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y400 (台大小小魯蛇)
2015-07-26 09:24:46: 結果那個主人走過來時竟然用腳踹我的狗!!!
: 貴賓主人:「走開!不要過來!」
: 我真的很生氣,我當下直接跟他說:「是你們沒繫鏈子欸!」
: 「我的狗又不會咬人,你們這種的才會」
: 什麼鬼?!
為什麼你會這麼碰到這種人 唉...
明明自己沒綁繩子還來踹人家的狗
不知道刑法有沒有相關法條
請問版上有懂法律的人嗎 可以以刑法告這種人嗎?
作者:
kaka1205 (全台智力測驗)
2015-07-26 09:38:00刑法上的生命與身體法益,客體只包含自然人,而狗僅是財產法益,所以對方最重也只是罰金
作者:
kaka1205 (全台智力測驗)
2015-07-26 09:49:00依動保法第 6 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第30條1項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九款各款之一或第六條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或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作者: fy400 (台大小小魯蛇) 2015-07-26 10:12:00
嗯嗯 讓那種人罰錢應該也是很過癮
作者: yoyo23 (yoyocat23) 2015-07-26 14:44:00
貴賓主人也太過分了吧!什麼叫你們這種的才會!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