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板務文算不算當天三日扣打內?
如果算、是不是變相不鼓勵討論版務?
2.
#1LV59OQC #1Lm0zuCw
這兩篇的雙重標準實在太明顯,板主可能是沒有看到,
今日在此檢舉,希望能以板規二+版規十五補判四個月。
3.
在#1LnWVfEX中,國慶爺有提到:
噁心,情願被上還反告強姦。通句
1.噁心
2.無法證明是情願,這樣說就會違反板規一。
但新聞中有提及認定不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
我認為這就接近所謂的情願性交了,就算說是爭議地帶,也不便這樣開罰。
4.
承上#1LnWVfEX,你有提到。
可知heat0204為厭煩板上出現此類文章
而符合板規三-B.正當防衛權。即女生們若覺不舒服或受冒犯時所作基本反擊。
但關於版規三,有提到人身攻擊不在此限內,
而benson1989檢舉了,就代表他認為自己是被人身攻擊。
應該跟#1LcgCSS8的當事人(BMI31)的檢舉狀況相同
違反板規二,水桶一個月。
且況母親也是女性,heat0204應該是同時違反了板規一與版規二才對。
所以應該是水桶3+1m才對。
5.
國慶爺有多次提到想要改板規的狀況,
如果國慶與板主idlechild對於板規有不同意見。
有沒有考慮像公主病那樣,逐條以投票表決審查,逐條辦理?
P.S 推文別再開大決叫我選板主了:
《ID暱稱》Birthday5566 (生日5566)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9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82 篇 (退:0),
看板《L_TalkandCha》
二、新增/刪除板主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作者:
RolfP (洛夫)
2015-08-09 14:13:00跟上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15-08-09 14:13:00
大法官釋憲摟~
作者:
emptie ([ ])
2015-08-09 14:14:00尊敬生日大大為了讓板規合理化所作的努力
作者:
yaokut ( )
2015-08-09 14:20:00覺得國慶對版規有誤解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8-09 14:27:00認真文很少人推摳連XD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5-08-09 14:27:00生日56選板主!選板主!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8-09 14:30:00噓你第三條,你覺得法院判決效力有比這裡高?
不過講真的 即使你這樣理性推文 給了一堆例子 還是會有人看你的性別 然你在反版主 覺得你是來亂的
不爽出來選小板主啊<(" ̄▽ ̄)╮☆(__ __|||)
不過女版不論性別講真的還是理性 邏輯清晰的人居多啦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08-09 14:46:00國慶是幫某個在坦吧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5-08-09 14:50:00個人後宮護一下錯了嗎? 不要咄咄逼人。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5-08-09 14:53:00我有指名道姓逆? 不要咄咄逼人,"咄咄逼人"人身攻擊嗎?QAQ
作者:
seguignol (seguignol)
2015-08-09 15:01:00推56 公正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8-09 15:03:00再噓你不給人面子,現在搞成這樣很難下台耶
版規保障我們免於歧視 例如:三寶而版主保障我們說人肥宅的權利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15-08-09 15:12:00
結論:不管啦,人家是女生耶(灑花 <3
作者: love1987817 2015-08-09 15:27:00
這篇怎這麼少推XD?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8-09 15:30:00還是裝聾作啞,學搞笑藝人省事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8-09 16:16:00推生日56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8-09 16:23:00
樓下生日56
作者:
northcloud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8-09 16:32:00推
作者:
nixon00 (我選擇擁有這個回憶)
2015-08-09 17:13:00推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5-08-09 22:03:00推