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跳槽到一間品牌服飾店上班,店內有規定商品若全新可讓顧客30天內退換貨
但每天每天都有一堆客人來退貨,店內也有試衣間啊,為什麼不能考慮好在買呢~~~QQ
每天退貨筆數都有50幾筆,又因為配合百貨所以每一筆都要處理很久,也有一些來亂的來
退貨,下水洗過或是其實根本穿過很多次也不是全新(吊牌都磨到爛爛的)
退貨程序太煩雜還要被客人念「趕快好嗎!幹嘛那麼麻煩」 ~~~~~或是發票早就弄
不見硬要退的,還好意思對我們吼「你們這樣不讓我退!造成我的困擾欸!」誰給誰困擾
啊~~~!!!天哪~~~~~
然後明明就不符合退貨資格的商品,講不清又要我們請主管出來,又變成無條件退換貨,
那訂出來的制度是?
總之自己很不喜歡30天內可退換貨這件事,自己在外面買衣服也沒有事後不喜歡就拿去退
的啊
其實問題我知道是出在公司讓客人可退換,就當我抱怨吧QQ"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