: fakeshadow9 (HeartBBB)   2015-07-15 08:24:00
......滿16 合意 就沒事 請先找律師!
作者: Ripper (Jack the Ripper)   2015-07-15 08:25:00
標題誤導,同意被仙人跳但不同意無辜。
作者: KariTH02 (DOC)   2015-07-15 08:31:00
是不無辜啊,但是現在真的有些女生心態很可怕...小心啊
作者: m0630821 (無言耶)   2015-07-15 08:32:00
有關於任何一切事後的聯絡都可以當證據.滿16合意不犯法
作者: Hanneke (漢娜)   2015-07-15 08:33:00
活~該~
作者: m0630821 (無言耶)   2015-07-15 08:33:00
絕對不要私下和解,起訴可能性很低拉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07-15 08:40:00
性自主權是16不是18…
作者: lovenesta   2015-07-15 08:41:00
哪裡無辜 敢做就要敢承擔後果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15 08:42:00
未成年的部分躲不掉了,不過性侵部分想辦法自清不過我是覺得你不要因為認識他,就全部相信他的說法
作者: a190190190 (AnnieQQ)   2015-07-15 08:44:00
沒有注意到原來是劈腿阿~只能說活該嘍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15 08:44:00
台灣性侵大多發生在自以為很熟,認為不可能怎樣的對象身上
作者: Underline (Runaway)   2015-07-15 08:47:00
活該
作者: zed9104   2015-07-15 08:53:00
連法律都搞不懂 被告不會同情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5-07-15 08:54:00
啊不就好無辜
作者: ramonnoki (雯雯)   2015-07-15 08:59:00
一點都不無辜 法律不當一回事就是活該
作者: fishrourou (海貍)   2015-07-15 09:02:00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連求助律師都不會??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5-07-15 09:04:00
有女友還偷吃,踩到雷了吼?
作者: erikkkkk (天下皆貓)   2015-07-15 09:13:00
叫妳朋友別怕,反告她誣告
作者: gaga61816 (G_A_G_A)   2015-07-15 09:15:00
有女友還跟別人亂搞 活該沒噓到補噓算了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15 09:17:00
16歲性行為就沒問題了 對方多老都沒關係 怎麼那麼多人以為要18啊~台灣的性教育...
作者: bakaka (阿益)   2015-07-15 09:17:00
剛好而已
作者: t88652 (Ariel)   2015-07-15 09:18:00
男生有女朋友還跟別的女的去房間 也有點欠打 回歸正題 有沒有什麼對話或影響可以證明女方是自願去男方家的?打錯 是影像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5-07-15 09:21:00
一堆沒法律常識的在誤導,還在男女生滿18了沒。女生只要滿16就可以合意性交,只是未滿16常常被家長一罵就改口說不是自願的。只要你朋友有證據可以讓法官相信女方是自願的就好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5-07-15 09:23:00
好煩喔 這個也不要那個也不要 又精蟲衝腦 那就賠啊 一堆理由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15 09:26:00
第一次賺半桶金就上手
作者: troubadour (子靖)   2015-07-15 09:28:00
16歲以上 若是自願的 無罪 看她能提出什麼妳朋友性侵她的證據吧
作者: strive76   2015-07-15 09:29:00
有女友還亂搞 zz
作者: troubadour (子靖)   2015-07-15 09:29:00
要不然改口說女方性侵他
作者: leacks (天行者)   2015-07-15 09:29:00
驗傷,說不定她男友先吃過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5-07-15 09:34:00
不覺得你朋友有什麼倒楣的,但碰到這種事咬死是合意性交就對了,最好有事發前後的連絡記錄證明雙方互動一直平和正常我記得這之前有一個案例吧也是女生去男性好友家,發生性行為後告訴男友,因為不知道怎麼說明所以就說性侵,男友也鬧到教官那邊還怎樣,後來也是無罪
作者: dennis0222 (dennis wei)   2015-07-15 09:38:00
未滿16才會強制送辦吧...
作者: MDLOVE (蹦啾)   2015-07-15 09:39:00
活該~~~~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07-15 09:40:00
滿18沒罪....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7-15 09:41:00
他如果真沒做 叫她講出強制性交流程再一一反駁啊 她如果是編的很可能講到最後會前後證詞不一
作者: obey82 (歐貝)   2015-07-15 09:43:00
前面幾樓推文是怎樣 條文都沒看在那邊未成年未成年的 滿16合意性交是合法的 懂?
作者: moomin60129 (小玫)   2015-07-15 09:44:00
好可憐...要是沒16更冤枉劈腿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啦
作者: chelsea1035 (晨萱)   2015-07-15 09:45:00
看來對方就是要錢而已,不想上法庭證據還是要收集,才能和對方談判,原則上應該只有未成年這條有危險,如果妳朋友願意花錢了事,那就把和解金額講低當學個教訓吧!
作者: obey82 (歐貝)   2015-07-15 09:46:00
在那邊講未成年有罪的真的是很不懂裝懂耶
作者: macchiato512 (幽幽)   2015-07-15 09:46:00
16~18適用兩小無猜條款 只要有證據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7-15 09:47:00
假裝要談和解 然後套話留證據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7-15 09:48:00
現在既然滿十六了 接下來就證明自己沒強迫的情事 不過當時有喝酒嗎 會不會有趁機性交的可能
作者: obey82 (歐貝)   2015-07-15 09:49:00
我也是建議 不要私下和解 可以看事後的通聯紀錄 有沒有繼續平常的聊天 通常告人是來嚇唬人的 除非對方有什麼有力的證據 不然怎麼判有罪?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7-15 09:49:00
你先確定朋友全盤托出沒避重就輕
作者: hyun0607 (hyun0607)   2015-07-15 10:00:00
只能說你朋友也蠻白癡,未成年欸而且他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作者: tina4845 (yy)   2015-07-15 10:04:00
先確定朋友是否避重就輕+1
作者: wilson78225 (哈姆)   2015-07-15 10:06:00
立場偏得很明顯 看敘述完全不覺得想解決問題 就是討拍而已
作者: SeTeVen   2015-07-15 10:20:00
噓婊子,有男友還找人幹砲
作者: Armuu (阿ㄇㄧㄨ)   2015-07-15 10:20:00
感覺可以上法庭欸 這應該告不成只是用"告"來嚇男生要和解給錢而已
作者: mytoychiu (\(≧﹏≦)/)   2015-07-15 10:22:00
私下和解沒效力 對方想告還是可以告
作者: chenjasen (阿聖)   2015-07-15 10:26:00
台灣人法律素養低落到這地步 還以為女生沒滿18就犯法
作者: asd8n56 (安安安你好)   2015-07-15 10:32:00
你那朋友自己也有很大的問題阿 只能說願者上鉤
作者: eric5500 (艾瑞)   2015-07-15 10:36:00
想噓 無腦無腦的 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都不知道 交往有女友還偷吃 出事了被告也不會求助律師(有法扶律師或其他免費諮詢)
作者: huangfo (血有鐵的味道)   2015-07-15 10:43:00
免費的最貴他不懂嗎?
作者: lovehuang (別傻了)   2015-07-15 10:52:00
即便是未成年還是有無罪的可能,要看提供的證據,身邊有真實案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15 10:57:00
未成年還無罪,首先要證明自己不知情吧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5-07-15 10:58:00
台灣法律奇怪之處啊,滿16可以性交,未滿18不能看觀賞A片A書
作者: cvn21 (你是中國人)   2015-07-15 11:00:00
告回去啊~變成法院認證的婊子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5-07-15 11:10:00
言教不如身教~50萬超便宜救感心~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15-07-15 11:14:00
已備份
作者: TMDLP (TMDLP)   2015-07-15 11:23:00
兩小無猜條款僅限你情我願!!!
作者: loveian16   2015-07-15 11:24:00
活該...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07-15 11:28:00
未成年有罪是16歲以下好嗎? google很難?
作者: ogerea (Jo)   2015-07-15 11:28:00
不過明知道那女的已經有男友還跟她上床你朋友也真的是胬
作者: TIPPK (佞夏雨)   2015-07-15 11:34:00
別太相信你朋友 搞不好他真的是強姦
作者: himehime (ヒメ♥)   2015-07-15 11:38:00
有女友還偷吃的人說的話很難讓人全部相信
作者: pa2700new (Toro2)   2015-07-15 11:49:00
旅人救世
作者: akiyamatt (aki)   2015-07-15 11:53:00
這篇文章真的釣出一堆不知道刑法227的法盲,真快笑死人了 XDDDDDDDDDDDDDDD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5-07-15 12:03:00
鄉民真的很強,原來板上這麼多律師司法官
作者: debbyqueen (DebbyQueen)   2015-07-15 12:06:00
抱歉我沒有要引戰啊…
作者: Prodickson (Professor Dickson)   2015-07-15 12:11:00
滿16可以性交是高中公民考到爛掉的題目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7-15 12:12:00
噓仙人跳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5-07-15 12:18:00
她就是吃定他不想上法院啦,要是肯去,請律師3,5萬<<<<<50萬欸,跟他講不去告,私下和解一樣沒面子,他們之間互相認識的朋友都不知道會怎麼講喔~
作者: Prodickson (Professor Dickson)   2015-07-15 12:21:00
有沒有專業的可以解釋一下那男的犯了什麼罪?
作者: AddMe0815 (Oz)   2015-07-15 12:27:00
要告給他告,起訴都很困難了,恐龍父母自己女兒不檢點還教女兒騙人,父母都馬準備好一套說詞出來背了。台灣法院很笨,沒實際證據就免談,結案
作者: comit (等待)   2015-07-15 12:31:00
感覺是拖很久才去告,這樣也很難成立吧
作者: tinabjqs (光)   2015-07-15 12:33:00
男的哪裡無辜....無辜會跟人家上床嗎
作者: summerly (小小象)   2015-07-15 12:35:00
喜歡她這麼久不知道年紀嗎
作者: cherryhaha (HaHa)   2015-07-15 12:44:00
男的也有問題吧!人家有男友還約砲..
作者: hope2801 (sexydick)   2015-07-15 12:52:00
好可憐...
作者: loveian16   2015-07-15 12:53:00
無辜??男的到底無辜在哪??約砲也約爽爽的啊
作者: ekek1122 (Irene)   2015-07-15 12:53:00
就上法院不要和解,前提是真的不是強制性交,因為也有可能你朋友隱藏一些話沒說
作者: eve9543 (無敵破壞王)   2015-07-15 13:11:00
原來還有這麼多人不知道16歲就有性自主權,別那麼急著和解
作者: skyrick (穗波真太郎)   2015-07-15 13:11:00
請他找律師好不
作者: greensdream (放棄)   2015-07-15 13:16:00
女滿十六,沒驗傷沒證據,告心酸?當大家白痴逆? 男生法扶求助一下吧,可以打電話看看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5-07-15 13:23:00
盡量把賠償部份降至最低吧 雖然男方在道德上無法原諒
作者: AddMe0815 (Oz)   2015-07-15 13:29:00
女生出軌上床(男友:我會守護你,告死他)男生出軌上床(女友:你這個垃圾,分手)
作者: df8883517 (阿郭郭)   2015-07-15 13:34:00
哪裡無辜了==有女友時還偷吃,現在有麻煩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jojia (jojia)   2015-07-15 13:37:00
呃根本活該吧 免錢的最貴好嗎
作者: ArTao (ArTao)   2015-07-15 14:12:00
紅明顯 莫慌 她舉證很不容易的 警察說啥都沒意義 判決才是真的 留下性行為前後通聯事證拼合意性交 不用被恐嚇 給你一句我們這的俗諺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5-07-15 14:29:00
抱歉 我完全覺得他活該...有女友還偷吃 吃還吃到一個未滿18的就只能說是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不過這狀況就像板友說的 舉證雙方合意很簡單吧?既然男女雙方很常連絡 把對話記錄調出來女方對男方的態度可以證明一切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5-07-15 14:59:00
樓上沒看清楚 他分手了啦
作者: lookfor21   2015-07-15 15:30:00
可以去電信局調通話記錄,好像他們會有錄音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5-07-15 15:57:00
歐是男的在有女友時跟女的曖昧,發生關係是男的分手但女的有男友時~
作者: justine1103   2015-07-15 16:08:00
噓你朋友,得到個教訓也不錯啦
作者: ShowerCream (沐穆)   2015-07-15 16:21:00
免錢的最貴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愛亂搞 自找的
作者: keep30 (尋找---)   2015-07-15 16:21:00
你好,真害羞,但是還是要看ㄧ下身分證,這是標準做愛流程﹏﹏﹏
作者: regen1999   2015-07-15 22:51:00
幫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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