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提離職(今年三月才到職)
本來壓月底走
結果高層採取推延戰術
說我的工作没人做,要找人來交接,又要將離職時間拖到8月中
不論身體出狀況,拿出家人牌都沒用
有夠無言....
就不能了解好聚好散的真理嗎?
真的受不了就走勞基法,有規定到職多久只需多久前提出,時間到就可離職,如果雇主不肯給薪可以申訴,只是麻煩
作者: ann11 (安十一) 2015-07-23 22:55:00
妳也太軟了 自己壓日期啊!還有email當證據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07-23 22:57:00真好,我隨便提起都會被質問要走就快點,恕不相送
作者:
lien ( )
2015-07-23 23:16:00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 離職前十日告知也就是你現在已經可以走了 提離職的證據留著 不用管什麼高層
作者:
jiafang (嘉嘉)
2015-07-24 00:02:00跟我一樣的狀況
像這樣就一定要留證據,像是幾年幾月提出,以避免反被公司說曠職明確標出要離職的時間,時間到了就走(除非一進去時,公司有規定離職需於幾個月前提出,且你也簽同意)
作者:
quanda (quanda)
2015-07-24 09:07:00我以前也遇過老闆減薪,我提離職也採拖延戰術,後來我提醒過他請他快找人他就是不找,我就跟老闆說我就做到今天,這個月薪水不用給了。(有點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