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dmen (老床)》之銘言:
: ※ 引述《beautiful33 (secret )》之銘言:
: 大家都在用二分法對立
: 難怪有些人常常說台灣不攻自破
: 自己的公民身分都可以搞對立......
先來做個自我認同測驗:
Q、你認為以下何者最接近你的自我認同?
A、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B、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但不是中共政府
C、我不是台灣人,是中國人
一般來說,人民的自我認同與國家之構成是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現行國家的組成,
都遵照1934年的「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其中公約第一條規定「國家作為國際法人
必須具備以下要件:1)固定人口、2)一定界限之領土、3)有效統治之政府、4)與他國
交往的能力」
其實台灣光2、3、4就有不小的問題,
首先領土部分,究竟有沒有涵蓋中國以及西藏等地,一直以來都有爭議,因為中華民國憲
法第四條就領土僅抽象表示「依其固有之疆域」,什麼是固有之疆域?不知道。
曾經有一批立委以這個問題提起釋憲,大法官做成328號解釋,以這個問題屬於政治問題,
不宜由大法官處理迴避。
也就是說,目前中華民國憲法裡還未確定領土範圍,所以領土是個疑問。
再來是有效統治之政府、與他國交往能力,這兩個部分由於受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阻礙,
一直以來都是個問題,
換句話說,要有效統治之政府,必須要極力避免他國干涉內政,他國干涉內政程度越高,
這個要件越難符合;同樣的,與他國交往部分,透過與他國高度交往,始能鞏固台灣的主體
性。
至於前述的選項,關於自我認同部分,就涉及台灣未來的走向:
在分析之前,你必須了解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政府在爭的是「中國」的正統地位
也就是說,兩個政府在爭誰才是真正能代表「中國」的政府,
A、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選擇A的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表示自己並沒有要爭取代表中國的地位,
換句話說,你的立場跟「中華民國」政府的主張是背道而馳的。
走這個路線的人,依邏輯,必須依照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第二項人民自決原則,
舉行公投,使台灣脫離中國的一部分。
但同時,中共以反分裂法不排除武力犯台,這是必須面對的風險。
B、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但不是中共政府
選擇B的人,代表你有台灣人的自覺性,但同時也同意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的主張,
典型的代表就是李登輝主張的「特殊國與國關係」,
也就是說,承認兩個中國,你也是中國、我也是中國,我們是同時存在同時代表中國,
但從國際政治現實上,違反中共「一個中國」的主張,
因此仍然不排除武力犯台,這個選擇的風險跟A一樣。
另外一個就是,在BC之間,有個「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主張,
你可以看到從兩個中國,慢慢「進步」到一個中國,這表示有人要漸進式的整合了。
C、我是中國人、不是台灣人
選擇C的人呢,承認一個中國,
有部分人是抱持著中華民國統一中國的美麗幻想,
有部分人則認為給中共統治並無不可,
這種走向通常會走向實質統一,如同香港回歸,一國兩制這樣,
但基本上自治的權限極度限縮,走到這步,民主自由就是夢幻泡影了。
你的選擇是什麼呢?
必須知道的是,只要不符合「一個中國」的概念下,
中國都不排除以武力犯台,所以不要再說「主張台獨會導致戰爭」了,
實際上只要你承認中華民國存在,不管維不維持現狀,中共都打算以武力犯台,
除非你乖乖回到中共的懷抱。
真的要形容,台灣人就像在同艘船上隨著水流前進,要不就往左、要不就往右,
維持現狀也是會被水流帶走。
那麼你的選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