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會覺得被佔便宜嗎?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6:54:12
原Po好,女版鄉民們大家好
原文因為我這篇文章打得有點久,肚子餓吃掉了
小弟會建議原Po當作買個經驗,雖然店員利用職務之便
但是你也沒有任何損失,只是你將你的權益分享給他
可能因為他是店員,造成觀感不佳
但今天你也已經同意,就當作個善事吧?
當然,若你覺得很不爽,就是要客訴他才能解氣
那你就客訴吧
但是!!!!!!!!!!!!!!!!!!!!!!!!!!!!!!!!!!!!!!!!!!!!!!
也請你在客訴之前,先去向去跟店員道歉
因為你欺騙他,你並不同意他使用你的折扣購買商品
又或者是,你並不覺得你有錯,店員本來就不該這麼做
不需要向他道歉也沒有關係
我相信店員絕對會很討厭你(笑
不管怎麼樣,我只是想提醒大家
今天你遇到了不愉快的事情,你想到要客訴
讓他承受應有的處分
改天當你遇到了愉快的事情,也請記得客訴
給他一個該有的獎勵
PS 一篇廢文打了三個小時,真是夠魯的(滾走
作者: HOTBIRD (http://www.google.com)   2015-07-22 07:42:00
拿發票回去主張店員誤key 請退還15元 再良心還他10元這樣就公平啦 否則白紙黑字 明明只拿一瓶 為何打2瓶?或是主張請他重新打發票 40元發票做廢 他自己去煩惱補帳客訴當然可以 不是報警很寬鬆了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7:51:00
其實其實解決辦法很多 就看你要怎麼做 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只會客訴壞事 也要會客訴好事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7:51:00
想太多,發票做廢後頂多是開兩張25發票這樣要報警浪費警力真的很好笑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7:55:00
報警...警察不會受理啊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7:57:00
所以我說很好笑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7:59:00
不要笑的太用力啊 會肚子餓的(欸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00:00
我剛吃完早餐了哈
作者: HOTBIRD (http://www.google.com)   2015-07-22 08:01:00
警察不受理不代表就正確 你被人吐口水 你也笑笑算了?也同樣是沒人會理的小事 性騷擾3秒法官判無罪 不亦然?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02:00
又在亂扯,吐口水擺明是錯的可以這樣比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8:02:00
好快 我好餓(滾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04:00
就事論事很難嗎?少舉莫名其妙的例子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8:06:00
性騷擾只要能舉證 除非遇到恐龍法官不然都有罪(挖鼻
作者: HOTBIRD (http://www.google.com)   2015-07-22 08:08:00
所以樓上說的不就是只要做的無法證明 就說的通了? 可笑被騷擾後 無法證明 就決定默默吞下 悲哀的精神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10:00
我只知道有人只會亂扯比較好笑
作者: HOTBIRD (http://www.google.com)   2015-07-22 08:10:00
更何況 原來事件是可以證明 原原po討的回公道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8:11:00
人治或法治社會都要講求證據 難道我現在說你性騷擾我就能成立?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11:00
回去好好溝通就可以,說討回公道是被害妄想喔
作者: HOTBIRD (http://www.google.com)   2015-07-22 08:11:00
就是因為你"只知道" 才悲哀 喝喝 自曝其短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8:12:00
違法跟非違法能相提並論?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13:00
喔你懂好多喔,所以不敢就事論事,不就好棒棒
作者: HOTBIRD (http://www.google.com)   2015-07-22 08:14:00
迴避我問的問題 你沒回答你認同或不認同 無證據的是非只要無證據 就是正當的 正確的 正義的?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15:00
現在回答你,不要無限上綱所謂是非,回來好好溝通事情就解決了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8:17:00
沒證據不能表示他做過,沒做過的事有正當性可言嗎?
作者: HOTBIRD (http://www.google.com)   2015-07-22 08:17:00
就是因為法律有限 才要道德 可見不須跟你談道德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18:00
店員覺得有告知,原po沒聽清楚,所以回到原點講清楚事情就解決了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8:18:00
跟沒道德的人是不需要談論道德 無誤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19:00
這種事你可以亂扯也是好笑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8:19:00
跟沒道德的人是不需要談論道德 無誤跟沒道德的人是不需要談論道德 無誤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21:00
對沒下限的說ㄧ百次他也不懂吧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8:25:00
沒關係 我可以說兩百次 如果我有空的話
作者: creep92593 (ming)   2015-07-22 08:28:00
辛苦了,佛心來的
作者: cheerleading (怪獸)   2015-07-22 08:29:00
大家都一樣啊 有心才回這篇文XD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2 10:30:00
其實直接跟店員說是KEY錯,叫他重KEY也OK...至於他那個六折品,讓他自己想辨法去解決
作者: xrukix (kekeke戰3天現在又來個皂)   2015-07-22 13:19:00
一直自己補血所以我噓你
作者: pigeonboat (pigeonboat)   2015-07-22 14:22:00
你誤解了,原PO同意的是「使用優惠方案」,而非「同意店員淨賺差額」,原PO就算同意,預想中的狀況應該是「兩人各付20」,所以原PO沒有問題,何必道歉?
作者: Isabel99 (伊莎貝爾久久)   2015-07-22 17:45:00
啥小作善事啦 扯啥小欺騙 本來有折扣常理之下就是平分吧原PO哪裡欺騙了啊???反倒是店員不符常理的沒有平分啊???這才是店員欺騙吧!!!自己沒解釋要白佔便宜 不然一般人合購的折扣都是平分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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