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下一代的課綱居然是這種人在「微調」......
「歷史要根據憲法」這種白癡到極點的話都說得出來,歷史應該憑依事實,而不是依據那
些充滿模糊地帶,連大法官都拒絕解釋的憲法條文。
(我原本想稱此為笑話的,想想實在笑不出來,索性作罷。)
再者,中華民國憲法本文裡面關於領土沒有明確界定,採概括主義,難道不是嗎?
一句含糊的「固有疆域」就想把聖母峰跟南京一起吃進來,你國旗插到哪裡?軍隊駐紮到
哪裡?主權行使到哪裡?
增修條文又寫一句「自由地區」,意為主權得以行使之所在,即台澎金馬;可完全沒提「
非自由地區」誒。(或者稱「淪陷區」不覺得更有味道嗎?)
真要有的話,也只是第十一條的「大陸地區」,只是與「自由地區」不相對也不絕對,依
此來看,我國領土從左岸那塊大陸一路到歐洲,恐怕都是我們的領土咧。
另憲法第二條寫:「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第三條又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這意味著「中華民國之領土主權屬於全體國民」、「不承認中國大陸人民為我國國民」,
試問他國國民生活之區域又怎麼會是我國領土?
說起來,領土根本不會因為你憲法寫到哪就到哪嘛,美國憲法跟德國聯邦基本法也沒有明
定領土範圍,因為司法走到哪,領土就在哪,哪裡受國家法律保障,哪裡就是你的領土。
如今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實挺像的,一個執政黨想盡辦法要說服大家中國是我國
領土,一個開宗明義就寫了「臺灣是神聖領土的一部分」!
這不是就像兩個笨蛋小學生在書桌上畫線,想盡辦法要把鉛筆盒往對方的桌上移一樣嗎?
退一千萬步來說,就算我國首都真的在南京好了,我國對南京得以行使任何主權嗎?
不行。
這代表三小?
中華民國他媽的滅亡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