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unus (杏花兒)》之銘言:
: 老實說,之前看到很多被帳號被盜用,或是刪除帳號
: 我都覺得沒發生在我身上,事不關己
: 直到發生在我身上......
: 拍賣很少用,偶而用一下。只會用家裡跟公司電腦處理文書
: 頂多上上PTT當一個安分的阿宅
: 家裡電腦還是使用正版Bitdefender勒
: 7/15晚上十一點我看到手機email說我在露天完成商品結帳
: 我馬上打開電腦一看,買了一雙Nike鞋,還上架了四種Nike不同的運動鞋
: 我馬上通報帳號異常,更改露天帳密
: 列印結帳通知、上架通知、最近的登入記錄與IP、購買商品的問與答、
: 購買商品頁面,我上架商品的頁面。上面有上架時間與商品編號
: 撥打165,165請我到派出所報案,提告盜用者訪害電腦使用告訴
: 隔天上班,中午休息我去公司對面的派出所報案
: 但是如果未來還有需要說明,會轉到住處轄區的派出所喔
: 報案後,製作筆錄拿到報案三聯單,耗費了一個半小時左右
: 在派出所,警察請我登入帳號
: 通報帳號異常的結果就是,我被列入黑名單,被停權了,科科
: 還好我先截圖也都列印出來了
: 警察筆錄需要紀錄登入、異常上架購買的時間
: 商品名與露天的商品編號。
: 所以全部列印出來給警察先生看著打,可以節省警察先生的時間
: 旁邊有帥帥的嫩警,無奈的說,自己也被盜帳號了,詐騙還打電話給他
: (帥嫩警,你知道你也盜走我的心了嗎??)
: 受理我的帥警說,報案是正確的
: 萬一異常交易或是仿冒品被告或檢舉,有報案紀錄拿到三聯單,這樣才保護自己喔
: 筆錄最後,就是要提出告訴,說明要對盜用者提出訪害電腦使用告訴
: 報案完成,拿三聯單就完成了
: 至於我的露天帳號呢....就洗洗睡吧,我再也不會想使用他了
: 快點倒一倒吧
: 被盜帳號,報案都不可怕,保護自己最重要
看到這篇忍不住一定要回一下...
我妹之前是被控告防止電腦使用的苦主= =
有一天就莫名其妙收到警察局的到案說明書
上面只有說被提告為犯罪嫌疑人 要到警局說明之類的 (而且還是離我家超級遠的外縣市
的分局)
總之,那個被盜用的苦主看了登入IP 然後去報案,電信警察查出是星星電信的,就請業
者提供使用者
然後星星電信回報那個時間使用這組浮動IP的人是我妹妹,於是我妹就收到通知了
我們實在不知道什麼文件可以證明清白,所以只帶了那個月的通話明細
殊不知那份明細就足夠了...
因為被通報盜用登入的時間(甚至前後幾個小時內)我妹根本沒有網路使用流量啊啊啊啊
啊
聽說當天警方就撤案了= =
總結就是露天的安全機制真的宇宙差啊......
同時造成兩枚以上的苦主,然後最後還是沒有追到詐騙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