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快讓我走千萬別留

作者: aspireamy (NewLife)   2015-07-23 22:46:39
7月初提離職(今年三月才到職)
本來壓月底走
結果高層採取推延戰術
說我的工作没人做,要找人來交接,又要將離職時間拖到8月中
不論身體出狀況,拿出家人牌都沒用
有夠無言....
就不能了解好聚好散的真理嗎?
作者: takimiki (Pine)   2015-07-23 22:54:00
真的受不了就走勞基法,有規定到職多久只需多久前提出,時間到就可離職,如果雇主不肯給薪可以申訴,只是麻煩
作者: ann11 (安十一)   2015-07-23 22:55:00
妳也太軟了 自己壓日期啊!還有email當證據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07-23 22:57:00
真好,我隨便提起都會被質問要走就快點,恕不相送
作者: lien ( )   2015-07-23 23:16:00
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 離職前十日告知也就是你現在已經可以走了 提離職的證據留著 不用管什麼高層
作者: silent0522 (Pink Pink)   2015-07-24 00:01:00
就說找到新工作要去報到了!
作者: jiafang (嘉嘉)   2015-07-24 00:02:00
跟我一樣的狀況
作者: itsmefish (我不知道)   2015-07-24 00:04:00
像這樣就一定要留證據,像是幾年幾月提出,以避免反被公司說曠職明確標出要離職的時間,時間到了就走(除非一進去時,公司有規定離職需於幾個月前提出,且你也簽同意)
作者: softoneheart (軟胖胖)   2015-07-24 01:10:00
不用鳥他啊 該走就走而且要帶著薪水走!
作者: quanda (quanda)   2015-07-24 09:07:00
我以前也遇過老闆減薪,我提離職也採拖延戰術,後來我提醒過他請他快找人他就是不找,我就跟老闆說我就做到今天,這個月薪水不用給了。(有點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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