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女友也曾經發生過同樣的事情喔
那天她也是心情不好所以騎車有點恍神,結果不小心闖了紅燈,
結果被警察開了1800元的罰單,然後她也是同樣在警察面前說自己薪水很低
說自己不是故意闖紅燈的,只是因為恍神沒注意到號誌,而且其實當時路口沒車
之類的理由跟警察解釋,警察同樣表示無法接受要她在罰單上簽名,結果她也是
在警察面前就大哭了起來,最後跟原PO一樣 警察並沒有因此不開她罰單,
但警察最後對她說,留下電話給我,罰單的事情我可以幫你處理。
結果她還真的留了手機號碼給警察,警察約她出來 拿了1800元給她
後來的故事就不說 因為我的頭上綠綠der
怎麼原PO沒遇上像我前女友碰到的那個那麼熱心助人的好警察呢
可見原PO一定是 不 "幸運"
下次發生同樣的情形 可以考慮把你的手機號碼留給警察 也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